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10月1日:湖南政府欲“作茧自缚”》
来源:《南方周末》 2008-9-25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赵凌
这是关于湖南政府地方性立法的一篇通讯(时效性相对较弱),也是《南方周末》当天的十大新闻之一。这篇时政报道无论是在取材、写作还是报道风格上都十分值得分析和借鉴,以下就个人所见谈一下看法。
第一,标题新颖、有悬念
《10月1日:湖南政府欲“作茧自缚”》——看了这样的标题,想必读者们都会有一种想探个究竟的欲望。正是因为这样,我被吸引进去阅读了这则新闻并决定以此为分析素材。该报道被刊登在9月25日的报纸上,标题上打出的时间却是10月1日(正值国庆长假)。这不由让人思考在国庆黄金周里,湖南政府会有什么“创新举措”?为什么又是“作茧自缚”?这带引号的作茧自缚到底意味着什么?这个标题容易引发读者心中的一系列疑惑,为了揭开心中的疑惑,读者自然就会迫不及待地往下阅读。如此一来,吸引眼球的目的就达到了。结合报道内容来看,湖南政府对行政程序作出规定这一个客观的单调内容被表述成“湖南政府欲‘作茧自缚’”,使得整个新闻报道活了起来,“作茧自缚”这个成语的巧妙运用更是让人对湖南政府作出行政程序规定这一举动玩味。另外,这个“欲”字也让读者看到这则新闻的潜在价值,意味着在湖南政府做出“作茧自缚”行为前,读者们有足够的时间对此进行了解和反馈。所以,仅仅是一个标题,已经让我们看到了这则时政新闻写作的不凡之处!
第二,导语简洁,令人玩味
这则时政新闻主要向我们介绍了湖南政府这项行政程序规定的主要内容,制定该规定的起因、经过,首选湖南的原因,未来的发展以及引发的社会反响。首先值得一提的是本篇新闻报道的导语,它用了一句非常简洁明了的话就已将读者最关注,本篇时政报道最新鲜、重要的内容表述得滴水不漏了。(原文:一个被当地地官方称为“行政机关‘作茧自缚’式的革命”,一部全国首次系统规范政府行政程序的地方性立法)两个“一”和一个“首次”分别将本则报道的重要价值凸显出来,并且吸引读者阅读全文。同时,政府行政程序的地方性立法也将本则报道的新鲜之处摆在了读者面前,是往下阅读的一个很好理由。当然,这句导语,前后对称,在写作上倍显生动,并且继续标题留下的疑惑,加深了悬念感。
第三,条理明晰,内容实在
报道的主体部分由三个小标题隔开,分为四个部分,条理十分清晰。第一部分是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总体说明。在文章开头记者便作了个大胆的假设(如果严格遵守将于10月1日施行的一项规定,湖南或许会成为中国最“太平”的地方。最乐观当然亦是最难达到的一种情况是,今后湖南境内的拆迁征地、重大项目建设、城管执法、行政收费等全国普遍存在的矛盾冲突,将大规模减少),为读者呈现了该行政程序规定施行后的一番美好图景,让读者对这项规定产生浓厚兴趣。报道紧接着简要阐述了这一规定的内容、产生背景、意义,先让读者对该规定有了个大概的了解,为以下的深入阅读做好铺垫。第二部分,作者运用了“刀刀指向政府暗处”这个小标题,为下文制造悬念,同时明确内容的要点。这个部分重申了该规定的意义,并交代了问责范围、对红头文件的处理、行政公开的相关内容,也解释了一开始设下的“一场行政机关作茧自缚式的革命”说法的由来。每个内容都是对行政程序规定的补充和说明,明确了该规定的指向性,丰富了读者对这个规定的认识。第三部分以疑问式的小标题“为什么是湖南?”引发阐述,着重解释了该规定首先在湖南施行的原因。这个部分将关注点放到了个体身上,即湖南省省长周强。周强是该规定施行的背后推动者,他对这项规定的出台起着功不可没的作用,也是这项规定落户湖南是关键所在。因此作者对周强的个人情况和参与的起草、论证等过程也作了相应的交代。这个部分较多地引用了采访对象的原话,并且加入了一些细节的描写(多年来一直呼吁行政程序法的应松年闲谈中试问周强:“能不能考虑先在湖南搞起来?”),让报道的现场感和生动感得到了增强。主体的第四部分同样采用了疑问式的小标题“一路能走好吗?”来设置悬念,引导读者继续往下读,同时泾渭分明,突出了该部分的报道要点。这个部分主要讨论了这项规定施行中可能带来的问题,各专家的担忧和意见。在这个部分中,作者分别亮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规定执笔人王万华对此规定的观点和建议,是整篇报道有了权威的支撑,更有说服力和可信度。另外,作者巧妙地将被采访者提供的实例引入其中,一个是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提到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另一个是湖南桃江县的一位地方官所说的恶性竞争导致招商失败的例子。两个实例的加入,一方面加强了报道的可读性,另一方面也增添了报道的真实感和信服力。
第四,有风格,不失标准
总的来说,这篇新闻在写作上很好地抓住了时政报道的特点,体现自己的风格。首先,它准确地把握了报道的性质和方向,并且抓住该法规将在10月1日施行的客观事实,于9月25日发表了出来。对于通讯来说,它已具备了较强的时效观念。另外,作为政治报道,它的新闻价值应该在于为其它省市的地方立法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也让更多的人了解这项规定并对此作出反馈,以便该规定的更好施行。地方基层的时政新闻往往不可小觑,它们同样会对国家、政党产生影响,同样引导着社会的舆论导向。这则报道选取的题材不单是政府的活动,而且与老百姓的生活紧密相关,所以其新闻价值更得到了凸显。
第五,关注民声,淡化政绩
通观全文,我认为这则时政报道关注百姓的内容太少太少了,几乎通篇都是政府官员在该项规定上的“政绩”,专家学者的观点、意见,而没有老百姓的声音。虽然湖南政府施行行政程序规定是为老百姓办实事,该时政报道是侧重于从政府的角度来阐述规定的各个方面问题,但是里面应该有老百姓的看法,有属于受惠方的声音。我认为,这样的时政报道才能更加贴近民心,得到我们作为老百姓的普通受众的关注和认可。时政报道总是很容易地融入政绩宣传的意味,这难免让人觉得不实在。施行该规定首选湖南难得真的是领导者的个人魅力吗?尽管作者把这句话作为是对起草小组成员王万华原话的引用,但多少有点侧面宣传之嫌。所以我认为时政报道的写作也应该更多地体现平民视角,多一些老百姓的真实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