村民选举中村庄精英的信息接受心理
内容提要:自古以来,村庄精英就是国家与乡村联系的纽带,他们既是村民利益的庇护者,也是国家意识形态的传递者,通过他们国家可以用较低的成本管理辽阔的乡村。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变动改变了精英产生的渠道和机制,因此村庄精英不仅在数量上增多,而且在知识水平和影响力上都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在村民选举中,村庄精英既是政府信息传播的说服对象,也是候选人传播说服的对象。政府说服村庄精英,目的是要鼓动他们参加竞选,或者是支持政府的选举工作。而候选人说服村庄精英,目的是利用他们“舆论领袖”的身份,拉拢更多的选民。在村民选举中,村庄精英不是相对被动、相对无知的个体,他们的信息接受心理将直接影响政府和候选人的信息传播效果。
关 键 词:村民选举 村庄精英 信息接受心理
(本文发表于《新疆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发表时编辑部有改动。)
自古以来,村庄精英就是国家与乡村联系的纽带,他们既是村民利益的庇护者,也是国家意识形态的传递者,通过他们国家可以用较低的成本管理辽阔的乡村。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变动改变了精英产生的渠道和机制,因此村庄精英不仅在数量上增多,而且在知识水平和影响力上都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在村民选举中,村庄精英既是政府信息传播的说服对象,也是候选人传播说服的对象。政府说服村庄精英,目的是要鼓动他们参加竞选,或者是支持政府的选举工作。而候选人说服村庄精英,目的是利用他们“舆论领袖”的身份,拉拢更多的选民。在村民选举中,村庄精英不是相对被动、相对无知的个体,他们的信息接受心理将直接影响政府和候选人的信息传播效果。
“舆论领袖”(opinion leader)是拉扎斯菲尔德等人在研究美国总统选举传播时提出来的,按照我们现在的理解,舆论领袖是指关心公共事务,拥有一定的信息来源渠道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权威和人格魅力,能够经常给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影响他人思想和行为的人。1904年,拉扎斯菲尔德等人在俄亥俄州的伊里县进行了“伊里县调查”,目的是通过实证的方式调查大众传媒的竞选传播对选民投票意向的影响。调查结束后他们出版了《人民的选择》一书,在该书中,拉扎斯菲尔德认为舆论领袖在总统选举期间接触媒介的频率和时间都高于一般人,然后他们再通过二级传播(two step flow of communication)对大众进行说服。媒体对大众的说服能力是间接的、有限的,而舆论领袖的人际传播则是有针对性的、互动的,因此二级传播能够大大提高选举传播的效果。我国的村民选举,大众传媒介入的很少,但是舆论领袖的二级传播却相当发达。
一、乡村社会的主要经济结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对中国乡村社会来说,乡村社会的经济结构影响甚至是决定着村民选举在当地的成熟程度。权力结构在乡村社会结构中处于中枢地位,中山大学郭正林教授认为,乡村社会的经济结构是研究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出发点。因此,我们在考察村庄精英对信息传播的接受心理之前,可以先考察一下乡村社会的经济结构对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影响。郭正林在《中国农村权力结构》一书中,将乡村经济结构划分为“强集体—强个体”、“弱集体—强个体”、“强集体—弱个体”、“弱集体—弱个体”四种类型。[1] 下面我们沿着这个思路来探讨一下乡村经济结构对权力结构的影响。
1、“强集体—强个体”的社区股份合作制
社区股份合作制是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通过产权融合而形成的“公-私”混合的一种经济合作制度。在社区股份制中,产权主体可以是村民、家庭、联户,也可以是村组两级组织,参股的形式可以是资金股、技术股,也可以是土地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村庄集体生产占据着统治地位,农民和社区之间形成了一种“支配-依赖”的人身关系。而股份合作制,通过产权融合,实现了社区内资金、实物、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给村民带来了许多替代性的经济来源,社区组织和村民家庭之间形成了一种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关系,进而形成“强集体—强个体”的经济结构。
由于股份分红是股份的内在权力,不是村集体对村民的恩赐,因此,村民的自主权力明显强化。“产权拥有者能够自由地行使对其财产的权利,并且不许他人干涉其权利的行使。”[2] 产权的自由行使和排他性的特点,提高了村民在乡村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使村民在村委会选举、村务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逐渐能够享有“一人一票”的民主权利。目前,很多城郊村都逐渐走上了这种经济结构模式,因为城市化发展带来了城郊村土地的升值,在土地征用、土地出租等经济活动中,村庄将很多资源转换成股份合作形式,从而建立起全新的经济结构。如重庆市正在推行股份合作制,允许农民以土地入股,组成股份制公司,这种模式的探索如果能获成功,“既能守住耕地的底线,又能获得经济发展与城市化所需要的土地,同时让农民享受土地的收益”。[3]
2、“弱集体—强个体”的家庭经济主导型
在改革开放后,很多农民走上自主发家的道路,从而在一些地区出现了“弱集体-强个体”的家庭经济主导型的经济结构。在“弱集体-强个体”的村庄,村集体经济一蹶不振,而家庭经济却持续发展,并逐渐走上了规模化、专业化和企业化的发展道路,村集体逐渐成了一个“空壳”。家庭经济发展使村民的公共意识显著提高,分散的家庭经营对水、电、路及通讯等公共设施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在这样的村庄,民间经济精英开始崛起,一些较大的私营业主,因为掌握了较多的经济资源,对村庄的公共事务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在一些地方,发财后捐钱修路成了经济精英回报乡村的主要行为之一。
3、“强集体—弱个体”的集体经济主导型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乡村社会的经济结构就是“强集体-弱个体”的模式。“在这种体制下,村集体作为国家的代理人,控制了村庄的一切经济资源,农民与集体处于依附-控制关系,因此窒息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4] 改革开放后,大部分乡村基本上抛弃了这种经济模式,而在少数地方,因为集体经济已经形成了规模,因此这种经济模式依然延续了下来。如北京的窦店村、河南的刘庄村、江苏的华西村等。在“强集体-弱个体”村,集体经济占据主导,村民家庭大多不是自主经营的主体,而在社会管理模式上逐渐形成了党政企“三位一体”的集权模式。
4、“弱集体—弱个体”的匮乏经济型
这种模式是集体经济和农户经济处于双弱状态,是完全意义上的“空壳村”。由于村集体经济的薄弱或空白,党支部和村委会都难以从集体经营中提取财政资源,必然导致权能的弱化。在这样的村庄,村民的公共意识比较薄弱,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要求不迫切或根本没有这种意识。另一方面农民因为贫困,从而对政府抱有很大的成见,甚至在一些事务中采取与政府不合作的态度。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四种经济结构的划分中,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强弱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不同地区、不同村庄,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农民对经济发展的期望值也不一样,从而造成农民对集体与个体强弱的判断也不一样。而农民对集体与个体强弱的判断,直接影响他们的政治热情和政治行为。
二、村庄精英的主要类型和精英的影响力
以上对四种经济结构的划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村庄精英和普通村民对选举传播的热情。但是,这只是考察村庄精英在选举传播过程中的接受心理的一个角度。目前,中国乡村的村庄精英无论从数量,还是从成员结构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单一从经济结构出发,难以对精英的社会心理做出全面的判断。要想深入认识村庄精英,还必须要弄清村庄精英的群体结构。在古代社会,单一的小生产模式,家国同构的政治结构,使乡村精英的产生机制和获利渠道都显得单一。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的简单化,导致乡村精英中的绝大部分都能够自觉不自觉地选择与政府结盟,利用政府的权威得到稀缺的社会资源,使他们能够维持作为精英的尊严所需要的社会资源。而现代中国,因为乡村教育的普及,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流动的加快,使乡村精英的产生机制发生了重要变化,乡村精英的获利渠道不断得到拓展。新的历史环境,使很多精英不再依赖政府,而是凭借自身能力提升自己的地位。从村庄精英的资源获取渠道和社会影响力来看,村庄精英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体制内精英和体制外精英,而两类精英内部的结构也日趋复杂化。(如下图所示)
1、体制内精英
体制内精英是指那些已经被政府主导的各种组织任命或雇佣的,在组织中拥有一定职位的村庄精英。体制内精英因为替政府做事,所以拥有一定的身份或授权,他们往往和政府干部交往甚密,绝大多数已被纳入到政府的“同盟者”行列,因此在中国乡村中具有比较高的政治权威性。在计划经济年代,单一的集体经济使村庄精英完全被纳入到体制内,村庄精英因此具有了独一无二的权威。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因为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和意识形态在乡村的弱化,使乡村精英的产生机制和活动空间都得到了放大。而作为体制内精英群体,它的内部结构也出现了明显的分化与分工。如果我们认真分析,至少这个群体应该包括三种亚群体,即行政授权型精英、权力边缘型精英和乡镇雇佣型精英。
行政授权型精英是被政府授权的,在村庄内部主导乡村公共权力的精英。这类精英主要就是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或者是行政主导下的社团主要负责人,如民兵营长、妇女主任等。
现代乡村社会的公共事务远比古代社会复杂的多,因此如果单凭行政授权型精英,难以很好地完成上级政府交给村庄管理者的艰巨任务。因此,村庄组织除了政府直接授权的精英外,还会聘请一些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虽然不享有行政授权,但是他们却参与了乡村公共权力的行使,对村庄事务非常熟悉。像这样没有行政授权,但是却参与乡村公共管理的人员,我们把他们叫着权力边缘型精英。
改革开放后,我国乡镇机构急剧膨胀,上级政府的各种职能部门纷纷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即所谓的“七站八所”。这些分支机构正式工作人员并不多,往往只有一、两个正式编制的干部,然后再从乡村聘请工作人员。除此之外,乡镇企业的崛起也使很多农民在乡镇企业谋到了各种各样的职务。像这些被乡镇雇佣的农民,我们可以把他们称为乡镇雇佣型精英。这些人因为长期给政府做事,因此在村庄中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2、体制外精英
在村庄内部,除了体制内精英外,还存在着一个影响力集团,这个集团的成员虽然和政府缺少联系,但是他们在乡村中仍然具有不可小视的影响力。像这种和政府缺少联系,但是却拥有足够的社会资源,能够在乡村社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精英叫着体制外精英。体制外精英无法像体制内精英那样,从行政权威中汲取影响力资源,但是,他们却拥有体制内精英无法得到的社会资源,这种资源往往比体制内精英的影响力资源还要稳固,他们在村庄中“舆论领袖”的地位也更加牢固。体制外精英可以分为历史继承型精英、社会资源型精英和经济资源型精英三种类型。
历史继承型精英是一个与体制内精英联系紧密的一个群体,这个群体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原来就是体制内精英,后来因为社会环境的变迁,他们逐渐从体制内淡化出来,或者被更加强势的精英挤到了体制外。如老支书、老大队长、老会计等。另一部分人则是因为他的前辈曾经是体制内精英,父辈有利的地位使他们和体制内精英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像这种因为自己或家人曾经是体制内精英而使自己获得社会影响力的群体叫着历史继承型精英。历史继承型精英对体制内精英非常了解,他们对现行体制和体制内精英的评价,往往能够被村民所信任、接受。
社会资源型精英则是利用乡村现有的社会资源而成就自身影响力的精英,这些社会资源主要包括宗族关系、宗教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等。如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力量退出乡村,在南方的一些地区宗族组织和宗教组织的大规模复兴,这些组织中的精英往往在本组织内具有较强的号召力。除此之外,乡村的一些知识阶层,如乡村民办教师、民间文化人等,因为拥有比其它人更多的知识而获得村民的尊重,从而成为乡村精英。
经济资源型精英则是通过在经济上的成果,利用经济资源换取社会影响力的乡村精英。改革开放前,入党、提干曾是普通村民进入精英集团的唯一途径。而改革开放后,那些经济能人因为自身的努力,把握了市场机遇,迅速在乡村中崛起。这些先富起来的能人,成为村里说得起话,办得起事的人。
3、精英的权威性来源
在改革开放前,行政授权型精英几乎是乡村精英的所有模式,一个村民要想进入精英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