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旭培论“新闻自由在两条路线上演变”
2007年5月20日上午,在南京召开的“新闻传播前沿问题学术研讨会”闭幕式中,孙旭培老师作了题为《新闻自由在两条路线上演变》的发言。
首先,界定了“精英主义新闻思想”和“民主主义新闻思想”的概念。前者指“主张或实际上主张少数精英人物享有传播权,古今代表人物对其原因的解释是大不相同的。但结果一样:传播思想和资讯的自由有些人有,有些人没有。” 后者指“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认为自由是天赋人权,每个人都可以平等的享有传播的权利。主张起点平等、机会平等,但结果并不平等:传播思想和资讯的自由有些人多,有些人少。”老师强调二者的分水岭在于“承认还是不承认人人享有平等的传播权”。
其次,介绍“民主主义新闻思想”和“精英主义新闻思想”的代表人物。前者包括:约翰.弥尔顿、托马斯.杰弗逊、卢梭、罗伯斯庇尔、马克思和恩格斯、列宁、卢森堡、胡适。后者包括:柏拉图、马基雅维里、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
最后,得出三点结论。其一:精英主义的新闻自由和民主主义的新闻自由都有弊病,但前者更甚。其二:斯大林主义的新闻思想实则是精英主义的变种,但由于具有较强的迷惑性而难以识别。其三:科学、理性的新闻自由体制必须以民主主义为基础,适当吸收精英主义的合理成分。
对结语的第二点,老师进行了如下阐述:
社会的自由实行依法管理,是追惩制的自由。阶级的自由是预防制的自由,先确定阶级属性,然后才决定你有无自由。无产阶级新闻自由突出表现为,无产阶级政党及其所领的组织才有办报自由。
无产阶级政党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全党办报”本意味着党内有代表性观点有进行交流、讨论的自由,可实际上仅表现为党的高层意志的表达。所谓多数人的自由最终成了极少数精英的自由。在毛泽东时代,成了毛泽东发号施令的自由(文革中刘、周都没有在报纸上发表意见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