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肃访谈:普世价值与自由民主:当代政治哲学的透视与反思
(刘景钊导语: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哲学成为哲学领域里异常活跃的学科,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政治哲学的讨论非常“热闹”。不过,对一些基本问题,比如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是什么?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是什么?以及中国传统文化能够为当代政治哲学提供哪些精神资源?当代政治哲学怎样为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制度设计提供学术资源等等问题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澄清,对这一学科领域的发展历史和现状,也还有进行深入反思的必要。
作为一位充满社会责任感的学者,顾肃教授多年来致力于政治哲学和法律哲学的研究,他的研究不仅仅限于纯粹的理论探索,而且对制度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原则和构想,因此,在这些领域他是一位非常有影响力的学者。他的“对东亚金融危机的文化反思”、“关于民主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辨析”、“论法治现代化的基本原则”、“重建中国公共哲学的反思与设想”、《自由主义基本理念》、《罗尔斯:正义与自由的求索》等论著在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为推动中国政治哲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访谈时间:2006年7月11日下午
访谈地点:南京大学南苑
(以下简称采访者为刘,被采访者为顾。)
一、政治哲学的理论诉求
刘:首先感谢您能在百忙中接受访谈。上世纪90年代初在武汉大学参加的一次科学哲学会议上同您相识,并曾拜读过您的《第四次科技革命》、《科学理性论》等著作,所以当时我以为您的专业是科学哲学。后来,不断看到您发表的法哲学、政治哲学方面的论著,才知道您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在这些领域。几年前您的“致21世纪的哲学家”一文曾给许多人以启示和震撼,我想正如您文中对两种研究哲学方式的评论那样,您自己就是一位在认真“做”哲学的学者,这恐怕是促使您在政治哲学领域不断深入探索并颇有建树的动力吧。所以今天想请您就政治哲学领域中比较广泛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说到政治哲学,我想就必然涉及到政治哲学与政治学,政治哲学与政治操作之间的关系问题。那么先请您就这个问题谈谈好吗?
顾:如果给政治哲学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位的话,那可以这样理解,所谓政治哲学主要研究公共生活的政治领域规范性的哲学问题。今天的政治哲学主要探讨跟政治有关、或者同政治伦理、公共政治有关的最重要的基本概念和范畴的出发点和规范的要求。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除了自由、正义、民主这样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外,也讨论政治体制的合法性问题,合法性的基础是什么?它的伦理基础是什么等等问题。政治哲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它是政治学和哲学之间的一个有机的结合。但它的特点是侧重于哲学。它探讨一些规范性的问题。这主要是同西方整个思想史的发展有关。如果溯源的话,从古希腊开始就有政治哲学。因为古希腊时期,共和国很发达,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大家都关注政治,所有能参政的公民都很关心政治,因此他们的政治哲学也很发达。当时政治哲学主要探讨什么是正义、公正、平等、合法性等等问题。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都探讨过这样的问题。所以说在西方就有这么一个传统。其实在中国同样有这样的传统。孔子虽然研究的是伦理问题,但他的伦理的立足点经常是政治。比如他在探讨平等、人际关系或者等级制度等等时,都要和政治的整个秩序联在一起。我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专门谈到这个问题,就是说,在柏拉图时代和孔夫子时代都同样关注政治哲学问题。
刘:那个时代就是所谓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如此说来,从源头上看,东西方两种文化的思想家们都已经讨论过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
顾:是的。那个时代东西方恰恰也正好处在类似的社会环境中,就是社会动荡不定,阶级分化、分层很厉害,社会矛盾非常激烈,因此要研究社会秩序问题,也就要有个规范的旗帜,就是说应该怎样?而不是事实是怎么样。政治哲学从一开始就确定,规范的旗帜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两千多年前,在几个主要的文明源头都有类似的见解,当然西方后来积累沉淀的更多一点,理论著作更全面一点。中世纪也讨论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只是更多地受神学的大框架的支配。文艺复兴以后主要是探讨为什么要有民主,为什么人与人应该平等,个人与个人之间应该是怎样的关系更合适,公正的分配是什么?怎么看待个人同集体之间的关系等等这样一些问题,这些其实都是涉及规范性的问题。这个传统一直到资产阶级革命,革命以后仍然有人不断地深入研究这些问题,然后有大批的人来做,最典型的像洛克,他实际上把整个政府的构架放到他哲学的框架里进行指导性的研究。所以他的《政府论》既是一部政治学的名著,又是一部政治哲学的名著。因此,西方近代的许多思想家,比如英国从霍布斯到洛克,欧洲大陆从卢梭到康德一直到黑格尔的法哲学都在探讨政治哲学的一些基本问题。只是到功利主义兴起、实证主义发展起来以后,政治哲学有一段时间衰落了。衰落了大概有一百多年。功利主义主要是以从经验角度能够讨论的,能够计算的为尺度,就是说,在功利主义看来,所有人的总体功利增加了,那么我的政策就对了。因此它是以立足现实的研究为宗旨,它也有规范,但是相对来说规范的要求低一点,或者说比较笼统一些、简单一些。功利主义强调大家总体功利增加就行,全社会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增加就行了。从这个角度说,它不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哲学。但是有些问题完全用幸福增加是不能解决的。比如说奴隶制的问题,比如为什么人和人的权力是平等的?为什么不管你收入是多少,不管你家庭背景如何,人与人在人格上要平等?等等。这些问题对功利主义来说,基本上不能够很好地解决。功利主义在西方整整兴盛了 150年左右。一直到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二战使西方最发达的文明之间互相残杀。而且日尔曼人以他们种族的名义去屠杀另外一个种族。这就导致了二战以后的一个深刻的反思:我们在经验基础上发展的科学虽然已经如此发达,但它并不能阻止人类之间的相互残杀,看来经验科学并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我们大概还有个思想旗帜的问题。结果就出现了1971年以罗尔斯的《正义论》为标志的政治哲学的一个复兴。就是说又回到了以自由主义为主要旗帜的规范政治哲学。这种复兴也就是社会契约论和自然法学说重新复兴。从1971年开始,距今已经有30多年了。罗尔斯的影响力仍然经久不衰。
中国经历过大致类似的情况。我们也有过类似于功利主义的发展过程,比如说拼命强调经济发展啦。以为经济上去了,总体效率提高,大家的生活幸福了,就算成功了。但是现在发觉不对。现在面临最重要的一些问题,比如人际平等的问题,东西部的关系,弱势群体问题,什么是真正的分配正义等等。社会就是这样,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大家生活都提高了,遇到一个重大的危机,结果导致对规范问题的重新要求。在西方也一样,伊拉克战争问题,国际秩序问题等等涉及的又是一个国际正义问题。罗尔斯的一个学生,也是我的好朋友,已执教于美国大学30年的德国学者托马斯?波格(Thomas Pogge)曾对我说,你看我们现在又面临着重大的国际正义问题,又要跟罗尔斯继续讨论,发展罗尔斯的理论。我还写过一篇文章专门介绍过他的观点。我说政治哲学它需要一个规范的旗帜,就是这个道理,这也恰恰是政治哲学具有理论感召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政治哲学光有抽象的规范是不行的,有好多人,只停留在抽象的规范的层面上说一说应该如何如何,就算完了。其实今天真正具有生命力的政治哲学,就像罗尔斯为代表的那样,我虽然说了应该,但是这个应该每一步都是以经验的或者是以社会发展的一些最基本的东西来印证的。所以,后来纽约大学的德沃金,一位著名的政治哲学家说,如果我们今天看罗尔斯,为什么他的规范旗帜这么有力量,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他所说的这些规范性的东西从来不是高高在上的空洞理论。他说的那些最基本的原则,你若拿到生活当中去讨论的话,好像就是你身边的事情。这恰恰是政治哲学的最大魅力所在。
刘:您刚才说到,政治哲学是政治学和哲学的一个有机结合,那么政治哲学和政治学的关系具体是怎么回事呢?政治哲学同政治操作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
顾:政治哲学主要侧重于哲学,而政治学研究则是侧重于经验性的描述。比如说,投票行为,哪些人支持哪一党?什么人喜欢怎样的政治制度?政治学对类似这些经验的研究就更多一些。当然,政治学也有理论,但在理论这一块,政治哲学要比政治学范围更广,规范性更强,它对于思想史的诉求更多一点。这就是政治哲学和政治学之间的差别。西方政治学,尤其二战以后形成一个非常庞大的经验科学,但是它也离不开政治哲学。比如说,它需要有一个理论框架,同样有一个需要规范的旗帜的问题。所以,大学里政治学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都要学习政治哲学的内容。
政治哲学和政治操作之间当然存在着联系,显然,操作主要是指一些能够进行政治运作的(包括政党制度)、能够实现的一套东西,它跟管理学的东西更接近。因此,它属于公共管理、公共行政这一块。有段时间有人也认为,政治操作不需要理论,只是实际操作就行,但最近这二三十年,大家认识到,即使是政治操作也需要有一些规范性的、目的性的理论框架的规约。
二、主流思想是自由主义
刘:作为哲学,政治哲学也有各种各样的思潮和理论体系,那么政治哲学的主流思想是什么呢?
顾:在西方,自由主义是它最主流的政治哲学,至少从文艺复兴以来或者从近代以来就是,一直到今天,自由主义仍然是政治哲学的主流思潮,只是各个时代的表现形式不同。这一点并不像我们过去所认为的,自由主义早就是一个没落的思潮,它只是在不断地改变自己的形式而已。我的《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一书就是把从古希腊一直到今天的政治哲学的主流,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总结。过去我们比较多地强调的是政治哲学的支流思想和理论,比如说,激进派、极左派、后现代等等,这些都属于支流,它们在西方政治哲学领域中不是主导思想。当代西方最重要的一些思想家,比如哈耶克、波普尔、罗尔斯、诺齐克、柏林、德沃尔金等人的政治哲学都是属于自由主义主流这一块的。现在大学里的政治哲学课程主要也是讲这些人的思想。
刘:国内政治哲学教材是不是也都是在讲这些人的思想?
顾:现在也都是,最近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我和我的博士生翻译的牛津大学杰弗里?托马斯博士的《政治哲学导论》,这是一部写得非常好的政治哲学教科书,在国内出版后销售情况很不错,很受读者欢迎,好多大学的老师和学生以它作为参考教材。它就是讲主流的政治哲学的。从古希腊一直到现代,详细阐述了政治哲学的主要的研究方法,主要的理论立足点和规范的概念,在书中他详细讨论了权力、权威、国家、主权、法律、正义、平等、权利、财产权、自由、民主和公共利益等十二个规范概念。他的写作方式也别具一格,就是把思想史打乱,而围绕这些概念来展开。对激进主义、左派、马克思主义、后现代、女性主义、生态主义等思潮,也进行了介绍。但它里边对这些基本概念的讨论完全立足于主流思想家的观点。他认为,这个主流的东西他们是不会丢掉的,而且会继续发展。
刘:自由主义为什么要以个人为出发点?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如何理解个人主义和社群主义的关系?
顾:所谓个人主义就是相信每个人是他自己最好的判断者,只要是个成年人,有正常理智的都能自己判断是非。而抽象的或者假集体主义则认为,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集体你才有力量。但它不知道这个集体是由个人组成的。这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关系。但是自由主义认为,最终作为出发点的还是个人。为什么?最终让集体做出决定的,仍然是集体中的个人。他们互相影响,无论通过什么方式达到一种权威,做出一种决定的不是一个抽象的集体。民主的道理其实很简单,就是说,要就让有七情六欲的个人,让有各种各样愿望的个人都表达自己的意见,从而来做出一个决定,而这个决定很可能要拖延一段时间,也有可能偶尔会有荒唐,但是总体来说,相对来说,它还是最合理的、最稳定的。
在个人主义看来,所有的权力的立足点都是个人,当我们探讨人人机会平等的时候,实际上都是以个人作为计量单位的。而且必须以个人作为它的一个出发点。如果以抽象的集体来作为出发点,那只是一个概念。甚至于阶级都是一个抽象概念。因为这是西方经验论的一个传统,他说,实际上你说到具体的阶级的时候,你必须要落实到个人,哪些个人。这实际上就是西方的唯名论的一个传统。你必须以可观察的个人为计量单位。这就是政治合法性和国家制度合法性的一个最主要的出发点。最后要落实到个人。
刘:社群主义是否也能纳入自由主义这个大的框架呢?
顾:对,它属于广义的自由主义,但是属于自由主义的边缘,它有一部分是跟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比较接近,但是它的最核心的东西又是自由主义的。因为它毕竟是自由主义内部的一种争论。社群主义从一开始就是把跟罗尔斯争论作为它的旗帜的。所以比较特殊,属于边缘的流派。有的人也把它划为集体主义,因为它的理论出发点主要是反对个人主义的。反对那种无牵无挂的原子式的个人作为它最重要的计量单位。从这个出发点看,它跟传统的自由主义是有一些区别的。通常传统自由主义强调个人是一个计量单位原子,是万物的尺度,也是我们理论讨论的最重要的出发点。人们对正义问题的探讨主要是以个人作为基本单位。而社群主义包括集体主义认为不应该是这样的。社群主义认为,理论出发点不应该是个人而是集体。这个集体指的就是社群,因为用集体显得太抽象了。社群可能更可操作、可观察一点。比如说每个人都生活在他的社群,或者说他的社区、他周围的这么一个环境当中。其实,个人与社群恰如一块硬币的两面。
刘:这样看来社群主义同个人主义是两种不同的观点。个人主义讨论问题的出发点是个人,而社群主义讨论的出发点则是社群,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
顾:这恰恰是自由主义反复讨论的一个问题。自由主义认为,个人构成了群体,但是群体并不能完全代表个人。因为个人毕竟是多样化的,但是个人也不能够跟群体冲突,比如说,完全违背群体的意志。这两者之间是一个复杂的互动关系。但是最终群体要符合个人的意愿,尊重个人的意愿,这就是自由主义的一个基本的基石,这个底线是不能突破的。就是说,群体如果可以无限制地、随心所欲地违背个人意愿的话,它就会导致突破自由主义底线的严重危险。个人和社会也差不多一样。个人和政府是非常突出的一个问题。自由主义者认为,政府是一个必要的祸害。它既是必要的、又是祸害。政府就意味着权力,有权力就意味着可以干涉个人的自由。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个人和政府处于相互制约的关系。甚至说政府有时候是个人的对立面。只是要警惕政府做坏事,这是最重要的。所以在西方的主流的政治哲学当中,个人对政府始终是采取怀疑态度。为什么他们批评政府这么厉害呢,就是这个道理,这是多年政治哲学形成的。祸害毕竟是祸害,虽然是必要的。所以我要不断地看住它,出现问题我要纠正它。这么一个政治哲学就导致它的媒体跟政府是分开来的。政府不能控制媒体,甚至整个舆论都不能由政府控制。政府只能控制军队,如果广义的议会也算政府的话,那么政府只能搞一些有限的东西。比如,议会就不能随便剥夺个人或者某个公司的权力。那就超出了政府的范围。所以,个人对政府永远是制约和看着它的关系。反过来 ,政府是一个守夜人,为捍卫个人的权力而服务的。这也是自由主义的一个核心的价值。所以从这个角度你才能理解,为什么他们的政府,用我们的俗话讲,始终像小媳妇一样,像美国,英国也是这样,因为,批评它的人太多了。舆论又不在政府手里,你只能间接地影响他,通过某种方式,比如,BBC是半官方的。但泰晤士报就不是官方的,而是民间运作的。因此,政府就要兢兢业业,小心谨慎,既便如此,政府仍然有很大权力,比如军队等国家机器在它手里。财政、公共设施在它手里。
这就导致这么一个复杂的关系。我个人觉得,这两者也是一个平衡的关系,就是说,一个社会完全是无政府主义的,完全是个人的,那也是不可能的。一个社会毕竟要有一些垄断的、只有一个机构来做的事情。比如说国防,国防不能成立两支军队,好多公共建设也是一样,不能两个机构来做,因此有一些权力是需要由某个垄断机构来做的。但是这个垄断机构必须要经常地受到民间的约束。这就是西方说的国家和社会,政府和个人相互之间相辅相成,同时又互相对立的关系。这一点对今天的中国尤其有意义。因为,我们传统上政府权力太强大了,包揽一切。传统的官方意识形态就是这样的,它使政府变成至高无上的,既有行政权,又有外交权、司法权等等,它的县级官吏都是这样,集所有权力于一身。这种政府权力太大了,一直到今天还是这种惯性在运作。市场经济导致有一部分由民间做了,但是行政部门经常想插手,不愿意放开手中的权力。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我是赞成目前的“改制”的。就是说把传统由政府所垄断的国有企业,让它分到民间去,也不是完全私有化,它是股份制,让民间不同机构去运作也许更好一点。这应该是一个方向。这样就会慢慢形成社会和国家之间的一种平衡。国家干国家的事情,属于公共垄断的行业,而私人让它自己自由发展。也许我们做不到完全的小政府大社会,大概可以中等政府中等社会,就是说,平衡就行。
刘:过去我们是全能主义政府,政府无孔不入,甚至侵入到很多私人领域。
顾:最典型的比如住房都得政府管。可以说49年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是中国历史上政府权力最大的时期。它曾经无所不管,吃喝拉撒、结婚生育、工作就业等等。这种情况在过去的历史上都没有过,比如说,从辛亥革命后到49年这一段时间,政府至少没有完全控制企业、银行、媒体等,许多都是私营的、民间的机构运作。那时候,大学虽然是公立大学居多,但是基本上也是比较独立的。蔡元培是大学校长,而当时的北大基本上是独立的,尽管你政府给我钱,但我也不是事事听从你的指令。再往前,比如说封建时代,政府好多事情是管不了的。比如,田地完全是私有化的,它只能用一些方式去剥夺别人,但是不可能为所欲为,那是不行的。比如说,地主完全拥有土地权。那时候有不做官的士绅阶级,一个独立的群体。它几乎不受政府控制。
刘:现在有人提出要告别革命,用改良的方式重新分配资源。
顾:我觉得的改良的方式也是可行的,只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哲学设计。改良的代价要小的多,而且更理性,因为你革命只是把表面的东西推翻掉,而建设性的东西没做起来。
刘:有些时候的革命就是通过强行剥夺高收入人的财富来达到暂时的社会公平的,但这样做的后果,使得社会中潜在的问题更多,反而不利于整个社会财富的增加。因为,贫穷者认为,反正只要通过革命或者暴力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财富,那就不必自己创造财富了,而那些因为创造了财富而富有的人,会因为财富被剥夺而不敢再创造财富了。
顾:因为,革命往往是把中产阶级以上的人的财路堵死了,发挥他才能的道路不通了。
三、分配正义论
刘:围绕罗尔斯的《正义论》,当代政治哲学等领域对正义问题讨论得很多,那么这种讨论主要是从哪个角度展开的呢?
顾:正义问题的核心是分配正义。财富的分配,广而言之是指所有资源的分配,因为,资源不一定是财富,比如说政党、社会名声、声誉、地位甚至可利用的家庭背景等都是资源,而这种资源性分配都存在着正义问题。因此它是广义的分配正义。这也是政治哲学的一个核心问题。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专门谈到叫做基本益品(primary goods,有的翻译成基本善),比如自尊、个人的价值和愿望,甚至言论自由等都属于分配正义要去解决的问题。所以分配正义不光是指一般财富的问题,当然财富分配是一个很重要的基础。而这个问题在今天中国又是重要得不得了的问题。我最近在酝酿另外一本书就是《分配正义论》。主要是把世界上一些主要的关于分配正义方面的思想结合中国的问题加以讨论,现在已经在准备材料。我想这样的研究也许对今天的中国社会更有用处。
分配正义论,包括政治制度,包括经济的分配等等。而且我想提出一些基本理念,有这些理念以后,你就知道政府怎么运作了。有些东西你就别管了,不该管的你就别管,比如,文化产业,超女,你不要天天去管它。让它民间自己运作去,经济这一大块放掉,你只管一些垄断性的企业,比如电厂,电厂应该也是按照民营方式,只是它属于自然垄断。加上有线通讯、石油公司等等。自来水公司也是自然垄断的行业。这些不能纯粹由民间做的,政府起到一个中介,或者留有股份也可以。除此以外的大部分东西都可以民营化。甚至钢铁。这就渗透着自由主义的理念,当然也是个制度设计问题。事实证明,民间运作起来,活力大得多。创造性大得多,同时效率也提高了很多。因为它的力量在于竞争。政府的习惯就是垄断,因为它本来就是独此一家,没有分店。你看用政府的理念去办大学,大学会死气沉沉。按政府的理念去办企业,企业往往效率低下。因此,西方的国有企业也经常效率不高。如今它的经理也是到社会上招聘,以这种方式来竞争。就是说,虽然是国有的,但是为了防止它效率低下,从社会招聘来优秀的管理者,让他来搭班子,从而把事情做得更好一点。这也是为了弥补这个缺点,这又是个政治哲学的问题。所以说自由主义的政治理念对于制度设计是非常有效的。所以我赞成我们的改制就是这个道理。我觉得改制的方向不能动摇,只是方式必须改变。不能用黑箱作业来让少数人抢去了大量公共资源,那叫抢劫,不叫改制。但方向不能变,有的人说,变回去,那只能重复过去那种低效率、高浪费、人浮于事的状况,西方一些国家,有一段时间,也搞过政府拥有企业,后来发觉真的不行。比如英国在上个世纪工党执政期间,也收购了不少企业,因为它税收高吗,可以用一些资源来收购企业,最后发觉根本不行。到撒切尔执政开始大量放回民间,没有办法。后来撒切尔下台后,工党政府又搞了一些企业,现在看来又不行了,现在的工党政府,比撒切尔还彻底,干脆几乎全卖光了。就是这个道理,这是没有办法的,它经过多少年的比较,发觉以政府的思维,用政府的人员去搞企业的话,基本搞不好。因为它的垄断思维就是这样的,然后想占垄断的便宜。02年我到英国去考察,它连地铁都卖掉了,铁路都卖掉了。因为政府经营越来越差,入不敷出,效率低下。然后靠一些关系户进去当总经理,或者就是越来越不象话了,只好卖掉了。地铁站都卖掉了。这是多年实践的结局,这恰恰又是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洛克、密尔当年都讨论过这些问题,也就是这个事业到底由谁来做好,是由政府做还是由民间做好。密尔坚持认为,能让民间做的一概不要由政府做,政府是做它非做不可的那一块就行了。除此以外都别作。他举了几个理由,第一,民间做能够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因为他长期负责,而且可以委托他的人不断地一代代接下去。而政府则不行,政府毕竟是一个特殊的机构,他负责任的人少,反正我任届到期就走人,民间则长期稳定。第二,民间做可以锻炼人的创造性,而且长期积累更好。第三,民间做显然效率更高。因此他赞成能让民间做的尽量让民间做。
刘:期待着您的这一研究成果早日出版。说到分配正义,就容易产生一种字面上的误解,好像有一个掌握资源的人赐予别人的意思,这样一来岂不是谁掌握资源谁就有权分配吗?
顾:在罗尔斯的《正义论》里,他不认为有一个高高在上的分配主体。不是有一个官僚机构、权威机构来决定如何分配的。他从政治哲学角度来展开讨论,就一个社会来说,不管怎么分配,都应该有一个框架来统帅你的分配方式。可以从理论上来进行批判,或者是来给它一个规范的要求。这就叫分配正义。他假设这个社会已经有一个分配制度了,不管是混合的还是其他各种各样的,而《正义论》所要探讨的是怎样的制度更好、更合理,更符合正义原则。所以他的两个基本原则就是,第一是平等的自由,第二是出现差别了怎么办?他假设了一个叫原始契约,就是说不管有没有统治者,但是我们坐在一起得出正义的原则,靠的是原始契约,就是说当初我们所有的人在一起,大家都不知道对方的背景,这样可以不受各种现实社会条件的纷扰,这就是所谓“无知之幕”。然后抽象地来制订一个原则或者几个原则,就像一个契约一样,由一代一代人去遵守。他认为,他的两个正义原则就是这样来的。当然这是理论假设,实际上不存在,人类也许不曾有过这样一种类似的原始契约,但是这个理论假设为什么有用呢?就是说,你的正义总要有一个合法性的依据或者道义的基础,这个道义基础如果建立在强权基础上显然是不行的。为什么,弱肉强食,谁有本事谁来,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大家定一个原则,那叫强盗的道德,那就不行了。所以他就假设我们人类曾经有过这么一个过程。当然这个过程是考古学不能考证的,无从考证,就是说在还没有文字记载文明的时候。其实我们人类已经讨论了正义的基本要求。要不然,社会不是乱了套了吗?因此就假设有过这么个契约。这个契约主要的理论出发点是什么呢?就是它的普世性。如果说谁有钱谁有枪,谁占领了话语权就可以定个正义原则,这就不具有普世性,为什么呢?弱者说,我完全被排除在外了。因此用契约论的方式,至少有个普世性的框架基础,契约论之所以在西方源远流长,就是因为这个政治哲学问题,不是说一般简单的具体分配制度怎么产生的,它是一个大的理论框架,所以,用契约论也许具很多的优点,我也写过文章,专门探讨这个问题。如果用其他理论,比如说强权理论、既成事实的理论,都不具有普世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