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赫士列特的文学理论
威廉?赫士列特(Willam Hallit,1778——1830),英国文论家。其主要文论著作有:《论英国诗人
》、《论英国喜剧作家》、《莎士比亚戏剧人物论》等。
一、艺术是主客观的结合
赫士列特清楚地认识到:“艺术和自然有着直接的联系,艺术也只能从自然这一源泉中衍生出来”,
“创作的来源,毫无疑问是在各不相同的人及其生活方式之中”。赫士列特在阐明艺术的生命源于现实的
同时还着重说明:艺术又是它所反映的客观对象不同质的另一事物。
二、艺术与独创
赫士列特认为,作为艺术就必须是独创的,没有独创就没有艺术。他批评文艺创作中的雷同化倾向说
:如果我们都以同样的观点看所有的对象,并通过同样的手段反映他们,就将失去一切个人的特性。他还
认为:艺术家具有独创能力,需要依靠“天才、审美力和感觉力”,而绝不是机械式和公式化所能凑效的
。
三、艺术的特有魅力
在赫士列特的心目中,艺术具有崇高的地位。那么怎样的艺术才具有魅力呢?在他看来,有魅力的艺
术首先要有激情。他指出,有些作品虽然也真实、干净,但却却反艺术魅力,因为它自由华丽的表面,没
有内在的热力,艺术家在创作这些艺术品时无动于衷,没有激情。赫士列特也已认识到,想象的过程是个
活现的过程。更值得注意的是,赫士列特还指出,激情和想象在创作活动中是密不可分的,只有“激情的
火焰在与想象沟通之后”,才如一道闪电,“显示思想的深处,震撼我们的整个身心”。
四、如何刻划人物形象
赫士列特也注意到了,在描写对象方面,文艺也有自己的特点。他说:文艺是“一系列逼真的历史的
画卷,同时它们也是逼真的历史中最有趣的部分。它是人的历史”。赫士列特极为重视描写人物个性,他
认为人物的真实性赫个性化是密不可分的,人物的有血有肉的存在就必然是个性化的。他还认识到世界不
是孤立的、静止的,因而文艺也不应该是孤立地、静止地去反映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