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真言当假话——对《新闻记者》评选的某条假新闻的异议
上海的《新闻记者》杂志每年都要选评一次年度假新闻。尽管这种评选由于大环境的制约而颇具局限性,但是即使打打苍蝇,对于倡导新闻真实性原则总还是有帮助的。所以我历来对他们的努力都表示敬佩和赞赏。
不过,对于今年入选的假新闻案例之四○1,我却有点不以为然。
这一案例讲的是2009年6月19日《人民政协报》刊登的雷新的报道,评选人引用的文字如下:
“收入问题牵动人心,财富问题则牵动着每个人的神经。近几年,随着财富榜的纷纷出台,中国财富的‘集中度’在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专题讨论会上受到常委和委员的热切关注。‘我国在社会财富增长加速的同时,出现了财富向少数人手中集中的倾向。中国权威部门的一份报告显示,0.4%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财富集中度高于美国。这种大部分社会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格局,导致了我国消费的不足,甚至产生了畸形的消费。根据调查显示,中国已经成为国际上奢侈品最大的市场。’蔡继明委员说。”
评选者认为这是一则假新闻。据说文中提到的中国财富集中度这一数据源起于2006年10月20日的《上海证劵报》,当时该报采用的这一数据“系境外反华网站刻意编造”的,而《人民政协报》未经核实,在报道中“轻率引用”了,从而酿成了“虚假新闻”。新闻出版部门对上述刊登或转载这条新闻的报纸已经“提出严厉批评,下达警示通知书,并责成报社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这里关系到判定假新闻的标准问题。笔者认为,判定一则新闻的真假,要看它所报道的新闻事件是否确实发生或存在,它对这一新闻事件的表述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就这则新闻而言,它所报道的新闻事件是: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专题讨论会上委员们对中国财富集中度的关注、议论,以及蔡继明委员的发言。这是评选者并没有否认的、确实发生和存在的新闻事实。它对这场讨论的表述,前半段是概述,后半段是摘录和引用蔡继明委员的发言,评选者也没有否认这种表述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对于“中国权威部门”一句,究竟是蔡的原话还是记者擅自加上去的,评选人并未说明)。既然如此,能说这则新闻是虚构的或失实的吗?
评选者判定它是虚假新闻的真正理由是:不认可受访对象表述的关于财富集中度的数据。但是,这种理由是无法成立的。
首先,从新闻专业的角度看,受访对象对周围世界总是见仁见智的,记者的职责是如实地反映它、报道它,只要没有违背“如实”的原则,就不能加之以“虚假”的指责。事实上,在新闻实践中,对于被访对象叙述的观点、事实或数据,人们存在争议是常有的事。如果这些观点、事实或数据,明显违背常理或常情,记者当然可以及时作出取舍;但是,对于专业性的、学术性的问题,记者是不可能擅自作出判断和取舍的,人们也不可能苛求记者作出判断或取舍。记者的责任不在于自己妄加评判,而是如实地把它报道出来,公诸于众,引发人们的关注、讨论和评判。可是,在我们国家,被访对象谈及某些自然科学方面的观点、事实或数据,诸如抗癌新药、治癌新法,诸如月球探测、火星探秘,等等,记者还稍为有点报道的自由度;一旦涉及社会问题的观点、事实或数据,那就动辄得咎,处处都是高压线。即使像“非典”、艾滋病这类疾病新闻,也因其社会性而到处设防、处处布雷。夸大啊,虚假啊,扰乱人心破坏稳定啊,给社会主义抹黑啊,为敌对势力效劳啊,帽子满天飞,棍子动地来。如此这般的事例我们见得还少吗?
其次,关于蔡继明委员所述的0.4%的人掌握了70%财富这一数据,实际上来自于美国波士顿咨询公司所作的“2006年全球财富报告”。2006年《中国青年报》上就曾提到过,2006年10月18日中国的人力资源网曾加以转发。旅美学者何清涟在2008年1月号的《当代中国研究》上发表的长篇研究报告中曾经引用过这一数据,并且详细地注明了以上这些出处。应该认为,中国财富高度集中、贫富极度悬殊,这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国内外经济界已有大量的研究材料和统计数据,上述数据只是其中之一而已。对于这些材料和数据当然可以质疑或讨论,但是要推翻或否定它,需要拿出令人信服的依据、拿出相应的研究成果来,而不是扣上一顶“境外反华网站刻意编造”的政治帽子所能得逞的。迄今为止,我国的统计部门或研究部门谁也没有拿出像样的材料来对上面这份数据加以否定或证伪。回头来看,所谓“境外反华网站刻意编造”云云,倒像是“刻意编造”出来的虚假新闻,因为如前所述,这一数据并非来自什么“反华网站”,在我国大陆的传播也不是首先出现在《上海证劵报》或《人民政协报》上的。
总之,新闻报道是否真假,应该作实事求是的考察,应该根据新闻专业本身的原则加以评判,决不应该按照政治需要来划线,更不是某个行政部门的一纸通知书所能判定的。这些年来,某些部门出于自身的政治需要,不顾新闻真实性原则、甚至不顾起码的政治道德,封杀真相、歪曲事实、以假乱真,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蒙蔽百姓、忽悠公众,人们只要广泛而认真地研究一下国内外各方面的相关报道,对此就会了然在胸的。但是,这些大号的虚假新闻,谁也刺破不得,《新闻记者》的朋友们更是不能讲、不能评的,要不然这家杂志就会被关张,“相关责任人”也就没好果子吃了。
注○1:见《新闻记者》2010年1月号,P.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