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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涨潮落的八十年代(节选)
2007-7-23 7:50:01
葛林

    八十年代初南京大学哲学系出了一个“翁寒松事件”。翁寒松是哲学系的学生,他和中学时代的同学谈恋爱(不是南大学生),女方的家长不同意他们谈恋爱,翁在女方家里与女方的父母发生冲突,于是女方家长告到学校党委,强烈要求学校党委处分翁寒松,开除翁寒松的学籍。校长责令哲学系处理这件事,要哲学系里向党委打报告,开除翁寒松同学的学籍。我对校长说:“我不打报告,除非你做决定,我执行。”这件事情闹得很大。上一级党委把学生的个人生活事件放大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层面,把这个事件加上“打、砸、抢”的大帽子。当时我是哲学系的党总支书记,我认为没有必要做“开除学籍”这么严重的处分。我觉得没有必要干涉学生的私人生活,我认为是民事纠纷。可以用调解的方式,年轻人在恋爱问题上同老一辈人发生观念上的冲突,这种事情社会上有,历代都有。而学生中为这件事,把大字报从校园内贴到了校园外,一直贴到了夫子庙。校长找我和胡福明同志谈话,把我们关在一个办公室里,要我和胡福明同志一道写检查。我认为这件事是家庭纠纷,民事纠纷,是学生的个人问题,开除学籍是不妥当的。我没有写检查。因为我不写检查,因为我不写开除翁寒松同学学籍的报告,校长认为我无视党委的领导,无视他的领导,拍着桌子一字一顿地对我说:“葛林,你这样,后果你自己负责,以后没有你的好处!”我还是坚持不写检查,不打报告,于是校长就向中纪委打报告,告发我这个中层干部、他的下级。中纪委还写了批复,要批判我,最终我还是没有写开除这个学生的报告,这个学生后来考取了硕士研究生,又考取了博士研究生,没有因为这件事情而影响前途。时隔二十多年,回想起这件事情,觉得可悲。

    我在“翁寒松事件”的处理上抵制了当时学校领导的错误决定,我在批判蒋广学《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后期的几个理论问题》这篇文章上,抵制了当时江苏省委宣传部和南京大学党委的错误做法,因为这两件事,整个八十年代,直到我离休,确实没有得到当时领导所说的任何“好处”,我毫不后悔,这个十三年是我的精彩人生,我在我的岗位上做了我能够做的,我坚持了自己的看法和想法。与其临终忏悔,不如问心无愧。要做到问心无愧是要付出代价的。但是每每回想到这些事情,我的心情便不能平静。在黑白混淆、是非颠倒、价值观念唯上、唯权的时代,还有什么可说的!

 
    我在“翁寒松事件”的处理上抵制了当时学校领导的错误决定,我在批判蒋广学《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后期的几个理论问题》这篇文章上,抵制了当时江苏省委宣传部和南京大学党委的错误做法,因为这两件事,整个八十年代,直到我离休,确实没有得到当时领导所说的任何“好处”,我毫不后悔,这个十三年是我的精彩人生,我在我的岗位上做了我能够做的,我坚持了自己的看法和想法。与其临终忏悔,不如问心无愧。要做到问心无愧是要付出代价的。但是每每回想到这些事情,我的心情便不能平静。在黑白混淆、是非颠倒、价值观念唯上、唯权的时代,还有什么可说的!

    (http://blog.cat898.com/boke.asp?nju_gelin.index.html
 

来源:葛林博客(http://blog.cat898.com/boke.asp?nju_geli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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