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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民歌:“他们有权力,我们有道德”


2010-06-30 08:44:26 谢无愿 来源:博客中国

“他们有权力,我们有道德”。记得这是几十年前一首南美民歌的歌词。

这样的歌唱当然来自下层社会,其中蕴含愤怒与痛苦,可也不无自信的意味,即自信下层大众拥有的好德性,可以用来与不良的权力抗衡。前几天,看了一些针对江苏卫视大热征婚节目“非诚勿扰”的报道,莫名其妙地想起了此句歌词。

道德能够抗衡权力吗?或换言之,在一个精神危机深重、正面道德意识已奄奄一息的社会里,缺乏基本道德力量的广大下层社会,是否会严重丧失与权力抗衡的能量?

一般来说,现代人多少都是迷信法制的,将其当成维护平衡与公正的底线。这其中隐含着一个真假难辨的假设,那就是法律总是具备起码的公允的(当然,在神州中国,很多时候毫无保障的人们之所以如此假设,是完全出于无奈。因为不然就毫无希望了,正如孤独的溺水者只能寄望借助水流之力挣扎自救一样)。但是,当一个社会面临重大变革,需要大量民众积极投身社会行动,用集体之力去推动进步的时候,仅仅依靠法制肯定是不够的,因为法制本质上是一种消极力量,通常只负责维持既有利益格局。何况在此种历史阶段,法制既为权力集团所制订,多数情况下只能沦为打压社会变革的工具。

社会大变革需要众多普罗大众的参与,借此抵制负面权力及相关势力对变革的反动。特别是政治上的重大革新,如果缺少了这一点,最终只会无疾而终。社会变革当然需要某些目标、理想甚至信仰,可是你不能苛求一般大众有此类对他们而言相当空洞的东东。那么能够指望的,就是他们关怀社会的较强道德感和道德热情了。世上任何政经大事,不管如何事关重大、深不可测,绝大多数民众总是从道德立场出发来进行是非价值判断的。因而理想等等,至多是引发其道德热情的导线罢了。

这里面,不仅应有对权力压迫的不满和痛恨,即所谓的道德义愤,更应该有为公益尽一份心、出一份力的愿望与行动。此类社会性的道德行为,既包含爱己及人的人性热情,也有求真求善的社会理性。只有这样,社会的变革乃至社会的自由解放,才具备深厚的社会基础,才会获得源源不断的能量支撑,也才有必然性。否则,只靠极少数空怀信念的人吆喝不已,喊破了喉咙用处也不大。

在法国大革命最关键的时段,米拉波等民主共和的杰出代表在议会里斗争着,而大量的巴黎民众也没有闲着,“士兵在奥拉图瓦尔区,成衣匠在科洛纳德区,假发师在爱丽舍田园大街区,仆人在卢佛宫区,都分别进行了讨论”(米涅《法国革命史》),当然,只要革命形势需要,这些升斗小民也会自觉地冲向王宫、保皇派军营和巴士底狱。而在和平改革的早期美国,当托克维尔踏上这片新生的土地时,就震惊于普通民众关注社会的热情,几乎每个镇、每个村落都有讲演厅,为了一国、一州或一镇的事务,一些人轮番地讲,一讲就是几个小时,而更多的男女老少在听、在热烈争辩,吵吵闹闹,红红火火。

这就是那些国度之所以能建设、升华民主、公正的根本原因,因为其制度有着来自民众精神意识中汨汨不尽的源头活水。而民众如此的精神,应主要来自新教社会伦理作育下的社会道德热情和道德理性,一如上世纪中后期南美不少民众在“解放神学”激励下,所产生的反压迫道德那样。

而在我们这里,在社会性剥夺与挤压之烈几乎无以复加之时,诺大一个神州,尽管有打假医生陈晓兰、关心艾滋孤儿的高耀洁等屈指可数几个人或几个志愿者小群体,但更有“非诚勿扰”、“超男”、“超女”,有“拜金女”、“炫富男”,有更多形形色色的大忽悠。这些东西的出现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在眼下的中国,似乎只有这类披着象征社会开放浮丽外衣的无聊垃圾,才能让万民欢欣鼓舞、欣喜欲狂。当然,情形远不止于此,还有围观,群体性的趁乱哄抢,几成家常便饭的假冒和诱骗,日益扩散的笑贫不笑娼等等。

无论是把自己与他人“愚”乐得如痴如醉的人群,还是围观、哄抢的集体,相信从中极难找到为了看似事不关己的公共事务,一听就是几个小时的人,期望他们奔向巴士底狱就更难了。这些行为所隐藏的劣质生活趣味,层层掩盖着道德虚无主义所带来的社会困局和社会悲剧。

与此同时,随着这个社会道德危机的深化,现今的国人尤其是年轻一些的人,在主观上还出现了日益严重的反道德倾向(或许准确地说应该称为“非道德倾向”,真正涉及一个“反”字,中国人历来是不大敢的,至多是将自己心中的道德反掉而已。南京那位因“换妻”而被判“聚众淫乱”罪的教师,被抓后仍振振有词,倒有一些开诚布公地“反”的意味,也算一条汉子)。这其中有某些合理成分,一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中国传统道德,确实有不少反人本的成分;二是它们又长期为统治权力所绑架,一些原本正面的伦理理念也被异化为欺人祸世的工具;三是即便没有前面两点,在备受现代性冲击的社会转型期,长期占垄断地位的道德体系总会让人厌烦。此外,极权体制的无比伪善和有意无意对社会道德精神的恶劣践踏,也起了很大的反面示范作用。

但是,此种反道德的倾向经常是无原则的,也即在反道德束缚和道德异化的同时,大大地混淆了道德体系中不同层面的性质和效应,对传统道德中部分带有“普世”属性、实质上任何时候都为社会生活所必须的道德观念,如“恻隐之心”、“仁者爱人”、“兼善天下”等等大加蔑视、作践,甚至连带着将宽容、博爱之类的现代人本意识,也统统视为虚伪的东东,理直气壮地当污水拨出去。

所谓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反道德要反得有大价值,必须以区别不同道德层面的性质为前提。简单地说,包括中国式传统意识在内,道德中有私德与公德之分;往复杂点说,更有消极道德与积极道德之分。其中私德很大程度上只适用于家庭或小圈子的人际伦理行为,对较大社会范畴的事情则可能是冷淡的、排斥的;消极道德则除此之外,还表现出对各类强权或强者的忍让、驯服,无能无力之余优柔以对。而反之,公德与积极道德,却带有超越小圈子人际伦理之上的内涵,表现为对无关一己直接利害的他人和社会的关切,对社会公益、公义的追求与呵护,在一般道德热情之外又具备相当的社会理性成分,因而是一个社会变革与进步最广义的精神动力之源。

中国没有作为主流意识的宗教,只得以伦理传统作为社会文化支柱,这或许就是现实中国社会道德适应面虽广,惯性虽大,却又很脆弱,经不住权力摧残和现代性冲击的原因。在基督教甚至一些佛教盛行的主流宗教社会中,信仰趋向上帝与佛陀,但信仰引生的道德却作育人间;宗教总是衍生或促生道德,而很多时候只有附着于宗教,道德才能因具备某些形而上的、“准信仰”的精神质地(孔子说“六合之外存而不论”,中国传统道德只管“人伦日用”,是典型的形而下)。这样的道德较接近于求真求善的社会理性,也较坚挺而不易为现实所扭曲,故而能体现为民众正面的深入共识和巨大公共能量,去抵御和抗击肆虐的权力。

不幸的是,中国社会恰恰缺乏这样坚实的底气:他们有无边的权力,我们有必要的道德吗?

在低俗中宁愿娱乐至死、普遍患道德软骨症的散乱的人民,在强横的权力面前永远是无能为力的。

从此一点上说,笔者赞同刘军宁先生前不久的说法,即在真正的思想启蒙之前,中国需要一场文艺复兴。依笔者的理解,刘先生大概指的是从先感性层面和最基本生活意识上来塑造国人,改变深重的国民性,而其中主要应改的,自然是沦落已久的社会道德状况。可惜这张支票是远期的,而且能否兑现很成疑问。面对越来越癫狂的现实,这实在让人心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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