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专家委员会主任郭建中教授访谈录
桂清扬(以下简称“桂”):郭先生,先向您拜年啦!您是我国著名翻译家,担任浙江省翻译协会会长近20年之久,现是该协会名誉会长,并聘任杭州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专家委员会主任。请问您是什么时候开始关注和研究公示语翻译问题的?
郭建中(以下简称“郭”):大约五、六年前,看到 《钱江晚报》上读者讨论关于街道路名标牌的翻译问题(注:严格地说,不是“翻译”,而是“书写”)。讨论非常热烈,但众说纷纭。我就写了一篇小文章,指出了杭州市街道路名标牌书写错误和混乱的现象(注:应该指出的是:这种现象至今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并阐述了我国书写街道路名标牌有关使用汉语拼音的法律法规和联合国地名标准化委员会关于书写街道路名标牌单一罗马化的决议(注:根据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在杭州市的街道路名标牌的书写,都是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后来,《中国翻译》要我把此小文章补充改写一下,这就是刊登在该刊2003年第5期《关于路名标识的拼写问题》的那篇文章。从此,我就开始关注起公示语的翻译问题来了。因为,街道路名的标牌,是属于公示语范畴,因为它是政府制作的公示语,所以是一种特别重要的公示语。因此,我应邀在2005年9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举行的首届全国公示语翻译研讨会上作的主旨发言,也是关于街道路名标牌的书写问题。发言稿后来刊登在2005年《中国翻译》第6期上。2007年7月14日至15日在上海同济大学召开的第二届全国公示语翻译研讨会,我又应邀就此问题作主旨发言。刊登在2007年《中国翻译》第5期上的《街道路牌书写的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即本次会议上的发言。
桂:2008年4月杭州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专家委员会应运而生。陈小平副市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希望专家委员会能积极发挥为政府决策的“智囊团、语言卫士、学术权威”三大作用,真正为提高杭州城市国际化水平,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打造“生活品质之城”作出新贡献。您作为专家委员会主任,如何诠释“智囊团、语言卫士、学术权威”三个作用的内涵?又将如何带领委员会的专家们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辱光荣使命?
郭:我们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关注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的翻译问题,也就是城市外文公示语的翻译和使用问题,是十分令人欣慰的。陈副市长两次出席我们的会议,并为我们专家委员会的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这是对我们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鼓励和鞭策。陈副市长要求专家委员们发挥为政府决策的“智囊团、语言卫士、学术权威”三大作用。按我的理解,作为“智囊团”,我们应该起草制定一系列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的基本规则和管理的规范,供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政策和条例作参考;作为“语言卫士”,我们应负起对全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使用进行审核认定的责任,协调处理本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方面有争议的问题;作为“学术权威”,我们应该指出并纠正本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的错误,确定并提供本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正确的翻译,为社会规范使用公示语翻译提供咨询服务。为了履行职责,不辱使命,我们应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杭州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网的内容,为杭州市各个单位、各位市民提供准确的公共场所外文翻译资料,维护该网站的稳定运行,并抓紧制定《杭州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使用规范分类目录》,使之成为杭州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的权威。
桂:杭州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网( http://www.hzgogow.org/)于2009年1月12日开通运行。您能否简单介绍一下外文使用网的研制和筹备情况?此外,外文使用网目前设有“最新动态、外文使用、市民答疑、专家服务、法律法规、知识海洋”六大板块,请问主要是基于什么设计理念?
郭:众所周知,杭州市总体规划中,对杭州市的定位之一是国际风景旅游城市。
近年来,杭州市的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作为一座开放城市,公共场所外文的规范使用越来越重要。为此,2008年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托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开展《杭州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网开发建设》(课题编号200801)的课题研究。经过近一年的调查、研究开发,完成了杭州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网的建设,并于2009年1月12日开通运行。杭州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网由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承办,在杭州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旨在规范公共场所外文使用、优化杭州市语言环境、提高杭州市整体文化素质做出贡献。
杭州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网目前设有“最新动态、外文使用、市民答疑、专家服务、法律法规、知识海洋”六大板块。
最新动态栏:由新闻、图片新闻和公告三块构成。主要刊登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杭州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专家委员会的最新工作动态和一系列最新重要公告,以方便广大市民了解和监督相关部门的工作。
外文使用栏:由常用标识、新语新译、翻译趣闻、案例分析构成。常用标识把杭州市的双语标识译法分为道路交通、旅游景点、休闲服务、医疗卫生及其它标识5个类别,让市民可以在网站上找到规范的英文翻译(以后还将逐步提供法文、日文和韩文的翻译),方便广大市民的共同参照。新语新译是刊登新生词汇的翻译。翻译趣闻是把一些翻译方面的趣闻报道出来,增加网站的趣味性,让市民在娱乐中学习翻译,享受翻译的乐趣。案例分析是把城市中公共场所错误的翻译用图片的形式展示出来,并提供建议或修改意见。
市民答疑栏:该栏是网站与市民互动的重要板块。在该板块中,市民可以在网上提出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方面的疑问。我们会将市民的问题提交给杭州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专家委员会相关专家,由专家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在网站上给予公布。
专家服务栏:由专家介绍、课题合作和培训服务构成。专家介绍栏目中,我们详细介绍了杭州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专家委员会的11位专家成员。课题合作和培训服务是为市民和单位提供服务的板块。如果市民或单位有需要,可以与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
法律法规栏:该栏刊登了国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让市民及时了解各个层次的有关语言文字和翻译方面的法律法规。
知识海洋栏:该栏是融知识、娱乐于一体的板块。资料下载、图片图书推荐和知识百科中都能找到广大市民感兴趣的内容,让市民打开网站就能陶醉在知识的海洋中。
桂:公示语外文使用规范具有双重性,即:1、外文使用场合及范围的规范(并不是所有的公示语都需要提供外文翻译);2、外文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您能否根据自己在国内外的考察和研究成果阐述这一问题呢?
郭:你说的外文使用规范具有双重性,是对的。首先,有些对我们公民自己的公告、标示乃至标语等,是不需要翻译成外文的。如“禁止吐痰”、“请讲普通话”或有些政治口号和标语等。这就是外文使用场合及范围的规范;第二,需要使用外文的地方,外文的表述必须正确、合乎习惯和场合,不仅翻译要正确,而且制作要规范。我看到有些外文的拼写、分行等错误,不是翻译的错误,而是制作的错误。
当然,公示语的错误,不仅我国有,其他国家,甚至母语国家都有。譬如说,汉语拼音吧,这是我们的母语吧。许多商店、企业、单位或商标的名称,使用汉语拼音的错误,也随处可见。最典型的是把Hangzhou,分写成Hang Zhou,把Zhejiang分成Zhe Jiang等。英语是美国人的母语吧,纽约拉瓜迪亚机场上有一块牌子:ALL INTERNATIONAL PASSENGERS WITH LUGGAGE INCLUDING CANADA MUST BE CHECKED IN AT TICKET COUNTER BY AGENT。这样,把加拿大这个国家也被打进行李包里去了,而且安检X光机竟然也可以检查出来?这里,Canada应为Canadians(加拿大人)。这样,意思是,所有旅客的行李,包括加拿大人的行李,都得检查。这可能是制作的错误。也有用词错误的。如在美国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有一块标牌: DON'T WALK IN FRONT OF MOVING TRAFFIC。Traffic是指“车流”,即vehicles moving on a road or street(在路上流动的车辆)。所有的traffic都是moving的,难道还有不动的traffic?这个moving就是多余的词了。你看,美国人的公示语也犯用词错误,就像我们自己不能正确使用汉语拼音或汉语公示语里出现错别字一样。英语不是我们的母语,所以,我们在公共场所使用外文时更需小心,包括翻译和制作,都要认真对待。
桂:公示语外文使用规范的重点和难点何在?记得杭州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专家委员会成立时,杭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明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语委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等市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仪式。这给我们提供了什么信息?为制订《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工作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语委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社会外文使用情况的调查,浙江省也在此次调查的范围中,另外还有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山东、广东、广西、重庆、甘肃等10个省(区、市)。您认为我们怎样才能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郭:国家语委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社会外文使用情况的调查,至少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说明我们国家目前外文公示语使用的紊乱是一个十分普遍和严重的现象;二是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一现象,并准备采取措施,制定公示语外文使用的规范。
首先,公示语外文使用规范的重点和难点是,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行政部门进行管理。你说的杭州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专家委员会成立时,杭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明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语委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等市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仪式,就说明公共场所外文使用是多头管理。另外,就我所知,我国发布过管理文字和地名工作条例的国家部门,就有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地名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国家档案等十多个部门。大家管,就大家管不了,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没有行政管理权。要建立一个统一管理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的机构,要有强制执行的行政权、监督权和管理权。强制执行、监督、管理国家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国际法规。如果不成立这样的专门机构,可以授予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行使行政职能的权力,而不光光是给予制定语言使用规范的职责。
其次,在这个机构下面,还应分设审核、监督、翻译、制作等分支机构。对已经在本市各种博物馆、展览馆、车站、码头、道路、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公示语,进行检查,有不妥的地方,提供正确的翻译,并责令有关部门及时纠正;如有关单位需制作新的公示语,自己翻译的,应提交这个机构审核后再制作,也可提交这个机构专门从事公示语翻译的分支机构,进行翻译。例如,现在的专家委员会,就可隶属于这一机构,专门负责审核和翻译的工作。再一个是监督制作,应有专业的公示语制作企业,以保证质量;同时,这个行政职能部门对制作公示语的检查,应该贯穿整个制作过程,而不光光是制作完成后的检查,以免造成浪费。只有在通过这些程序后,公示语的标牌才能设立或展示在公共场所。
第三,要做好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工作,首先是要让使用语言的人,或者说首先是要让负责翻译和制作公示语的人了解我国有关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法规,因为我们国家已经制定了许多语言文字使用的法律法规,其中也包括地名、人名的书写规则和外文使用的规定。各单位、各企业、乃至个人,不能随心所欲,以免造成混乱不堪的局面。
就目前杭州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的情况来看,要做到规范使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别的不说,杭州市所有的街道路牌的罗马拼写都错了。根据使用汉语拼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联合国地名标准化委员会单一罗马化的决议,“延安路”下面的罗马拼音应该是YAN’AN LU,而不是现在的Yan’an Rd.。在后一种书写中,包含了两种罗马拼音,即汉语的罗马拼音和英语的罗马拼音,违反了地名拼写单一罗马化的规定。使用英语翻译路名中的通名与国际接轨,是一种普遍的误解。因为,用汉语拼音拼写街道路名,是我国代表团在联合国地名标准化委员会的会议上提出来的,得到该委员会的认可。因此,用汉语拼音拼写街道路名标牌国家标准,就是国际标准。有些人,包括负责街道路名标牌的官员,就是想不通这一道理,死认为用英语就是与国际接轨。你们去法国、德国、日本访问,看到过哪一个国家用英语Rd. St. Lane在街道路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