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内部动力机制探析
提要:本文在传播学语境中,对于人肉搜索及其引发的信息涌动现象,试图从传播学、社会学、乃至心理学等多角度去审视其特质及规律,进而研究其内部动力机制,从而藉此加深对人肉搜索影响力的认识。文章分析了人肉搜索的概念及其内部动力机制,即网民基于道德认知的群体归属感诉求、公共服务与自我实现诉求、情绪宣泄诉求和求知诉求,并从正负方面总结了人肉搜索的传播效果。
关键词:人肉搜索 ; 内部动力机制; 网民力量
近来“人肉搜索”的影响力日渐增加,它不仅使得网络传播的格局进一步多元化与复杂化,同时也给社会及文化发展带来了新的影响。不过,学术界对“人肉搜索”尚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简而言之,“人肉搜索”就是网民以互联网为运作平台,在网络社区里提出一个问题,由广泛的网民人工参与搜索、整合、进而解答,从而获得最优化而非通过机器搜索引擎获得的一元化答案。由于其去机械化的“多对一”回答机制,使其在获取最有效信息时从时间维度上将整合机器搜索信息的周期压缩至最小化,在空间维度上将涉及有效信息范围扩大至最大化。其中“人肉”一词,形象地表明了这种搜索方式的特点:搜索信息的源资料库不再仅来自网络,而更多地靠着有着真实血肉之躯的网民广泛参与,将现实中的自身知识、经验、信息、渠道与网络信息交织,动态地、非线性地、能动地、且角色多重地参与到最有效信息的搜索中,最终聚合多重信息,得出最优化的答案。由于网络从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能随时汇聚地理位置、社会阶层、和知识背景各异的人,同时又提供了信息聚合的平台,叠加了人处理信息的能力,使检索效率获得了几何级的提升,因此网民提问后得到最优化信息的机率大大增加。这就是“人肉搜索”的威力所在。
一 “人肉搜索”内部动力机制
人肉搜索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构成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人肉搜索现象是各种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一个表层结果。
(一)基于道德认知的群体归属感诉求
2006年4月,一名悲情丈夫发帖声称,自己的妻子“幽月儿”在玩《魔兽世界》过程中与另一位网名为“铜须”男性玩家有偷情行为,并把妻子与“铜须”的五千字聊天记录公之于众。此事在网上广泛流传,引起轩然大波,愤怒的网友提出了“以键盘为武器砍下奸夫的头,献给那位丈夫做祭品”。天涯、猫扑等各大论坛随即涌现出大量的“附议者”、“追杀者”、 “谴责者”,既而掀起了“人肉搜索”风暴。短时间内,网友动用了包括黑客在内的各种手段,曝光了“铜须”的身份包括真实姓名、电话号码、照片、学校、求职简历等,对“铜须”及其家人在网络内外进行各种方式谴责和羞辱,迫使其家人不敢出门和接听电话。天涯网友还贴出《江湖追杀令》,发布“铜须”的照片和视频呼吁广大机关在他做出彻底可信的悔改行为之前对“铜须”及其同伴甚至所在大学进行抵制。随着事态往不可控制的方向扩散,当事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为了平息事端,“铜须”用长达六分钟的视频来否认桃色事件,而那位“受害者”丈夫,也承认对其妻红杏出墙的说法多有不实之处,从而请求网民取消追杀,但还是无法平息这场从网内至网外的“道德追杀”。
美国学者、议程设置理论的提出者之一唐纳德·肖,在最近几年又提出了“议程融合”(Agenda Melding)的理论,他认为媒体设置的议程具有一种聚集社会群体的功能,这是因为人们都有一种对于“归属感”的需要。他认为,在一定意义上,人们之所以要加入到某个议程,是因为他们需要加入某一个群体,以获得社会的归属感。而媒体的重要性之一,在于它可以通过议程将个体联系起来。“议题融合论”认为个人首先有强烈加入团体的愿望,然后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和其他媒介,寻求与他们的需求、认知等一致的团体信息,避免与他们的需求、认知不一致的团体。因此,正是个人有强烈的融合于社会、加入团体的愿望,才促使人们使用包括大众传播媒介在内的各种传播媒介。
尽管网络论坛不是一种像传统媒体那样贯穿社会的各个阶层的纵向媒体,但是,论坛中的帖子也无形中成为一种凝聚与区分社会群体的“议程”。论坛中的网民也是在通过寻找议题、参与附议等方式,来寻找与强化群体归属感。在很多引发大规模信息涌动既而催生人肉搜索的网络事件中,很多都是明显违反社会道德规范,能够激发受众统一感情倾向的事件,如“婚外情”“辱师”等。因此在这次网络舆论大爆发过程中,基于明显两极化的道德倾向性认知,当网友发现很多网友的回帖与跟贴观点与自己有惊人相似,群体意见对于其个体价值有着高支持度时,其群体归属感得到了极度放大,于是在兴奋情绪、自我表现欲、竞争与被评价意识的“搅拌”下,催生出走向高度聚合的舆论场,最终在共振与共鸣中产生强烈的信息涌动。随着舆论升级,其他媒体的追逐,在这种高度狂热的情绪中,网友们往往选择用由网内延伸至网外的行动将信息涌动聚集起来的能量释放。
(二)公共服务与自我实现诉求
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对外称陕西省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农民周正龙拍到了野生华南虎照片,照片真实。疑点重重的“虎照”引发了网民和广大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置疑。此间,大规模的指证和搜索在“天涯”、“猫扑”等论坛中铺开。时间,网友小鱼啵啵啵在“打虎派”大本营色影无忌华南虎临时论坛里发帖《人肉引擎搜索结果,请看四川攀枝花朋友给我发的疑似老虎原图》,提供出了虎照的原型年画虎。“打虎”网民不懈的努力为“虎照”真伪提供了关键证据。2008年11月17日安康市中院最终裁定周正龙被判犯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2008年末,央视“2008年度法治人物”揭晓晚会上,将华南虎事件“小鱼啵啵啵”等三位网友评为“年度法治人物”。中国华南虎保护协调委员会主任袁耀华在颁奖时说,“打虎”网民以法治精神和网络平台捍卫真相,放大正义,守卫信念,让现实中的我们共同分享快乐。
在汶川大地震中,主流媒体争先报道了“拯救军嫂王琢”行动:一名支援四川抗震前线的武警战士与身在四川江油已怀孕7个月的妻子失去联系,焦急之中在网上帖发寻亲,全国各地的不少网友见贴后以人肉搜索的形式通过各种手段发起寻找,最后终于在5月15日由江油警方找到了王琢。百度“汶川地震寻人吧“开设于汶川地震后的第4天左右,截止2009年1月16日17点,该贴吧已共有主题数20411个,贴子数268239篇。
人本主义心理学大师马斯洛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中指出人的最高层次需要是自我实现(Self-actualized)的需要:即需要发挥自己的潜力,表现自己的才能;只有当人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才能充分表现出来时,人们才会感到最大的满足。当面对热点议题和危机事件时,当民众最需要整合多方力量,沟通相关信息,凝聚各种系统运作时,广大网民恰恰以网络为平台,以“人肉搜索”为手段,以主动的传播者为身份参与到了公共服务进程中,促进信息沟通,扩大信息传播范围,藉由人肉搜索的强大威力取得了以机器为检索手段不可能取得的信息,最终使得这种有效信息起到了积极的公共服务功能。网民既以人肉搜索的形式参与到公共服务中来,同时也满足了多层面发挥自己才能自我实现的诉求。
(三) 情绪宣泄诉求
2007年12月,31岁的女白领姜岩在个人博客上反复诉说了丈夫王菲的外遇及其给自己带来的痛苦,最终跳楼身亡。姜岩的好友将此事发布到天涯社区,之后大旗网、“北飞的候鸟”等网站纷纷转载。随着信息的扩散,王菲和第三者成为众矢之的和天涯网友“人肉搜索”对象,他们的一切个人真实资料以及父母家人的姓名、电话、地址、单位、车牌号均被公开。有网友不断给王菲制造恐吓邮件和电话;有网友聚集在他单位门口对其进行围攻和威胁,导致他被单位辞退;有网友在半夜打电话责骂王菲家人;有网友在王家大门墙壁上用绿油漆涂写的“害死贤妻”、“血债血偿”等字样,贴上“无良王家,害死贤妻”的白色挽联。不堪其扰的王菲最终将天涯社区、大旗网和“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告上法庭,此案被称为“反人肉搜索”第一案。
在本次事件中,起源于“对不道德现象抵制”的心理内核,钝化了网民对自己外部行为是否正当的判断。王菲及其家人成为了愤怒网友的“道德猎物”,也是被相似经历所伤害过的网友的“替罪羊”。众多网友的违法过激言行不仅是出于对主流道德观和价值观的维护,更是在护卫道德准则的旗号下,用非道德甚至违法的方式释放舆论涌动所产生的能量,甚至宣泄个人情绪,侵害他人的正当权利,进而蜕变成一种动机扭曲的广场式狂欢甚至集体失范的网络暴力。结合网络传播的特性,分析人肉搜索蜕变为网民情绪宣泄甚至网络暴力的原因如下:
(1)非理性。网民的真实主体就是人际群体,网民的行为无法摆脱人际群体的心理和行为模式。他们拥有人际群体的突出特性即理性与非理性的交织。所谓非理性,是指与理性意识相互补充,相互作用的因素,如潜意识、本能欲求、情绪、情感、习惯性心理意志、兴趣、好奇心等;其次,非理性还包括反理性的因素即与社会的发展相违背的思想和价值观。人际群体总是会在某种条件、环境、语境之内,出现相互暗示感染、情绪化、从众随大流、责任感弱化等表现。网络中行为主体的行为正是每个人理性与非理性多向度互动而产生的结果,而个人内心深处的非理性诉求正是部分网民藉由网络热点事件参与人肉搜索甚至网络暴力的深层动因。
(2)匿名性。网络中的“匿名性”也是网民的重要特质。网络的匿名在提供了充分完整表达观点的渠道的同时,还附送了风险趋近于零的放纵资本。弗洛伊德认为人格可分为超我、自我和本我,超我接受社会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的约束,而本我总按照快乐原则行事,是人的最“真实”的人格,是被社会道德规范压制隐蔽的层面。网络“匿名性”恰恰契合了这种大众心理的隐喻,匿名使网络传播中那些偶然的、常隐于心灵深处的非理性传播渴望放大到前所未有的状态,而匿名个体便成为了脱离监控的,最容易暂时性出离理性化的行为主体。
(3)群体性。日本社会学家岩原勉认为,所谓群体,是“具有特定的共同目标和共同归属感,存在互动关系的复数个人的集合体。”当个体进入网络平台之后,群体氛围容易产生各种群体效应,如“去个体化”效应,即在群体情境中,人会失去自我觉知能力,从而导致个体失去自我和自我约束。如“群体极化”效应,即群体讨论往往会强化其成员的最初的意向,使偏激者更偏激。同时,融入群体会产生安全感,使得个人倾向于放纵自己的行为,而且认为不会因此受到惩罚——“法不责众”也许是对此最好的心理诠释。因此,人肉搜索引发的追随者们呈现出正是人际群体的特性。
(四)娱乐诉求。
2007年12月27日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的一则新闻《净化网络视听环境迫在眉睫》,出现了北京一名13岁在校女生张殊凡接受采访的镜头。张殊凡在接受采访时说:“上次我上网查资料,突然弹出来一个窗口,很黄很暴力,我赶紧把它给关了。”张殊凡的外貌和真实姓名均在新闻中公开几天后,“猫扑”网上出现了题为《召唤人肉搜索——张殊凡——很黄很暴力》的热门帖子,帖子内容包括最初搜索到张殊凡名字的网站截屏,包括1分26秒的新闻视频,并附上了一篇短文《关于很黄很暴力》。此后,关于张殊凡的信息在互联网上泛滥,网站上不仅出现了关于张殊凡的视频、图片、资料,,还出现了恶搞漫画、打油诗,恶搞视频,以及“很黄很暴力吧”贴吧,一时间恶搞性,侮辱性,攻击性信息广泛传播。
出于娱乐动机上网的人不在少数,这里面除了作为受众获取网络信息内容本身带来的娱乐性外,交流的娱乐感,甚至发贴本身的娱乐化,都是吸引网民积极参与的因素。恶搞热点人物在帮助网民释放消极情绪,改善心情的自娱自乐之外,也包含着受到观者追捧后的社会性的成就感,成为自我调节的一种有效手段。但由于网络的过度开放性与自我主体性,无论引发网络信息涌动的客观事件如何真实,网络信息因为夹带了远离客观事件的网民个人发挥,而使其带着一些戏谑甚至偏激情绪。网民的情绪随着被过度夸张地展现或延伸而失控,成为“网络哄客”,进而极有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或个人隐私。
(五)求知诉求
“人肉搜索”初始概念发端于“猫扑网”,它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满足网民的求知诉求,以问答的形式解决游戏补丁、攻略等方面的问题,方便网游用户交流提高水平。为了提高网友回答问题的积极性和参与度,“猫扑”设置了MP(虚拟货币)悬赏给回答的最好最准确的人,愿意回答的人看到提问后,会运用搜索引擎来搜集资料,筛选信息,分类汇总以后提供答案以换取MP,这样就形成了人肉搜索的运作机制。
在人肉搜索影响力迅速扩大化的这几年,人肉搜索的目标并没有完全脱离其初衷,除了对焦点人物个人资料的挖掘上,人肉搜索仍然是网友求知的高效途径之一。 “人肉搜索” 跨越了对于一些没有唯一答案的多选结果搜索,机器搜索难以给出求助者准确的答案这种障碍,可以说是一种人工问答式搜索,往往能得到更有价值和吸引力的结果。普通搜索引擎是人对机器或者程序的对接,而“人肉搜索引擎”更趋向于一种与人的直接交流、探讨、互动。搜索结果变得更加精确的同时,“人肉搜索”也让参与者同时获得了成就感甚至某些网络虚拟报酬,提问者与解答者们皆大欢喜,既满足了发起“人肉搜索”者的求知诉求,也客观建筑了回答着的知识体系。
另外,从人肉搜索的特点和运作机制来看,它正是为弥补机器搜索信息的不足和不准确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信息的“不信任”而生的。当焦点事件发生而广泛的网民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发生质疑时,便发动人肉搜索”深入挖掘事件真相。如对“虎照”的真实性的质疑和对“很黄很暴力”是否是迎合报道的质疑。
二 人肉搜索的传播效果
“人肉搜索引擎”信奉“人多力量大”,相信网络能汇聚人的力量。毫无疑问,作为分散的个人,单一网民的力量极其有限,他们所能接触、检索、处理的信息也是有限的。可网民的发言渠道一旦被打开,情况就完全改变。“人肉搜索引擎”将这些人聚集在一起,所有信息在其中汇聚,更重要的是,当网络将所有人处理信息的能力叠加在一起的时候,这些人所能实现的检索效果就获得了几何式的提升。正因为这种优势,“人肉搜索”为解决一些疑难问题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持。“虎照”事件中,“人肉搜索”以广泛的民间力量找到了华南虎年画,使真相浮出水面。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脱胎于人肉搜索的灾区寻人工作更是为抗震救灾工作增加了积极力量。“虐猫”事件中,虐猫者身份在六天内被曝光,最终受到惩罚。“人肉搜索”使信息时代的大众依靠网络自发聚合主动探索,深入挖掘事件真相,彰显了民间力量维护社会正义的积极一面,拓宽和下潜了这个时代新文化形态与舆论空间的新框架。
但是,“人肉搜索”也带来了负面影响。网友的过激甚至违法行为在“铜须门”“很黄很暴力”等事件中严重侵害了成年人甚至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在每个人都能凭借互联网成为信息的接受者和传播者而彰显出平民力量和社会正义的同时,“人肉搜索”又恰恰造成因权利滥用而起的网络暴力行为的发生。“人肉搜索”成了网民挖掘隐私的工具,消灭隐私的武器,引发集体行为失范的混战和道德滑坡,危害到个人隐私和公共安全。
媒介的善恶并不在于该媒介本身,而在于使用它的人。人肉搜索不该被妖魔化,更不等同于“网络暴力”本身。网民们参与这样的“人肉搜索活”活动,或是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观点时,都应坚守最起码的法律底线和道德文明。2009年1月1日“人肉搜索非组织联盟”在天涯、猫扑等网站几乎同步公布了《人肉搜索公约》,其中涉及对保护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等问题。尽管它只是一种自律行约束,且监督机制尚不完善,但其对人肉搜索发展积极作用应予肯定。同时网站方应加强自身管理,注意引导和规避过激违法的人肉搜索行动和失范行为。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酝酿出台,政府将继续健全涉及网络传播的政策法规体系,促使人肉搜索发挥更多的正面作用。
作者简介:唐希,成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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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z.com/News/hearsay/0P534F62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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