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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器,1977年生人。光阴里的过客。生于昆明,裹挟苗蛮之巫气;长于杭州,浸染天堂之灵气;于南京求学,宛转流动的是“一片降幡出石头”的帝王暮气。喜欢自由行走,欣赏进退自如。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毒药,在往生岁月里,慢慢释放它的毒性,渗入你的骨髓肌血,像一声莫名的叹息,沿着脊柱直抵尾椎的凉!除非你我互换这声幽叹,否则,孤独使你成为你,我成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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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里的俊客 发表于 2005-11-29 21: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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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从小念过的学校也算作是单位的话,那么我的单位恐惧症简直是由来已久。算起来,从小到大在跟单位的较量中唯一表现神勇的一次应该算是幼儿园时代,那时不习惯受约束,不习惯听老师的指令做事,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午休时从不闭眼,而是拉着旁边床铺的小丫头的辫子说故事不止,偏偏人家不欣赏我的故事,总是回家向他们的家长告状,家长再向老师告状,老师再向我家长告状,天天如此。爹妈一怒之下就把提前我送进了小学,我以为那是个更为好玩的场所,就洋洋得意地向小伙伴告别。
除了这次大获全胜外,其余时候我跟单位之间,不是我落荒而逃,就是单位与我狠狠地互相伤害──后者其实是夸大了我对单位的影响,事实上,我的所作所为可谓亲者痛仇者快,于单位这一庞大的社会怪物来说毫发无损。
谁知到了小学,在本该最快乐,最无忧无虑的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却因为一盒错拿的水彩笔,让整个童年蒙上了沉甸甸的灰色。
除了灰色,我还拥有什么?无邪的幼童们热衷于背后的纷纷传言,那无中生有的名号后来竟然流传多年。流入六年级才从外地转学过来的插班生耳里时,我早已忘记事情的起由了,后来却一直顶着这个名号直到升入中学。
老师照旧是面无表情的让请家长,我因为无辜而瞪大了那时还很明亮的双眼,一般都是坏孩子才会被指派把家长延请到学校来的,这一次不是我的错,却要承受同样的后果,我心有不甘,但又能怎样呢。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老师比父母还伟大可亲,还值得相信和追随,NND,或者说,我从小就是一个习惯在强权压迫下生活的天生低贱的人,没有这种管制和压迫我就不知该如何生活。所以我不得不老老实实地回家同妈妈说了老师的话,并把事情的本末用儿童颠三倒四的语言反复了几遍才说了个大概。后面的事情我已经记不得了,我的记忆总是有所选择地屏蔽掉了大部分实质性的东西,或者说真正让我畏惧的东西,若干年后回忆起,我根本不知道害怕的是什么事,只知道那是一种空气,空气湿渌渌的,还带着眼泪的咸和血液的甜鲜。
要强的妈妈咬牙切齿,但当那根大号的缝衣针一针针往我手上招呼的时候,她的眼泪比我还浓。与其说是我被我的疼痛吓着了,不如说被她那悲哀而痛苦的表情吓着了。后来我带着鲜血淋漓的两手站到了老师的面前,面无表情地对老师说,我要转学了,明天就不来了时,心里充满了逃离的快感。
这种逃离的感觉很多年后一直都纠缠着我,每次碰到一些让我悲哀而我又无法解释的事情的时候,我总是选择转身逃离,就好像是一个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来不及收拾一下现场和伤口就仓遑逃逸,还挂带着满身的鲜血。
这一转就转到了杭州,我住在舅舅家,他们每月拿我们家的补贴,我毫不知情,还以为舅舅舅妈像往常一般地宠着我。但是大哥和姐姐经常斥责我,姐姐甚至会兜头就给我一巴掌,我往往会当场呆住,继而化一团高兴为顿飞泪雨。我不明白世界怎么了,出了什么乱子了吗,是我的过错吗?因为错了一件事就件件都错下去了吗?大哥也总是嘲笑我,说你知道你为什么来我家吗,你爸爸犯了错误了被贬去磨豆腐。多么恶毒的攻击呀!尽管磨豆腐自食其力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但我还是为他脸上挤眉弄眼的表情而怒不可遏。我本来一向是个没心没肺的孩子,从不记事,但是我知道,从七岁那年起,我的世界换了颜色。
妈妈怕我受委曲,终于还是把我接回了身边,并送回了原先的学校,没办法,谁让那所学校不但挨着家门口,还挨着这所升学率第一的重点中学呢。但是我很郁闷,因为从来没有人和我玩,我很丑吗,我开始久久地站在家里衣橱的镜子前看着自己。
中学的境地也没有多大的改变,我依然是个郁郁寡欢不合群的姑娘。因为多愁善感而且经常自己写写画画,妈妈怕我早恋(真佩服她的火眼金睛,敏感的人在情感上一贯早熟,难怪她末雨绸缪,想必也是切身体验),所以给我穿的尽是旧衣服,暗淡败破,后来我读张爱玲的穿衣记时很有同感,那酱牛肉色的衣服穿在身上真是耻辱,我每天都企求大家害了眼病,不要看到我的样子。
令人窒息的环境,每天完不成作业,我患上了严重的心理障碍。临上学前在别人家的窗台上东抄一段,西抄一题,每次老师都批:差!偶尔有中,良就几乎绝迹。老师都有思维定式的,认为你是差生,你就永远是个差生,什么都比不上别人。我一直厌恶老师,几乎所有的老师我都讨厌。
从小学到高中毕业,我自杀过三次,离家出走过一次,闹退学过一次,上教育局告状过一次,我的成长史里写满了不服,但最后还是宿命。正统的家庭,严格的家教,让我无法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那些令我憎恨和厌恶的学校还有老师。唯一我喜欢过的一个数学老师,我那么崇拜她,她唤起了我全部自尊和自信,她懂得了欣赏和鼓励我,我一下子进入了年级的前十名,但是当我放暑假去无锡游玩回来带着一尊母与子的泥塑兴高采烈地来到她的办公室想送给她时,却被告知她已经去美国探她的女儿了,而且很可能不再回来。我认识她的女儿,我从小到大保留了每一本作文通讯里经常会有她女儿的名字,那个名字叫做陈粤秀,是我在同龄人中的第一个偶像!我喜欢她,甚至有些盲目。可是,这样优秀的女儿当然比我这样拉圾的学生可爱的多,女老师还是对我放手不管了,从此我自暴自弃,再也不学一天的课本。我从来不会因式分解,从来不听讲,也不复习,每次考试能得20多分,大部分是因为选择题的概率所赐。
我的天呐,更多的时候我看起来坐在阳光明媚的课堂里,脑子里不知是些什么妖妖道道的东西在刀光剑影,桃李春风。我几乎什么思想都不起,只是一味地紧张,因为不知道老师什么时候就突然会喊起我来回答问题,而我总是目瞪口呆,不知所措。有的时候甚至明明我知道答案,也会在与他们面对面站着的时候,像根沉默的蜡烛。按现在的样子来看谁也不会想到曾经的我如此自闭。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青春期的我不喜欢跟人交流,总是习惯腹诽,或是自己跟自己说话。后面一个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没人的时候我常常对着镜子、窗玻璃,或者一切能够映出个人形象的东西说个不休,还练出了一旦有人近身迅速改变姿势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本事──我不会在空荡开阔的地方自言自语,那种感觉像是演说,没有人看也像表演,我不喜欢,我一向不喜欢表演的感觉,我没有激情,有的只是旁若无人。
你能想像得到一个苦口婆心或是自以为是的老师站在一个未成年的孩子面前,不得不面对她冷漠的表情和空洞的眼神,不得不接受她轻合的双唇一个音节也不发出的现实时,那种心情吗,是郁闷,是抓狂,还是厌倦?我的头是微垂的,然而我的内心却是高扬的,我想我可能是迷恋这种对立吧,无可救药地依赖这种对立来展现自己的存在。
既然我既不能歌善舞,也不能言善辩,没有美丽的容颜,也没有强健的体魄,不想做乖觉聪慧或老实听话的小绵羊,也不屑于跟那帮出头冒泡发育过人的刺头们拉帮结派或是配成对子,请你告诉我,在我实在普通的和别人没有任何两样的青春里,我还能怎么活?
就这样一直地混到了高三,不管我如何折腾,家人始终不同意我休学,我只好再次屈从了父母的意愿,参加了高考,在发愤读了大半年书,补习了所有的课本知识后(当然我也赶跑了三位家庭老师),最后造化弄人,我竟然考上了师范院校,因为我只愿意学中文,而这个专业的代言词是你可以继续什么都不学,只管自己看书就可以了。
我从考入师范院校的时候起就没想过要当中学老师,我实在是害怕面对和我一样的孩子,那种戒备的眼神和挑衅的表情会让我无处可逃的。所以后来尽管我实习的成绩非常好,古文课能让学生当堂背诵,永远不布置超过三题的课后作业,但当那所重点中学的校长当场拍板要留下来教书,我只是笑笑说,对不起,我服从学校分配。
分配?毕业时我用过硬的成绩和表现没有一丝争议的留在了母校,从此跳出了令我窒息的普教系统。实习永远只是实习,不可能代替真正的教学,在现实中如果我站在中学讲台上,我也还是不得不一次一次地跟考试分数较量,够了,那帮误人子弟的人渣!我再也不会步你们的后尘。
直到现在我看到报纸上经常会有诸如学生自杀,或是老师给学生按分数排名次,甚至小学生里成绩好的戴红领巾,成绩差的戴绿领巾时,我都很疼痛,那种疼痛如此真实,让我至今心有余悸。后来我在大学时代勤工俭学时一天也没有做过家教,我做讲解员,做咨询员,甚至到工厂打工,可我就是不愿意做一天的家教。在我心里委实有种厌恶──他们的疼痛关我何事?我的疼痛又有谁来救赎?
庆幸的是我虽然屡战屡败、伤痕累累,但度过了十二年的疼痛时光后,我居然还有福气存活下来,而且我觉得那些属于我的,真正属于我的那些梦想的皮毛或是骨血,它们没有死,它们苟延残喘,气息奄奄但毕竟存活了下来。
借用Pink Floyd的歌来煞尾吧:
We don't need no education We dont need no thought control No dark sarcasm in the classroom Teachers leave them kids alone Hey! Teachers! Leave them kids alone! All in all it's just 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 All in all you're just 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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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里的俊客 发表于 2005-11-29 21: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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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又轮到周末值班,坐在值班室里百无聊赖,电视开着,无意当中,看到韩国的电影《临时演员》。以前一直不喜韩剧,嫌剧情拖沓对白做作,今天看两个小人物的明星梦,竟然觉得有趣。
朴,年轻英俊,演技其实不差然而在镜头面前总是害羞紧张,一个镜头下来,吃若干NG,杀死许多菲林。金,成熟含蓄,总是和朴一起挨导演骂,做垫底的临时演员。好在副导演对两总算义气,尽量争取一些机会,尽管如此也总被二人闹砸。
吃着免费的盒饭,能在影片中演没有台词的小角色,甚至死尸──不要笑话,一部戏里出现十几次的死尸镜头,可能都是他俩,这就是临时演员的生活,他们是老套电影里永远的龙套。可是这样的生活,也真是幸福。何况,还有美丽的化妆师默默地支持朴;何况,金还在暗恋清纯的女主角。
一次,朴有机会在剧中讲几句台词演一回警察,两人兴奋不已,竟然跑到歌厅里在空无一人的包间练起了演技。觉得不过瘾,便闯进了别人的包间,对小姐大声的背台词,斥责她们未及成年就干起了坏事,卖身赚钱,实在太恶劣了。说话间引来了歌厅老板,双手奉上现金若干,恳请两位高抬贵手,放过他们。两个相觑一视,一语不发地离去。待到无人之处,一数,哇,一百万,简直是天上掉下的馅饼。更何况,骗过了老板,最起码说明两人演技不赖。
从哪次起,两人萌生了用这种方式黑吃黑,专门没收不法商人不义之财的念头。目的当然还是好的,是为了存到十亿就用来拍电影,还在否定了许多国外大牌导演后决定聘请对他们不薄的副导演来导这部电影。
在骗钱的过程中,许多啼笑皆非的插曲。有人故意往朴的车上扑过去,假装受伤要求朴将其送到医院,和假医生串通一气讹诈钱财,被两人将计就计,反敲了五百五十万;两人在婚外情旅馆拉响警报器,令一干赤条条和半裸男女惊慌失措的跑到大厅集中,朴慷慨陈词之后要求她们唱国歌,跳传统舞蹈,还命令然后排着队自行走到警察局去投案,真是丑态百出;两人在马路上开车,被交警以超速为名拦下来,他们出示了假的证件后,反而要求两个交警将帽子和鞋子脱下来,外衣解开,原来里面竟然塞满了无辜司机请求放行而塞的票子,于是这笔钱又“没收国库”了。
他们的进程似乎太过顺利,太煞有介事了。而且情节越来越复杂,动静越来越大,竟然真的给他破获了几起刑事案件。有假冒牧师实际是午夜牛郎色诱富婆的连环诈骗案;有假称是将军儿子实际他爸只是个税务官,但在顺藤摸瓜中,竟然发现大宗贪污案;有冒充归国博士专骗有钱女人的感情骗子负心汉;有自称是大人秘书长的人竟然还询问朴的名字,在朴告诉他一个假名字后假称跟朴的领导检查院长打过电话了,要他放人。老骗子落到小骗子手里也只好自认倒霉,这又是一笔大案;还有建筑方偷工减料导致教学楼和百货大楼倒塌一事怎么也无法定案,两人通过窃听和离间,终于套出了实情。他们似乎以为自己就是真正的警察和检查官,在履行公务,在替天行道。
终于有一次,他们抓住一个自称是警察局长上级的人,这人确实是犯了事,但确实也是警察局长的上级。想必此人之所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也恰恰在于这层保护伞。他以为这一来必能震住两个小喽罗,谁知假警察永远不惧权力的黑洞,照样把此人连锅揣了,还捅到了媒体那里。这令警察局长痛下决心,抓住两个小坏蛋。但是警察们都说,他俩做的事都是令人赞叹的。
就这样,明有警察追捕,暗有黑帮追杀。眼看危在旦夕走投无路之时,两人只好装作互殴,先是金用匕首捅死了朴,而朴临死前又开枪打死了金。两人在血泊中倒下,其状惨矣。打手们前往查看,两人呼吸全无,眼球呆滞,便信以为真,来不及收拾现场就匆匆离去。两人复又坐起,哼,小样,俺们是演死尸出身的,骗不了你们这些蠢猪还怎么对得起全国的观众?那边厢,黑帮被警察误以为是一直出风头的假警察,于是一捕了之;这边厢,两人悟出成名之不易和生活之多艰,心甘情愿回剧组跑龙套,对导演点头哈腰,不觉其苦反以为乐。
片中金曾引用某位名人的话说,“这世上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坏人,才添了许多乐趣。”我们在看朴和金利用人性的弱点屡抓屡胜的时候,会不会也有些心惊胆战呢?那些个不法商人,那些个官商勾结,那些个以权谋私,那些个感情不忠,你能说不是放大了的你我的生活吗?故事中坏人终有“自毙”的一天,现实却很无奈,他们依旧是金字塔,塔尖上永远是那20%的人物。就像电影里那个鸡屎线人说的:“我的可爱的小老鼠们,你们以为世界就像演电影那么简单吗?”电影永远都只是电影,他们可以是跑龙套的,也可以终成正果当上主角。但是生活当中,你不可能成为别人的主角。
(下)
嘻哈中电影落幕,这样的观影很好,欣喜和感悟不期而至,比期待以久观看一部新片来得真实和自然。只是影片结束,话还是要多说几句的。
昨晚给远行归来的小刘飞嘴,呆呆二,鼹鼠、玉镯接风洗尘,这两对不同时间出发从不同地方前往凤凰的异乡人竟然在集市上懈逅,赞叹之余心道,还是不要做坏事的好,是秘密总有被人知道的一天。呵呵,跑题了。话说饭桌上我向他们咨询起当地有无打工需要,想我只身游荡四十多天,单位肯定气得不发工资了,万一我钱财不够,或是不想回来,索性边打工边旅游,向西向北向着心中的至美愈走愈深。我的念头被嘴哥打消了,他说,你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能做什么呀。我说我可以在酒吧或是餐馆打工,不要钱,只要给吃住就行。嘴哥语:没门,那里都是收长工的,短期的人不要。
其余人七嘴八舌出了许多主意,分别是:
其一,到张家界的山顶上去卖西瓜,反正你免门票,十倍的收入都不至。问题在于如何运上去呢?大家同时道:背呀,你不是有背囊吗? ̄#T¥◇\﹋※∈∵+≡≈≌£¥¤¢>$〃
其二,在凤凰卖花,问题是,当地全是小孩卖花,我倒不嫌丢脸,但是有被孩儿们群殴的可能!
其三,在车站捡饮料瓶,大的一千个,或小的五千个,一天下来,收入百元,足够当天开销。问题在于,我宁可被小孩儿群殴,也不愿被破烂王群殴!(不过明天打球,可以考虑一下球馆那堆积如山的饮料瓶,肉眼毛估该够一天的开销)
其四,卖艺?可惜没把吉它练好,现在那把红棉都已经落上一层厚灰。
其五,当导游,专门召集手持LP不懂中文的老外。这个容易,只要事先问好路,然后,打着“大脚”的小旗子,会说follow me /This way /hurry up/Enjoy yourself,认得清M和W的区别就可以了。我本人比较偏爱这个办法,有机会争取试一试。
其六,干脆,直截了当,到了当地,发个贴子,问有没人要同住,免除住宿费。但是吃怎么办?凤凰阳朔丽江只要不是旺季,住都是不贵的。这个不诱人,而且,很尴尬的说。
最后,嘴哥定论性的说道,好吧,我有一不传密诀,你听好。去买瓶善存,或是维C之类的药片,最好是不同颜色的,用小袋一片一片单独装起来。然后去当地酒吧门口候着,逮谁就问,嘿,要嗑药吗?记住了,穿什么去不重要,重要的买点纹身纸贴胳臂上。不同颜色的价不一定,最便宜的五十,人家若还价你就开七十。切记切记!
刹那间我感动得涕泪横流,上哪儿找那么好一哥们去呀,为了我的路费,人家连压箱底的货都翻出来了。为了飘流的更远,我决定试试,家里多的是药片,那种吃不死人的,呵呵。
算来应该差不多可以上路了,想我们穷驴上路,也会为逃掉门票而窃喜,我还尝试过逃火车票,在满州里被列车员拦住了,末遂,想想不甘心,终于让我在从西安回来的时候,在硬座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满脸菜色睡眼惺松篷头散发的去补票,只说,一张,南京,人家也没问,抬手给了我一张徐州到南京的票,好像不到50元,哦也!能省一笔是一笔。说我是坏人吗,我不是,我不骗人钱财;说我给我的身份抹黑了吗?我只代表我自己。
谁说旅行是有钱人的事,那都是懒人的借口。我就不信高原地区的居民都身穿TNF冲锋衣和Arc'Teryx排汗内衣,足登La Sportiva和Garmont,背BP的包,还使着ARIANE的拐杖,噢不,那叫登山杖,不是照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我不是去征服自然,我只是想回归自然,那么装备业余一点又有什么关系,谁说我就不能去那些地方了?嗯,一无所有的飘流,未必不是一种流泪的幸福。
只是这路上或许会有些坏人,我不怕,因为最大的坏人,就住在想骗别人的心里,最大的受害者,是想占人便宜的人,只要我两者都不是,我就走遍天下都不怕。我期待着,走进这个有坏人也有乐趣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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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里的俊客 发表于 2005-11-29 21: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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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春天有点疼
三月,乍暖还寒,心情飘忽不定。四月,一日赛过一日地闷热起来,衣衫日减,神昏智乱。据说春季是抑郁症多发的时候,崔永元前不久承认自己得了抑郁症,还有很多人是因为得了抑郁症死的,张国荣走了,还有海明威、川端康成,那都是天赋异质的人,这些光芒笼罩下的人物无法自我消解生命的疼痛。而我只是一颗寻常可见的微尘,飘浮在这座城市上空,呼吸苦味的空气,无处可逃。然而我有自己的疼痛,整个春天我病痛不绝,总是旧伤未好又添新愁。
那时正值每日例行公事的先进的性教育,虽然只是我们这样的小人物都是认认真真走走过场,但因为职业和部门的性质,我首当其冲地成为该教育活动的组织者,这又使我在早于周围人群半个月的时间便避之不迭这种普天同训的壮观场景。有史可稽的类似社会场景好似人的神经系统疾病一样,是一种阵发性的社会集体抽搐,基本上时不时地就要来一次。当然任你如何重视,甚至根本不闻不问,它自己也会慢慢正常起来。形式化的教育锻炼出精致的虚伪,高尚的吹嘘,培养了一批批把想法当做法,把做法当成绩,善于用数据、用人头、用故事说明业绩的大小官员。即使是天灾和人祸,也变成他们道德高尚信仰坚定的一种铺路石。现实中的成克杰会说:“一想到广西有七百万的百姓没有脱贫,我这做主席的是连觉都睡不着的呀!”这简直是一种笑话,但是生活中又有多少昆德拉式的玩笑!
不管怎么说,我们每个人要动手写什么分析材料,要进行触动灵魂深处的自我剖析,要查找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和期限,那总是真的。在写不出来的时候,我只有去借鉴别人的成果,那些陌生而阴冷的用词,让我常常不寒而懔。余生也晚,以前的运动怎么搞我不知,可身逢其中,无疑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我甚至跟朋友大放厥词说,这种写作就像是古代的妓女为了赎身而接客,明知是虚情假意,明知是不得以而为之,还得装作很积极的样子曲意奉承,用出卖隐私和尊严来换取将来的自由。写材料的目的是为了过关,过关等于赎身,那接客呢?一个朋友不以为然的说,还不如接客呢,接客至少还有快感,可以换成银子保证半生吃嚼。
与此几乎同时,白合和SM青华的被关,西次 系统 停整达一周之久,这更让我觉得一种类似于绝望的苦闷压抑,我在西次的相关铁子屡屡被删,那些恪尽责守的管理员们来无影去无踪,让我摩拳擦掌,却找不到可以下手的地方。
那时我刚写完了绍兴记游的前两篇,正准备再接再厉写第三篇,正在琢磨秋瑾之死和进步报纸的相关言论,正在关心师爷生活的清苦和两会之后国防费用支出增高,军队会否因此而加工资,正在潜心钻研各种腔调密密织成言论之网如何笼络普罗大众,正在关注反美反日日嚣尘上,民间躁动又是怎样形成潜流,这个时候爸爸的声音突然在我耳边响起。
事后我想起当天的争执,必须得承认在他的固执偏激之下我也有失冷静,因为我满心沉浸在自己的空间里时是最怕被打断思路的,而如果在家里都没有思想的自由,那我还能去哪里找自由?我坦言正在思考的问题,却被我爸斥为不误正业,并坚持要继续他提出的话题。
他是要让我跟一个我见过一面,但不忍心再见第二面的老实无辜的博士后谈恋爱,最好直接结婚。我当然不从,既然我都知道我不忍心见他第二面,我将来还拿什么去面对他?于是我们的争吵一声高过一声。爸让我滚,殊不知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我当即冲进房间,把必备的衣服和所有的充电器,相机,手机,小灵通,CD,还有几张碟从容不迫的装进了箱子里。感谢我平时养成的好习惯,一会儿我就将东西收拾好了,没有一丝惊慌的推开门出去了。
站在街上茫然四顾,不知何去何从。最后暂时栖身在大脚,但是空间狭小,且起初我也不忍心打扰小草。因此我托了很多朋友帮我打听有没有价位和位置都合适的出租房,最后,我还是心疼荷包里薄薄的钞票,那是我分分角角留着去西藏的,等去完了回来,再散漫着花钱不迟。所以我仍旧住在店里,添了些许必备的用品,日子倒也平静。我姐雷茵经常会过来帮我把大衣服拿去洗了再送回来,食饭时往往就是大脚最热闹的时候,朋友总是不期而至,带来惊喜和欣慰。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我开始咳嗽,撕心裂肺地咳了几乎一个月,嗓子里始终像是吃了一团毛线,吐,吐不出来,咽,咽不下去,说不出来的疼与痒粘连不清。随之而来的,是肋下的剧痛,哪怕是轻微的呼吸都会立即牵动全身的神经,然后这些神经都直楞楞的冲到大脑里乱嚷嚷,一声闷哼过后说,嗯,我痛!这次的疼痛让我长了知识,知道了世界有一种让我连胳膊都无法举起来的疾病,叫作肋间神经炎。若非如此,我一定以为是二月底那篇《爱你,但是不作你的肋骨》得罪了上帝,不然怎么会让我好日子没有病日子多。如果我是个男人,我一定会低头数数自己的肋骨,看是不是有可能出现一个可以相伴终生的女人。可惜,圣经故事并不天天发生,因此,我还是莫名其妙的一个人疼痛着,并无人相伴。
身体的疲惫和疼痛让我渴求静养,绝对的静养,然而灵魂不安又不甘,它躁动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像冲锋陷阵一样去寻欢作乐。可是我是一个在自律中浸泡太久的木讷之人,即使是寻欢作乐,也是一咬牙一跺脚一脸凛然神色的出发,回头望总觉罪恶深重,于是难求安宁,于是屡屡分心走神,屡屡让自己的躯体再度受伤,败下阵来。
我不知道一切怎么了,似乎我的平静安宁自这个春天被我父母扰乱后,我再也无法按着原来的节奏生活,但想迈出调整的步伐时又发现自己成为一个不合时宜的人。与父母多年的隔阂与分歧,以及这种隔阂对我生活和心态的影响,我对他们的爱和歉疚,还有不盲从,最重要的是我剑拔弩张的背后,永远的不自信与茫然。
所以,这篇记游之三,只是开了个头,因为生病,因为居无定所心神不宁,也因为BBS上的封杀,使我一度失去了继续写下去的兴趣与信念。现在,一年一度的长假旅行即将开始。每一次上路前,我都会把手头的事情尽可能完成,因为不知在路上会发生什么,不知道这一去什么时候会回来,回来了又会怎么样。我预计到一场更为艰难的谈判将会发生在我与管我的那些人之间。所以我必须将它完成,哪怕它在思想上不能与前两篇融为一体,不能完成我原来想定的一个三部曲,对政权,男权等等所谓强权形成清晰的批判,最起码我把这些相关的事实罗列和串连起来,供有心人自己去留存,质疑。
世上已无蔡元培
第一站是离汽车北站两站之遥的蔡元培故居。我在门外张望了一翻。不过我跟小篱说,凡是纪念馆之类的地方,我都是没有什么兴趣去的,因为里面人工的痕迹太盛。而且,恰如坐在电视机上拿着遥控器的观众一样,你看起来可以掌握很多频道的更换,其实你的权利是微乎其微的,因为你所看到的,只是别人给你看的,还有很多真实的东西,是别人不想给你看到的──而参观大致同此,我凭什么被人掌控,让我看什么我就看什么呢?所以,我没有进去,虽然,我对蔡元培还是很尊敬的,兼容并包是何等的胸襟?它的前提是自身的独立,而独立的支撑点则是人格的完整。所以,蔡元培特别关注大学教育对人格的培养。他在<?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919年6月15日的《不肯再任北大校长的宣言》里提出了中国现代大学的三项基本原则:第一,大学应当是独立的,第二,大学应当有思想和学术自由;第三,大学学术自由和思想自由需要相应的社会政治环境。
然而环顾四周,又有哪所大学能够站出来自称是符合其中哪怕一项呢?大学在忙于产业化,忙于进行职业培训,忙于制造学术拉圾,或是充当政治的枪手,表面的学术繁荣背后,掩盖不住思想自由和独立人格的缺乏。
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的《读书》杂志今年第四期在头条位置发表了北京大学教授韩水法的文章,题目是“世上已无蔡元培”。文章就北京大学的改革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发出了感慨:“世上已无蔡元培!我们怎么来面对今天中国的大学改革?”无论是倡导这场改革的勇士、态度复杂的支持者,还是反对此项改革的智者,对北大改革的最后结局都是不满意的,或者非常不满意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此项改革为人重重提起却轻轻放下的原由。人们胸中郁结的不平烦闷之气各有所自,而用来浇这些形形色色块垒的却几乎是同一杯陈酿:蔡元培!这足以说明蔡元培是当代大学教育的一座无法超越的巅峰。
大学相对于政府和各种权力集团应该是独立和自由的。在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之后,中国高等学校在名称和学科设置方面有了大学的形式,大学成了法人,在课程开设,人员调配、职称晋升、经费开支等方面有了自主权。但这些改革和变化并没有改变大学在实质上依然是教育“行政部门”一个下属机构的性质。这一点在大学权力的来源方面体现得最为清楚。中国大学的校长不是选出来的,而是“行政部门”任命的,用韩水法的话来说,“校长是指定给大学的”。这种任命和指定就决定了大学校长和管理部门不会有实质性的独立。大学校长没有独立地位,大学的教职员更没有权力参与管理,
联想到今年三月初,身居高等教玉高等位置的教玉布布长周ji发表谈话,说目前大学校园bbs对学生思想的干扰比较严重,他认为bbs上各种不实之词和荒谬言论,学生不仅看,而且看了还相信,问题比较严重。这一番话异乎寻常地言而有信,显示出“金口”的威力。此消息一传出来,各高笑BBS“不约而同”地禁止对此事的询问和议论。没几天,全国著名的高笑,先后有SM青华(最高在线2.3万,目前教玉网内排名第一的站点)、北大末名、南大 小白和(最高在线1.2万,目前教玉网内排名第二)、浙大海那白川、武大各加山水、上海交大饮水思源、西安交大兵马俑、南开大学我爱南开、复旦大学日月光华等多个BBS进行“细桶 维护”,或暂时关站,或关闭部分服务(如笑外访问、新用户注册等),由开放式论谈转型为不向外开放的笑园内部信息平台,并且发布信息一律使用十名制,需要输入学生 证号才行,这意味着从此你的言论将置于对号入座的监控之下,一旦被视为违禁,很可能要“从重处理”。最严重的是南大 小白和站,从3月4日起全站只读一周有余,其次是北大 末名站,笑外IP一律无法登录。SM青华暂停新用户注册,且其重点版面青华特快仅允许笑内访问,而一些高笑 BBS已经开始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南大 小白和站务组因此宣布集体辞职。一时间,教玉网内哀声一片,人心惶惶。有一篇文章戏仿鲁迅纪念刘和珍君这样写道:“中国有个近邻叫做朝鲜,听说那里不让用手机,wang络也是和外界隔绝的,难道我们的官员到那里取过经吗?当初,YTHT被关闭的时候,SMTH、小白和都噤若寒蝉,不敢作声。难道YTHT倒掉的时候,他们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倒掉的吗?”
没有一家理论可以独霸真理。哪怕是在漫长的中世纪,宗教神学一统天下,不但是官方意识形态,何况大学又是为教会服务的,即使在那样的环境下,在大学校园内还是允许对神学进行自由研究和自由辩论,就因为思想自由本来就是大学的题中应有之义。那么我们今天用MKS 主义 一家之言去独霸真理的讲台,不允许人们提出任何批评,那不是倒退到中世纪以前了吗?
对我们来说,受过高等教玉,多少靠着点儿知识去混饭吃,但是我们只是被迫在一个“知识的集中营”里生活,这个集中营的目的在于让每一个普通人变成“大写历史”的铺垫,变成精英叙事和官方叙事的鼓吹者和高蹈者。在这种大写的线性历史的暴政中,历史的多样性,复杂性消失了,只剩下单一意识形态的封闭叙事。
伟大领秀说,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原来,百花是可以的,但是要齐放,让放就放,让不放就不放,让怎么放就怎么放;百家也是可以的,争鸣嘛,争着说好话,就好像现在的中养级的党报头版都大差不差,谁也不会离谱。现在,白合已凋零,我也不知道还会不绽放。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古人尚且明白,今人心智与技术万倍发达,却忘记了这个道理。事实又是如何呢?各种各样的叙事拥挤不堪的占据了历史叙事的岔路口,总有一种声音,从那些被压制了声音的喉咙中旁逸出来;总有一种声音,注定不会沉默;哪怕是短暂的沉默,也是无声的对抗;哪怕是含糊不清的对抗,也要爆发。
刀在头上?刀在口上?
第二天,散着步来到秋瑾广场,正对着“古轩亭口”。这便是鲁迅小说《药》中的古□亭口了,也就是传说中秋瑾遇难的地方。
秋瑾应该算是中国女性中因为政治原因死去的第一人了。1907年7月15日,33岁的鉴湖女侠秋瑾在轩亭口慷慨赴死。死后各种不同背景的报纸都迅速作了详细的报道。
7月23日,遇难第八天,申报登出她的6首遗诗;7月25日,发表《论绍兴冤狱》评论,直接指出冤案是绍兴府假公济私、捏造告民造成的;8月13日,登出官方伪造的《绍狱供词汇录》,后面还有“编者按”:“按秋瑾之被杀,并无供词,越人(浙江人)莫不知悉。有之,则惟‘寄父是我同党’及‘秋风秋雨愁煞人’之句耳。而今忽有供词,其可疑者一:秋瑾之言语文词,见诸报章者不一而足,其文辞何等雄厉,其言语何等痛快,而今读其供词,言语支离,情节乖异;其可疑者二:然死者已死,无人质证,一任官吏之矫揉造作而已,一任官吏之锻炼周纳而已。然而自有公论。”
在这种情况下,杀人的主谋,绍兴知府贵福(应该是个满人)深受舆论攻击,也确实因为没有确证而头疼不已,所以对被捕的大通学堂学生及教员程毅等六人严刑逼供,“跪火练、火砖、惨状不忍睹”,试图在他们口中得到秋瑾“通匪”的证据,但终无所得。
另一个值得一提的是山阴(绍兴市那时分为山阴和会稽两县)县令李钟岳在秋瑾被害前后的言行及最后自尽的选择。贵福决定把秋瑾一案交给李钟岳和会稽县令李瑞年会同办理,李钟岳曾多次委婉陈辞,未果。1907年7月13日,军队荷枪实弹包围大通学堂之时,他在现场,曾在门外向士兵大呼:“但加逮捕,弗许伤害”。秋瑾被捕后,押在山阴狱中,估计是贵福不想担当杀士的恶名,想借李钟岳之手杀秋瑾,所以令李对秋严刑拷问。但到第二天,李还是不肯刑讯逼供,只是让秋瑾自己写供词,于是秋瑾写下了“秋风秋雨愁煞人”。后来,贵福怀疑李钟岳故意偏袒,意在开脱,便在得到浙江巡抚的复电“将秋瑾先行正法”后,立令李执行,李不从,说:“供、证两无,安能杀人!”这句话掷地有声,尽管他竭力劝阻,几至冲突,但依然改变不了秋瑾被杀现实。所以,他最后一次提审秋瑾时说,“事已至此,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幸亮之也”。说完,泪随声堕。
秋瑾知道死之将至,提出了三个要求,一,准许写家书决别,二,不要枭首,三,不要剥去衣服。李钟岳答应了二三两个要求。在当时,杀人是要砍头的,如果是女子还要剥去衣服。秋瑾不怕死去,但不愿死时还失去尊严,不想把纯洁的躯体暴露在罪恶的天地之间。李成全了她最后两个要求,使她能够从容赴死。在秋瑾死后,李离任至杭州,时常念叨,“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最终自缢于屋旁,时年53岁。
但是我不知道该怎样解释,为什么在知识分子集体沉默的时期,会出现像张志新,特别是林 Z这样清醒的女性知识分子的理由。其实早在秋瑾那里,这份清醒就已经播下火种。可以为正义和公平而献身,却不在权势和金钱面前失节,这种知识分子的品质,在这个阶层从来没有丢失而是在传承中闪闪发光,照耀着时间的黑暗。也许中国的女性自由知识分子更合符爱德华.W.萨义德对于理想知识分子的要求:扮演的是质疑,而不是顾问的角色。
第一次知道张志新其人,是大学时读雷抒雁的《小草在歌唱》,对她所遭受的苦难和凌辱特别是遭受苦难的年代感到震惊。对于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我来说,家庭保守正统,父母因为亲身经历各种运动和风潮变得自诩政治成熟实则谨小慎微,我实在是不太会对书本和课堂所宣扬的主流思想产生怀疑。但那些振聋发聩的诗句让我感到了天眩天转,“她把带血的头颅,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让所有苟活者,都失去了──重量。”她对当时普遍存在的个人崇拜提出了批评,提出,“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在狱中,她被轮奸,被逼疯,临刑前她的脑袋被几条大汉强按在砖头上……结束生命前竟然被割断喉管!是怕她喷薄出真理的力量吗?
那一年,中共辽宁省委作出决定:追授张志新同志为“革命烈士”。 那一年, 1979年新版的《辞海》多了一个辞条:“张志新”。那一年是1979年,后来被称为中国的“思想解放年”。
解放了吗?为什么张志新可以被平反,可以在报纸和其它传媒上公开被纪念,而另一个同样美丽坚贞的女性,却连怕是在互联网上出现她的名字,都会被搜索,被过滤,被封杀?
这个女性在她称为红色牢狱的上海 提蓝桥监狱中度过了八年,用自己的鲜血书写了大量勇烈的充满人道激情的血书,自述“经历了地狱中最最恐怖最最血醒的地狱,经历了比死亡本身更千百倍的惨痛的死亡”,最后被监狱秘密枪决。那一年是1957年,“反右”运动之后整个中国大陆都停止了思想,并生活在谎言与恐怖之中。然而这个女性在进行着独立思考,当她在狱中被剥夺了笔和纸的情况下,用发卡当笔,刺破自己的手指,在墙上、在衬衣上书写血的文章与诗歌。请看她的自由颂:“生命似嘉树,爱情若丽花;自由昭临处,欣欣迎日华。生命巍然在,爱情永无休;愿殉自由死,终不甘为囚。”
她敢于直言,北大1958年的时候用涂上肥皂沫的脸盆打蚊子,消灭四害,她打了一天的蚊子对朋友说:“我一整天心里都感到好笑,笑这疯了的dang。”疯了的事不只一次,后来的若干年里,有多少类似的口号?类似的错误?类似的笑话?特别是dang指挥的枪……
她姓林,双木林,名昭,刀在口上之日。她自称“今天刀在口上也好,刀在头上也好,不考虑了。既然来了,就不考虑刀在哪里了。”
在一个名为《寻找林Z》的纪录片的最后,有这样一行字:
谨以此片献给林Z的英灵;感谢所有默默为本片提供帮助和支持的人;拍摄者没有采访到任何监狱的工作人员;林Z被枪决是谁批准的,没有记录。
特别注意的最后一句,是谁批准的?没有记录!
!!!!!!!
呜呼,秋瑾之被杀,被无供词!
呜呼,临死前被割断喉管!
呜呼,批准执行死刑者居然不敢签上名字!
呜呼,我以今日之高烧,食之无味,寝之不安,勉力成文,以此纪念三位女士,纪念我的外祖父,纪念我那一次假借寻根完成的行走。并借蔡先生的“非暴力不合作”来完成我对所面临的不合理人事制度的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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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里的俊客 发表于 2005-11-29 21: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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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话:
七夕,因为前一夜的伤势不见好转,早早就回到了家。很多天来头一次六点钟之前就到家,陪老妈吃饭。原以为老妈会高兴,谁知她却说,唉,我其实不希望你今天回家吃饭的,你应该在外面玩的。咳咳,PP有伤怎么出去玩噻?吃过饭,洗漱停当,进房间,把门一关,又是自己的空间。习惯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跟自面晤,灵魂抽身而出,俯视着这个在现世苦苦挣扎,不甘随波逐流的孤独女子,有时怜悯,有时痛恨。
一个人的战争。
不止一次地有朋友说,你想得太多了,太复杂了,或者劝我不要再写。说,没有哪个男人经得起试探和垂询,经得起女人太锐利的眼光直视,经得起文字间的焦虑和忧患。人都是本能的驱利避害的动物,你这些伤痕,只能让人更加躲着你,最多远远投来一个问候的眼神。
我知道朋友为什么这样说,不止一次的,想要接近我或是我所欣赏的男子,在网上慢慢查询我的贴子。上网越久越真实,我的忧伤,我的快乐,我的低调与放纵,我的直率和木讷,都那么没心没肺的一览无遗。即使我的ID再更换,我的一切还是那么真实,从不隐瞒。不止一次的他们在那些文字里以为窥见了我的全部,我的秘密,他们于身转身离去了,他们因为圣经里说阳光底下无新事,就以为我已有之事必再有,以为我是一个喜欢生活得沉重的人,以为我必不能给他们带来简单生活,必不能宜室宜家。泰戈尔的那句诗就像是为他们写的一样:
我已经把我的全部,暴露在你面前,因此,你,不相信我。
红尘男女,除了极少数塔尖上的人物,自小而大,成长的历史总有几笔灰色的阴影。然而没有人愿意他人探究,哪怕是好意的垂询,没有人愿意在回望之际成为盐柱,立在途中,成为标记,为后人引路。大多数人逃离自己的历史,痛定痛地重新做人。只是往事的幽灵如影随形,并未走远。回避,真的有用吗?
我不语,不反对也不赞同,等朋友好意说完,我抬起头,诚意望着她的眼睛,说,我怎么了?我怎么不能写,怎么不能说,怎么不能为自己活着?爱一个人,但是,不会为他改变我的样子。
林语堂说,我是一堆矛盾。何止八十岁的他是,我们每个人都是。只是,对于天性与环境造成巨大反差的我,这种矛盾的趋势,还会越来越明显,我必须要能够找到一个协调它们的平衡点。对过去的我,现在的我,还有将来的我来说,这个平衡点,只能是写字。
煮字疗伤吗?错!错!错!现在的我已经不需要说出伤痛。我根本也没有伤痛可言,那些写在纸上的文字,早已经下了心头,只是当时已惘然。
写字,还是写字。就像大家谋生的职业一样,这个习惯在将来会变成我的口粮吗?会变成我与我所处的环境作斗争时我有恃无恐的后盾与底牌吗?
我知道那很难,以前对汪继芳那个近两万字的访谈中,全是我对此的疑惑和思考。我曾说我要走,不惜一切代价的离开现在的环境,难。但是,如果真的不惜一切代价,真的成了自由身,那么我安身立命的东西又是什么呢?写字吗?把手写滥了换几个钱又有什么意思?那些风花雪月,又有什么意思,那些都市言情杂志,又有什么意思,写字只是为了快乐,或是平静。不,我绝不拿它当谋生的工具。
打开本本,想写点什么,无头绪。上网,跟三两闲人聊天,上上下下,还是不知道我要说些什么。二十三点四十分,终于还是关掉电脑,上床,睡觉,让七夕见鬼去吧。我决定在午夜来临之前,让自己去见周公。
从梦中醒来,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做了一个梦,而且,说了一句话,我敢肯定那不是梦中的呓语,我敢肯定那是一个陈述句,一个主谓宾健全的陈述句。此时是凌晨一点一刻,情人节总算过去,留给我的仍然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这样也挺好。 双宿双飞鬟衣鬓影是只在梦里会出现的情景,你好吗?我把昨天留给你自己去过,不敢打扰,不敢询问,不联系,不见面,不言语,只是,你,过得,还,好吗?
黑暗中我笨拙地翻了一个身,为了小心避开身上所有可能的痛苦。然而仍是有疼,殷殷的沿着血管逆行到心里。
煮字疗伤,罢!罢!罢!
lesbian,六梳金兰姐妹相爱
因为《七剑》,我再次看到了杨采妮,这个不算特别美丽的但一直柔中带刚的女子。想起了她在《东邪西毒》里提着一篮鸡蛋等待复仇的样子,她的眼神倔强,像一根冰冷的链条闪烁着某种让我战栗的寒光,一直到了看《自梳》,意欢爱男人时的欣喜,被女人爱时的茫然,决定陪伴玉环过流离日子时的平静与坚定,那样的涔涔地从杨采妮的眼中流淌出来,从容不迫,自在又安详。
关于“自梳”:过去广州与珠江三角洲的未婚女子都梳着一条长辫子挂在背后,结婚时,由母亲或女长辈替其把辫子挽成一团紧贴在脑后勺,称为髻。自梳女就通过一种特定的仪式,自己将辫子挽成发髻,表示永不嫁人,独身终老。但一经梳起,终生不得翻悔,父母也不能强其出嫁。日后如有不轨行为,就会被乡党所不容,遭受酷刑毒打后,捆入猪笼投河溺死。死后还不准其父母收尸葬殓,得由“姑婆屋”中的自梳女们用草席与门板草草挖坑埋葬了事;如村中无“自梳女”帮助殓埋的,便被抛入涌中随水流去。
一梳福,二梳寿,三梳自在,四梳清白,五梳坚心,六梳金兰姐妹相爱,七梳大吉大利,八梳无难无灾。
自梳女嘴里这样念着。为什么六梳金兰姐妹相爱?在没有男性臂膀支撑的天空下,她们会不会过于柔软,过于憔悴?到底怎样一种陪伴之恩让她们熬过艰难岁月,始终淡定从容,宠辱不惊呢?
意欢为逃避“老爷”,选择了自梳,又为了一个她以为可以托付终身的人,违犯了“自梳女”的戒律。那个男人却因意欢怀孕害怕受到惩罚不顾不问的独自逃跑了。于是意欢在绝望中用钩子伸进自己的体内中,浴盆里,血浓于水,在水中扩散,钩子划破的是对男人的希望,彼时,只有玉环倾其所有,陪伴是一种恩情;玉环说,“我花了我所有的家当来救你,你却为了一个不爱你的男人去死,你可会想想我……”
在玉环受辱的时候,暴雨淋湿了是对男人的依靠和幻想,彼时,也只有意欢,在风雨中瑟瑟发抖,见到玉环,笑容轻浅,等待的身影坚硬如水。
曾经背叛和伤害过玉环的男人又回头来找她,承诺即将到来的幸福面前,玉环从希望的轮船上一跃而下,铁链和江水都挡不住两个女人的深情,甚至战争,甚至离乱,甚至饥荒连连。数不尽的男人接近她们,却又伤害她们,玉环孤诮的嘴角挂着嘲弄的微笑,意欢单薄的肩膀撑起独立的天空。
谁说女子一定离不开男人?这是一段奇情,不一定为世俗所容;这是一对奇女子,不一定为男人所爱。但是,她们并不需要这些。
时空交错,曾经的少女,变成白发老妇。老年的玉环化名欢姑,与新一代的感情受伤的少女阿慧一起踏上一段寻找往事,寻找真情和人生的路。终于,在火车站,数十年后,意欢和玉环再次相逢。像曾经的相依相偎一样,在彼此眼中看到的对方,依旧的流光溢彩,依然的笑靥如花,也许,在她们心中,对方永远是那样的可爱,可以一爱。 虽然导演张之亮强调这是一部女同志电影,但是很多拉拉并没有将它奉若圣经。看完电影我更觉得那是一种姐妹之爱,是关怀之爱,是感恩之爱,是怜悯之爱,与爱情无关,更与性无关。
这样散漫的思绪,沿着我不能控制的轨道,慢慢的聚焦到了三个女人身上。一个孀居泪尽,一个自闭症患儿,一个是不纯粹的lesbian。其实我一直都很牵挂她们,我曾经立志要做一名社会学者,带给无助的人以信心,带给孤绝的人以希望,但是我究竟能做到多少呢?我的心就像一块海绵,在倾听她们的时候,却吸满了来自她们心中的苦。在一段曾经帮助她们的时间里,有的时候我自己都困惑,我的信念还能坚定下来吗?我到底对她们能有多大的帮助?或者,在指责完男人的虚伪、自私、冷漠和自以为是以后,我们自己的天空下还剩有多少温情?
小倩
小倩的妈妈是我在心理咨询中心兼职时,接待的最后一任客人。我至今也忘不了她带着哭腔的声音,刚喊了一声,黄老师,就开始抽泣,语不成调。在小倩妈妈断断续续的叙述中,我知道小倩初二那年开始坚持要休学在家,从此再不跟外人接触,即使是自己的亲人,她也很少说话。如是两年,马上要参加中考了,可是两年没上学,请了几个家教她也根本不理,小倩妈妈担心她无法升学,这样年纪轻轻的成天呆在家里可如何是好呢?
她妈妈说请了心理医生看都没有用,她根本也不配合,能不能找个性格开朗点的女孩陪陪她,慢慢的能够说上话,打破僵局了就好了。当时我正好忙于准备面试和辞职,种种锁事让我无暇自顾,就挑了一个外语系的女孩杨杨试试。我并不抱太大希望,因为这样自闭症患者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沟通意愿,但是杨杨幸不辱命,居然能够让小倩接受她的存在,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等我手上的事情处理完了,还有二周小倩就要中考了。我也很好奇,就和杨杨一起登门拜访。这是一个像猫一样的女孩,走路是沿着墙壁的,没有脚步声,她蜷缩在沙发上,乌黑的长发垂到地板上,眼神时而散乱,时而专注。她大剌剌的,目中无人,即使是眼神溜到你身上,瞥上你一眼,也好像你根本不存在一样。让你手足无措,让你觉得是你贸然闯进了她的王国,她所统辖的那个与你根本两个世界的幽灵王国。
问小倩妈妈,她怎么会突然从学校辍学回来,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她妈妈叹了口气,说,还不是为了一个男孩。
原来如此,原来那个她爱慕的那个同班男孩和班上另一个发育得比较成熟的女生同进同出,在明了小倩的心事之后不但不理她,还故意刺激她,说她长得不漂亮,嫌她长得太胖。
小倩太脆弱,回到家就病了,再也不肯出门,拒绝上学,听说要去学校就拼命的自残,吓得爹妈再不敢提。而且她也不再好好吃饭,只是把饭菜拿进自己房间,过一会,把大部分都从阳台的管子处往外倒掉了。如果她爹妈进屋干涉她,她便几步跑到阳台边上拉开窗户,威胁说要跳下去,爹妈只好转身离开。十六的年纪,面色惨白,四肢纤细,手腕上全是伤痕,因为自闭症的孩子根本不怕痛。最糟糕的是因为长期绝食,内分泌严重紊乱,闭经,看起来就像十岁出头一样。偶尔会跟同性说两句话,但是拒绝跟任何异性说话,连自己的爸爸都不怎么理。
一部份高功能自闭症患者会有小时候同一性、固定行为的另一种型式的表现,即脑中对某些事情有特殊的偏好或想法,而这种想法有时会让人觉得就像是精神分裂病的妄想。很多持照的心理医生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开一些传统的抗精神病药物,当有冲动性、破坏性的时候,用药物把患儿思想整个压下来,但剂量如果调不好,会压抑到其它的活动。
小倩接受过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因此行为异常中除了心因性可能也不排除药源性影响。我不是心理医生,只是一个因为兴趣爱好和职业性质短培过的咨询人员,所以更没有把握能改变小倩的状况。
按照她父母的要求,我们的任何只是尽快帮小倩顺利通过中考,升学后再慢慢治疗她的心理疾病。面对她殷切的父母,我很是无奈。她们意识不到小倩的根本问题,如果坚持让她考试,上学,走这条她所抵触的道路,她的那种疼痛会伴随她成长的始终,成为终生的梦魇。但是我们又能做什么呢?
杨杨以一种异乎寻常的亲和力取得了她的信任,慢慢地她开口和杨杨说话了,在杨杨的鼓励下,她也能够接受我的存在了,要知道自闭儿的大脑是计算机而非人脑,不幸的是这是第一代计算机。意思是说假如找对路线,我们教他的他就输(背)进去。他们和我们人脑最大的不同是我们不断地把现在所接触到的,很快的与我们脑中过去的印象做比较、分析。而自闭症患者的缺点(也可说是优点),是他们分析的能力比较差,只能把整个东西背进去,印进去。在某种角度上说,他们是天才,就像《雨人》里的达斯汀霍夫曼一样,对某些他们不能理解的事有些超乎寻常的记忆力。幸运的是我们找到了那跟正确的路线,在把中考的考试大纲研究了三遍之后,我们为小倩制定了一套更合乎她实际情况且十分轻松的复习方案,我辅导语文政治,杨杨辅导英语,数理化由她的另外的家教辅导。我们互不相干,把时间错开。
最后的中考成绩出来了,小倩考上了市重点中学!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振奋人心的事情,小倩父母,外公外婆包括我和杨杨都很高兴,只有小倩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那天她们全家请我和杨杨吃饭,并背着孩子的面塞给我们每人两千元。这对只有半个月辅导时间的我来说,确实是不笔不小的钱,但是我和杨杨都没有肯接受。我们是因为确实想帮帮小倩才做这些事的,付出比得到更快乐,为什么要我破坏这种快乐呢?
小倩后来还是没有去上学,她对父母说,她是不会去再去学校的,最多还是在家里学,之所以她答应去参加中考,是因为她信任,并且喜欢我和杨杨。那时我离开单位去了一个约束性很强的地方,轻易不能出来,杨杨又去了荷兰,就这样我们与小倩分开了,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
没有人回答,我亦再没有勇气去看她们,有的时候,你一心的牵挂,却很难表达得出来。
阿Z
阿Z是我的大学同学,同系不同班。从她代表全校新生在入学仪式上发言的那天起,她就注定要遭人关注继而被人误解。
阿Z是一个很有才气的女孩,我在学校期间唯一佩服女孩就是她。个子很高,一直留很短的头发,讲起话来喜欢用手势。她说话的时候目光往往越过你,停留的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一旦她注视着你,你又会觉得像是被她看穿一般不自在。
是的,她的目光太锐利,她的思路太敏捷,她的阅读面很广,与她聊天,看她画画,听她讲电影,讲故事,都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我甚至有点崇拜她,与她交往的那些年里,我的很多习惯,很多爱好都是她培养起来的。
我看过她以前的照片,留两支长辫子,笑得很甜,是个清秀的小姑娘,不像大学时不太注重外表,走路虎虎生风,说话像放枪,特别是骑车的样子像个嘎小子。她从来不说她的过去,我也只好不问。
学生时代就这样过去了。她的处境后来不太好,因为遭人忌妒与排挤,她毕业时去了一所很偏远的学校。我们离得远了,但仍然经常来往。看电影,上博物馆,看话剧,偶尔也会一起和男孩出去玩,但那都是同学或是我的同事,从来不见她跟哪个男孩关系密切。她倒是老在我面前提起某个女同学,说她们怎样了,过段日子,又怎样了。
虽然有很多人说她是同性恋,但我并无此感觉。我们依旧是好朋友,往来密切,我们约好了一起考研,甚至暑假还一起住我的老房子里两个人足不出户的封闭式复习。那时每天都是我做菜,烧汤,她去食堂打回饭,买个西瓜,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有一次她端起我煮的汤,说,喝你烧的汤真是一种幸福。我木讷的看着她,汤是清汤,红的嫣红,绿的碧绿,黄的鹅黄,临了滴上麻油,还看得过去,但也不算什么美食。我以为她是在说反话,她经常说反话跟我开玩笑的,就没理会,她看看我,欲言又止,低头喝汤。
平静的日子就这样过去了,直到有一天我告诉她,我喜欢上了一个男人了。她居高临下的目光看着我,说要去看看那个人。我们三人是在一种怎样的气氛下见面的,我已经记不得了,我记得她当时是很犀利地与他辩论的,她与男生说话时大多带有挑战与辩论的色彩。
他就是一个大尾巴狼。她后来得出了这个结论。我没有理会,因为我还不能在心里同时容纳两个人。我无意疏远她,但确实也没那么多时间陪同她。
半年后,他走了,回到他来的那个地方,我们再没有见过面。我在一段低落与混乱的状态下生活得很艰难,艰难得忘记了与外界的沟通。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她的信。
她那时正在去九江的一条船上,趴在摇晃的铺位上给我写信。信中她说到一个中学的女同学X结婚了,她陪X去挑结婚礼服,她们站在一件漂亮的红色旗袍前,她对X说:你还记得吗?十年前,我们也是站在这里,你说你喜欢这件旗袍,可是好贵呀,要三千多,我说,我要攒钱,每天存一块钱,十年之后我就可以买得起这件旗袍送给你了。X说,太贵了,而且我也不喜欢红色。说完就走开了。只留下她还站在那里看着旗袍发呆。最后不知该买什么好,只好买了一个很漂亮很夸张的玫瑰花蓝。她对X说,我恨不得把整座玫瑰花园买下来送给你,但是我没有钱,但是你不是跟我结婚。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就流下来了,我开始觉得心疼,我开始觉得她心里阴沉无望的痛苦了,我终于知道那个时候她为什么和我喜欢的男人那么势不两立了。她的感情,无从诉说,但是在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她从来没有困扰过我,更不会来伤害我,或是独占我,我快快乐乐的长大,快快乐乐的打扮自己,快快乐乐的与朋友们交往,就像蝴蝶翻飞在花叶间,然而她从来不说。
后来的她曾经在一个安静的深夜,用酒瓶砸在了自己的手背上,被送去抢救,缝了四十多针,因为肌腱断了,左手使用起来一直有些不便。我离开原来单位后我们就很少联系了,虽然我一直很牵挂她,但她却很少回应我的问候。
直到上个星期的某一天,我下班坐在车上,鬼使神差的往外望去,她站在路边,像在等车。我对着她大喊,阿Z,她猛抬头。我忙叫司机停车,跳了下去。她看起来并不像我般激动。头发长长了,人也变柔和了。一问,结婚了,就是雪狼湖在南京上演的那天。我为她高兴,真的,我一直觉得她是一个具有双性气质的女人,如果遇到一个有涵养的健康男子,能够热眼赏佳人,一定会给她一个温暖的怀抱和一份现实的关怀。
现在的她看起来很好,我的眼泪再次流了下来。我不知还该说些什么,或者,对某些人来说,转身离去,就是最好的问候方式?
L姨
L姨是我妈的朋友,却是我的忘年交。高干家庭出身,温柔娴静,与风流倜傥的L叔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很多年里,L姨一直是小鸟依人的仰视着L叔,她的起居生活,都由L步打理得妥贴。生性单纯善良的L姨,怎会杨到L叔尽会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那时包二奶还没像现在这样成为流行的词汇,L叔的行为被组织上知道了,让他转业。当时的转业在很多人看来是一种惩罚,其实如果机会合适,那简直是一种运气。L叔就是那种头脑特别灵活的人,他后来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养情人的实力大为增加。
九九年,正值壮年的他,突然病倒了,而且是一病不起,那些女人们便作了鸟兽散,L姨不计前嫌的陪在病床前,直到最后一刻,为他送终。
后来L姨找到我爸,询问关于医疗事故的事,她自己是学药的,粗通医理,认为L叔的病不至于死,认为是医院在最后的抢救中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将一口痰吸出,耽误了时间,导致了死亡。她哭得昏天暗地,我妈也在一边陪泪。爸爸只好答应了她的要求,四处帮她打听。但实际上,这件医院是用不着负任何责任的。
半年后我在老房子里复习备考,离她家很近,受妈妈委托,经常过去看看她。她的屋子里简直暗无天日,老L的相片前高香不绝,骨灰盒放在卧室里,擦拭得纤尘不染。L姨那时成天不吃不喝,寻死觅活。那时我还负责我和阿Z的一日吃喝,就每天烧一锅绿豆百合汤,放上冰糖,端过去等着她吃完了再走。也许她觉得我年纪轻,不好意思在我面前太任性,就当我面把她吃了。一开始我不敢跟她聊天,聊什么她都会说到老L身上,说说就语不成调涕泪横流。
后来不知怎么就聊了起来,这一说就不可收拾,她坦言因为太依赖老L,常常想追随他而去,我问她有没有看过福克纳的《野棕榈》。她说没有,我告诉她,女人在堕胎失败之后死去,男人关在监狱里,判的是十年徒刑,有人把一片白色的药片,是毒药,带进了牢房,他很想死,去寻常爱妻,但后来还是放弃,因为他觉得,延长他所钟爱女子生命的唯一方法,便是把她留在自己的记忆里。他说“……当她不再存在时,我的记忆的一半也就不在了;而假如我不再存在,那么所有的记忆也就都不在了。是的,在忧伤和虚无之间,我选择的是忧伤。”L姨安静地听着,头一次没有打断我的话。
一年以后我到了政院读书,当压力太大没有地方可以逃避的时候,我会躲到L姨这里,看到她的生活正在恢复条理,很高兴。她坚持写日记,她所谓的回忆录,管它有没有发表的可能,还每天去图书馆看书,查阅医药辞典,从那时起到现在她一直在延伸律师,她说她还是要打官司,她一定要讨个说法。但是不管怎么样,她现在的生活总算是略有起色了。也能看见她的笑容了。
有的时候她会对我说,孩子,你应该更快乐一点。我无语,L姨是最清楚军校三年对我心理的深刻影响的。我的那些心事,那些痛苦,不能跟妈妈说的,统统告诉了她。
我与L姨之间的关系超过了我与我妈的关系,这点让我妈有点不舒服。但我知道是为了什么,我小时那次欺骗了她,从她手中骗得了一瓶安眠药,当晚我呑了药,后面的事情我一概不知,只记得当我恶梦一场般的在医院的病床上醒来时,最先看到的不是我的父母,是L姨穿着白大褂的身影。她帮我洗了胃,床下是一大盆我的呕吐物。她善意的没有对外声张,维持了一个脆弱女孩的脆弱自尊。让我得已重见天日,让我倍感珍惜生命。在后来的每一天,在每一次受到打击濒临崩溃的时候,我都告诉自己要挺过来。即使是在得了抑郁症的今天,在频繁的低落中间,我还是相信自己,一定能够走得出来,因为那些身边的关爱,因为那些善良的目光,那些人愿意帮助我,就像我也曾经愿意帮助别人一样,没有目的,不计回报,只是希望我快乐。
我还能有什么祈求呢?男人不爱了,没关系,爱自己就好。环境不宽松,无尽的黑暗包围着你,没关系,挺过来就好。孤独不能使我狭隘,就像并不富裕的物质生活也不能使我的精神窘迫一样,我不低头,不妥协,不退让,不会为你改变我的样子。
七夕节,本是女儿节,被人附会衍生成了中国的情人节,那只是商家的炒作,我不过情人节,我过我的乞巧节,我祈求关爱我与我关爱的女人们,健康,快乐,平静安宁,永远有爱,源自内心,源自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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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里的俊客 发表于 2005-11-29 2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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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天荒地老(上)莫干山随感
我想要一个人去旅行 但愿归期会有约定每个人都在问我是否可以找到自由的你亚得里亚海边他乡的人和风中的吉他声我怕你一个人在异乡孤独醒来我会带着你回来
端午那天我独自游荡到了莫干山。
渴望上路已经很久,我想把行走当作我的情人,我想死在路上会像死在情人怀里一样安详和甜美。
总是在这样的春未夏初,身体暮气沉沉,沉陷在宽大的床帷中不愿起身,灵魂却坐卧难宁。我好像不由自主地分裂开来,一半在沉默的高原奔跑,呼啸,一半在蔓延的沼泽沉陷,呻吟。流浪是一种意念,在现实中尽管我画地三尺为牢,将自己的言行不折不扣的控制在这种自我的约束之中,但那种出走的冲动和渴望,贯穿情绪的始终。 这一天终于可以把等闲杂事全抛开,这种蓄意以久的出走的得以实现,简直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终于坐成事实。我走在路上,满山遍野的时间都被我无情地杀掉。一些在现在停止,再无苏醒,一些则自现在开始,郁郁而生。
晚上10:44分,1033次,无座,去莫干山,一个和我毫无关联的地方。尽管我走之前在网上留了言,说我即将去追寻干将莫邪的千古爱情,但事实上我并没有太多的期待,没有做什么准备,甚至不曾查阅它的攻略和天气,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吧,一个真正一无所有的人是不会计较路上可能遭遇的一切的,能够走在路上,已是流浪的全部意义。至于将去的地方炎凉晴雨,又有何妨?
可是出发的前一天晚上南京下起了暴雨,猝不及防的压在了我的身上。自第一滴雨不速而来,随后的那些简直不是雨,是水柱冲击着我的身体。下了许久之后,渐渐停止,半夜里它们又纷至沓来。我给朋友发信息说,南京在流泪,我在漂泊。其实我想说的是,我在流泪中漂泊,没好意思说,怕煽情。
5:45分,晚点一刻钟的列车缓缓停在了莫干山站,没有几个人下车。清静散漫中我开始了期待已久的行走。
剑池----吴娥莫道吴刀涩
阴天。车子在四十八盘蜿蜒,看云雾在脚下缭绕。迎面是铺天盖地的绿色,心中一时清凉。
既然是来追寻干将莫邪的千古爱情的,最先要去的地方当然是剑池。
传说中干将生成八尺之躯,异常英武,他与师兄子光一起,拜铸剑祖师欧治子为师,学得采炼五山铁精、六合金英之法;练就熔、锻、铲、锉、刻、淬、磨诸般手艺。学成归来,便娶了采药的芦花老爹的独女莫邪为妻。因为干将是孤儿,便入了赘,芦花老爹对他视同已出。那莫邪生得美丽聪慧,协助夫君铸就了不少好剑,这一来声名远扬,一直传到吴王耳里。据史书记载,昆仑山有形似兔子的怪兽,雄的黄色,雌的白色,掘了地道潜入吴国武器库,把兵刃全吃了。吴王下令猎得“双兔”,开其腹,发现怪兽肚子里有“铁胆肾”。现在吴王交给干将铸剑的原料便是这个铁胆肾。
不管故事是真是假,总之铁汁三天不出,愁坏了干将和莫邪。
有意无意间,干将对莫邪讲起这自己老师欧治子的故事。原来欧治子一次铸剑时,铜、铁在炉内互不相熔。不知是谁出的主意,说是让这天生的神物化合,须要人气催化,否则势必不成。性格刚烈的欧师母便跳入了炉中。谁知,炉火发出篷的一声巨响后,一切照旧。那欧治子可是一代宗师,岂能容忍这样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失败之耻,一声悲哉后,也随之跳入了炉中,这次方才真正的化成了铁水,铸就了好剑。
美丽而痴情的莫邪呀,听完这个故事就说,先师既然知道舍身造剑,我又有何难?说完站在炉台上,回头对干将大喊,你照顾好我们的儿子!小莫干那个时候吮着头指头正玩得开心呢,哪知道什么忧愁。也不知身长八尺的干将为什么竟没能拉得住自己的娇妻,眼睁睁地看着她成了一滩血水,继而化合了铁胆肾。他来不及悲伤,忙忙地打造起两锋宝剑,雄曰干将,雌曰莫邪。刚能斩金削玉,柔能拂钟无声。论锋利,吹毛断发;说诛戮,血不见刃。剑在匣中,铮铮悲鸣。人在火中,涅盘为剑。剑以人名,传颂万世!
风光的是吴王,得利的是干将,悲痛欲绝的是那年迈的芦花老人,他说了一句话,流传至今,这便是:
好女不嫁打铁男!
帝王将相,大夫平民,都爱剑器,一如他们都好女色。吴国的兵器是很有名的,兵器中又首推剑器。李白语“吴钩霜雪明”便是说的是剑器的懔烈与性感之美;李贺“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说的是剑器能使一个男儿实现他的社会价值和人生抱负。与吴钩同样出名的是吴国的美女。“吴娃与越艳,窈窕夸铅红”,说的是她们天生丽姿,无须粉饰;“吴娃双舞醉芙蓉”,说的是她们婉转明媚,憨态可掬。从莫邪身上看到她“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难得一见的豪气与柔情并存,真正世间少有的性格美女。可是这一次在女人与剑器的对峙中,女人败给了剑器,付出的代价是性命。剑器不仅关系着你的绝对生命,还关系着你的生存质量。如果只能穿麻披褐,呑虀咽荼,就是再给你几个美女,也恐怕入不敷出,心有余而力不足,又有何意思呢?所以干将送了千古情痴的名声给莫邪,换来传世的擎天之器,换来自已的实利。整座山都姓莫有什么关系?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不好不好不好,我又在编派古人的是非了,把一个家喻户晓的传说故事无厘头成这样,不知鲁迅会不会跳将出来骂我。自幼好江湖故事,为人耽性情,好剑走偏锋,语不惊人死不休。我知道这样不好,累了自己,换来不过是别人几句玩笑,一时开心罢了。但我当时真的是这样想的,不然为何干将莫邪的儿子叫莫干,不叫干莫,也不叫眉间尺,更不叫赤鼻呢?要知道中国人最重男轻女,把女人的名字冠在前面,万万没有的事!
春秋时代的辉煌渐渐地暗淡了,冷兵器时代的人唤马嘶远去了……我忽然莫名其妙地打了一个寒噤,茫然四顾,并没有一个叫做屈原的老头儿步履踉跄,佩剑呼号而来。这天是端午节,想必这个黑瘦黑瘦的老头儿跟鱼儿去抢粽子吃了,无暇前来会我。那么我也,继续往前走呗。
TIPS:
剑池是这一带景点的统称,藏于荫山修篁幽谷中,主要景点有四叠飞瀑,剑池,干将、莫邪雕塑,磨剑石、试剑石、观瀑亭、摩崖石刻等。
阜溪上游50米处,有两股溪水汇合,一股源于中华山,一股出自芦花荡。合流后,水势增大,顺涧而下,奔阜溪桥,此乃第一叠飞瀑。溪水出桥后,猛跌二三丈,注入剑池,成为第二叠瀑布。剑池约五米见方,周有铁栏,曲折盘旋于悬崖峭壁间,靠峭壁处有亭,名为半亭。瀑布注池,稍一停蓄,水势益壮,于是飞瀑凌空,直泻剑潭,飞流竟高10余米,气势磅礴,触石有声,颇为壮观,为第三叠。飞充自剑潭而下,束水入溪,形成短瀑,此为第四叠。嗣后逶迤远去,淹没于竹林绿海,行踪难寻。
剑池不远处,“观瀑桥”横架深壑,从半亭和观瀑桥往下看,瀑布、剑池近在咫尺,若即若离,似伸手可及。无论春夏秋冬,阴睛晦明,剑池瀑布千变万化,奇景迭出,有时一线悬空,随风飘散;有时匹练下垂,凝然不动;有时如苍龙入海,腾挪飞跃;有时大雾弥天,瀑布潜形,唯闻水声;有时晨雾未散,紫烟弥谷,若隐若现;有时月光临照,山色朦肱,银光闪烁。
在阜溪桥上方,距“试剑石”十余米的地方,有一座干将莫邪练剑状的雕塑。游人多喜在此休憩拍照,甚是吵闹,不喜,离去。
磨剑石在阜溪桥下方,为一黑褐色巨石,呈侧卧状,有周庆云镌“周吴干将莫邪夫妇磨剑处”篆文。试剑石在观瀑亭上方,为一半裂巨石,裂口平直、光滑,似剑削而成。有暗红色似血液的颜色汩汩流下,触目惊心。
观瀑亭在荫山山脊,六角、绿顶、红柱,额题“海天浴日”,联书“野人坐待东方白,云海推开大地红”。登亭,剑瀑全景,一览无余。 摩崖石刻计三四十处,集中在剑池、灵鹊桥周围,以近人手迹为多。我不通书法,不作评论。
武陵村──贤者避其世
从剑池出来,沿着盘山公路随意走着,一路都有明显的路标,我却没有明确的目的,因此对我也无用。避开一拨拨的旅行团,在清静处慢行,走着走着竟然到了武陵村。
武陵村座落于莫干山屋脊头岗顶上,地势高景观壮美,附近有问津亭、滴翠潭、旭光台、古天池等景点。据民国《莫干山志》载:“屋脊头在金家山东北,地势轩爽、登眺最佳。与莫干山其他景点相距较远,环境幽静自成天地,犹如陶渊明笔下之‘世外桃源’,故名‘武陵村’”
但我走在里面,心里只是觉得好笑。“武陵”本是一有名典故,《红楼梦》里“大观园试才题对额 荣国府归省庆元宵”那一回,宝玉小心陪同父亲大人在大观园做处女游时,被要求对每一处景致命名。那时人人喜欢卖弄风骚,走一步,题一处。来到一处众人都夸好景地方,贾政问该起什么名字,那帮人说,“恰恰乎是‘武陵源’三个字。”贾政笑道:“又落实了,而且陈旧。”众人笑道:“不然就用‘秦人旧舍’四字也罢了。”宝玉道:“这越发过露了。‘秦人旧舍’说避乱之意,如何使得?”宝玉这一说引起了我的疑惑。为什么武陵和秦人旧舍使不得?
初读红楼年方八岁,年幼无知,却也求知欲极旺,这个问题一直困惑了我许久,直到后来读《桃花源记》,方才由陶翁解答。原来在三国之后历尽沧桑干戈暂息的晋朝,有武陵人无意当中闯入桃林深处,发现一桃源盛世,那是秦人因“嬴氏乱天纪,贤者避其世”而移居此地,自秦以降六百年间,他们不问外界纷争,男女老少,自得其乐,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后人在将桃源引入经典的同时,将“武陵”也推广开去,成为规避无道昏君混天乱世的一个庇护所。
此外虽然幽静深远,别有洞天,何至于要打出“武陵”招牌?
原来蒋介石曾三次光临此处。第一次是1927年12月,蒋宋联姻,之后他重登总司令宝座。第二次是1937年,蒋介石和周恩来在白云山馆进行了第二次国共合作谈判,之后他停止剿共,双方开始抗日。第三次是1948年7月蒋介石在山上召集了以“币制改革”为中心内容的所谓“新经济会议”,这次大势已去,又过了一年,终于江山易色,换了人间。蒋介石三起三落,人生际遇耐人况味。最为有趣的是他第一次入住武陵村。
1927年12月1日,蒋介石和宋美龄在上海完成婚礼,当天晚上,就带着200名卫兵,转道杭州前往莫干山,住在现在的武陵村宾馆1号楼(室内至今仍保留着蒋介石当年使用过的红木家具:双人床、梳妆柜、茶几浴缸等。94年开始,已将居室对外开放,每天都有许多游客来此参观)。在这里的别墅中,度过两人的新婚蜜月,至今仍可看到当初两人亲手栽下的美人茶,静静在露天舞池边站了77个年头。
那一年8月,北伐成功的蒋介石没来得及享用胜利的果实,便被迫宣布辞职,引退回乡。他向追随而来的美国来宾声称,他打算在今后的五年里走访国外,学习政治、经济和军事战略,这话或许带有瞬间的诚意。所以一个外国新闻记者写道:“他的引退是一个神话。”
同时,他也加紧了对宋美龄的追求。10月,他在给“达令”的信中写道:“我对政治活动再无任何兴趣了。如果我这一生中有什么敬佩的人的话,您,我的爱人,是唯一的一位……现在,我已隐居在这个山地荒野(家乡宁波,雪窦寺)之中。我感到自己已被整个世界所抛弃,充满了绝望。回想起在前线所经历的数百次战斗和我自己的那种英雄主义,我只感觉到那种所谓的功绩不过是一场梦幻。然而,你的天资、美丽和品德却使我永远难忘。唯一的问题是,我的爱人如何看待我这个已被世界抛弃的迟伍的士兵?”
我在读信的时候强忍着不要笑出来。这样的追求让人赞叹,真正是欲摛而故纵,退一步海阔天空。明明追求已久,得不到明确的回应,按理说在落草时该自惭形秽,无颜面对一向眼高过天的宋家三小姐。但他不,他偏要用这种看似豁达的隐士胸襟来折服宋小三,假借名士的隐退,勾起她的怜惜,激起她美救英雄的信心和决心,这便是枭雄与宵小的区别之处。女人都容易头脑发热,宋三小姐心想若自己能助男人一臂之力,将来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怕是指日可待。
终于在当年12月,蒋宋联姻了。外报称:“蒋的婚姻是一次精心预谋的政治行动。他希望通过成为孙中山夫人(宋庆龄)和宋子文的妹夫来赢得他们。那时,蒋也开始考虑寻求西方的支持。如果美龄成为他的妻子,他便在与西方人打交道时有了‘嘴巴和耳朵’。此外,他一直十分欣赏子文在财政方面的才干。但是,如果说蒋没有爱上美龄,那是不公平的”。
感情是怎么一回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后人不必多言,我唯一能确定的是,当蒋度蜜月的时候,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从12月3日至10日在上海开会,会议的最后一天恢复了蒋总司令之职。一退一进,一落一起,被松树环抱的松月庐,在这清幽的山上,记载了“第一家庭”的生活,中国近代史或许从这里改写。武陵村的传奇印证了响彻中外的那句名言: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站着一个伟大的女性:)
武陵,一直是国人在漫长世纪里一直未能放弃的桃源幻想,一次次地诱惑着,麻痹着浸泡在兵连祸结的苦难之中的国人心灵,一直是中国文化的最后一个精神避难所。一代代士子心甘情愿地缝补着这个破旧衰败的伊甸园之梦,但最后的归宿,都是逃逸现实,弃苦寻乐。这样的文化逻辑也许不难培养出急功近利的短视者和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遁逃者。他们经常曾痛切的感受到世俗人生的煎熬之苦,也曾经一百次诅咒一千次打赌,并终于有一天住到了山林,水边,那里有竹篱茅舍,鸡鸣犬吠的田园,他们带着满脑子的梦想试图在那远离人烟的自然怀抱长住、久住、终老,并真正住下来,生活下来,但是,“你以为你进天堂/但等你张开口/你发现所有无边无限的海水/但你一口都不能喝。” 武陵,成了一件皇帝的新衣,具有嘲弄意味地挂在自命脱俗的知识分子眼皮上,以此遮羞。
归去来兮,武陵无路!
TIPS:武陵村东临陡崖,视线开凿,最宜远眺、其东北山口,有问津亭,可俯视山景,观日出、月落。
一个人的天荒地老(下)安吉游记
安且吉兮
说实在话原先并没有想过要去安吉,而是想在莫干山住上一晚,让我辈俗世女子也沾染些超凡脱俗的仙风道骨。可是山上的住宿实在是太贵,我又没有带帐篷上山,想想还是算了。便下山回到大家旅馆。
热情的老板许我在吧台随意上网,他那长得很帅的儿子,便坐在身边看我查询下一步的攻略。我很不习惯这么近的距离,想发作,再想想还是算了。小帅哥看起来人高马大,可是嘴唇上的胡须分明还很柔软。难道老牛还怕嫩草不成?看便让他看呗,也许他只是好奇,我怎么会一个人出门,他说,打死他也不相信我一个人出来是来玩的。呵呵,这有什么不相信的。
说话间我看到了安吉的资料:公元185年,安吉建县。当时的皇帝汉灵帝觉得此地好山好水,须得有个好名字来配才是,就引经据典,查阅经书,终于从《诗经》 “岂曰无衣,七兮,不如子之衣,安且吉兮” 句中取到一个好名字“安吉”。此名沿用至今,1800余年。
我也颇喜这两字念起来唇齿开合,面带微笑的感觉,便决定要去安吉,看看天荒坪和藏龙百瀑。 天荒地老无人识
从安吉到天荒坪镇后,我便上了一辆去大溪的中巴。一路都没有遇见去游玩的散客,一车的本地人在闲话家常,于是我坐得更沉默了。车子沿着104国道开着,一路山峦叠障,绿荫环抱。看见路上竖着“天荒坪风景区”的牌子,中巴便从这里拐了进去。约20公里的盘山公路修得非常之好。公路旁是大溪峡谷,两岸千米高山对峙,景色雄丽。这时我才知道景区的主体是个水库,这里有号称目前亚洲最大、世界第二大抽水蓄能电站。但是车子不在此处停留,我只好从车窗往外拼命看去。盘山公路修得虽然平整,但也是九曲十八弯,倏忽就把景致甩到了身后,再无踪影,倏忽又出现在眼前,只是车速极快,那一汪沉沉的碧水,始终不得见全貌,真是遗憾。
过了水库,还有一公里路就到了藏龙百瀑,这是新近开发的一处以泉、涧、瀑、岩、植被、动物等自然生态景观为主体,以群瀑,密林、险崖为特色的自然奇观。藏龙百瀑所处的瀑布谷,人称“浙北第一瀑布谷”。这里拥有大小瀑布100多处。其中两条最大的瀑布落差达60米。
萝卜与人头
未到景区,人声鼎沸,阳光火辣,很多上海杭州方向过来的旅行团把入口的路几乎都要堵死了,我的游兴便被扫了一半。往上行走两步,见到桥廊,这里是吸烟区,正好我有些疲倦,就点上了一支,低着看着专供吸烟人士扔烟头用的水桶,里面飘浮着的全是粗短的烟头,没有我惯见的细长的女仕烟的烟头。我点上昨夜走了很多地方才在武康买到的ESSE,抽一口,发一阵呆。一支烟过后,前面不远处一群上海人还在唧唧呱呱地在“神龟听瀑”的地点拍照留影。实在不愿去凑那个热闹,就又点上了一支,把身子坐得更深些。这支没有抽到底,因为我已经感觉到嘴里发苦。
看见旅行团游人有增无减,我的时间也不允许我再发呆了,便把快干裤的裤腿卸下来,摇摇晃晃起身,避开铺好的石板路,逆流往小瀑布的上方爬去。回头想想,有点后怕,万一失手,我可就去见昨天没见着的屈原老公公了。
在那长长短短的瀑布前,我会想起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长发妹》。想到山神用一个萝卜来堵住村民赖以生存的泉眼,被长发妹发现这一秘密后,还威胁她不许走露消息。可长发妹怎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人活活渴死而无动于衷呢。终于她忍不住带领乡亲去把那个萝卜捣烂。(呵呵,小小一个萝卜,竟然劳动了这许多人。)后来山神一怒之下带走了长发妹,逼迫她用自己的脑袋堵住了泉眼。可怜的长发妹,一头的乌亮油光的黑发就这样没日没夜在泉水的冲击下变成森森白发。(这是什么化学反应?)
故事的结尾我忘了,想必是长发妹的小情人带人搞死了山神,解救了妹妹,长发妹的头发又奇迹的恢复了原先的乌黑。(多好的广告呀!经典而又动情:) 嘻嘻,萝卜居然可以代替人头。不过很多时候,很多人脖子上扛着的东西,可不就像萝卜一样吗?还是那种糠心的萝卜,连水分都没有。 唉,人,还是人,那时都那么多的人,让我躲到哪里去好呢?
太阳是流水般的金光,参差错落的射下来,光芒长短不一。
满眼青翠欲滴,这树叶扶疏叠翠,婆娑起伏。
阳光在水里,阳光不锈
沿着瀑布漫漫上升,感受时间被无限的拉长。
下山时不是走的原路,但景区毕竟只有一个出口,便又走到这个桥廊,我坐在原先的位置上,下意识地低着看着脚边的水桶,找不到细长的爱喜和那明亮的绿字,知道是工作人员换过水了。在浙江旅行,除了青山绿水赏心悦目之外,环境卫生也确实让人赞叹,我又点了两支烟,才懒懒地走出大门。
一朝一瓦舍,一夕一孤单
每一次独自出门,都会有一种茫然的快乐,满满的堆在胸口。我把独自旅行当成思想的吸氧,心灵的面膜,陌生新奇还是似曾相识的景致都远不如这种独享快乐更让我神清气爽。我想我等待的是与自己的拥抱,在陌生人群里毫不羞涩的拥抱自己。让空气和阳光拥抱,让横空而来的风蛮不讲理的拥抱,让夜色四合的沉默时光拥抱。我想那拥抱是如此真真切切、扎扎实实的焊在我的皮肤上,想的是一段时光静止了的感觉,满山遍野都是今天,都是现在,都是此时,你与我共在的感觉。亲爱的请跟我同行一段路,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在哪里,但这并不妨碍我这样称呼你,我把你带在身上,走到哪里,就带到哪里,这样可好?
然而两天的行程就这样匆匆的结束了。现在是凌晨三点的南京,我走出火车站的刹那,快乐没有了踪影,剩下的几分孤独叫我诠释得憔悴如刍狗。
如同一次不成功的流放终于结束,我背着沉重的背包,迈着疲惫的步伐,回到了单位临时分给我的二室一厅,拉开灯,映入眼帘的仍是我想逃而不得的现实。躺下来,前一周严重失眠,就这样夜夜睁着警觉的双眼,且莫名其妙的没有胃口,几乎每天只吃一顿饭,体力极度透支。但是尽管现在躯体再也不想动弹,还是难以入睡。发呆。除了发呆还是发呆。宿舍里没有信号,只在沙发的位置上还可以勉强发送短信。小灵通压根成了摆设,手机的听筒早已坏了半年,迟迟没有去修,因为不想让不该找我的人找到我。至于等待的那个人,如果想找,自然有办法找得到我。
可是我一直在等待,在这个几乎就与外界隔绝的空间里我频频走神,频频幻听。这次出门我故意不带CD,也没有带MP3,若要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就该感受它的一切,包括声响与气息。虽然耳中无乐,我却好像一直听到陈升的吟唱:
我想要一个人去旅行 但愿归期会有约定每个人都在问我是否可以找到自由的你亚得里亚海边他乡的人和风中的吉他声我怕你一个人在异乡孤独醒来我会带着你回来
我会带着你回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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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里的俊客 发表于 2005-11-29 21: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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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写下这个题目,我不禁对着屏幕笑了,这已经是我今天第三次在键盘上敲下这几个字了。前两次都是因为优盘的问题,文件神奇失踪,差点让我背过气去。现在我已经无法追踪当时那些思绪的所在了,但也正因为如此,印象中那些最深刻的东西才更清晰地浮现出来。就像记忆的管道盘根错节,但最终总有根最直接的管道迅速地通往你想去的地方。
之所以起这个名字是因为我想到了顾小白2000年那篇很有名的万字长文《等待是一生最初苍老》,他在里面漫不经心的念叨着关于电影,关于成长,关于真情流露每一瞬间的种种记忆。我同样漫不经心的看着,漫不经心地勾起对往事的零乱记忆。一直到2002年,久已忘记上网的我突然在梦中梦见了自己和一个叫做顾小白的武林高手,以及从此衍生出的一系列的故事。我留言给小白,很快的他回信了,说,小白的来历在于自己上中学时尝试写的武侠小说,没想到竟然在我的梦中得到了实现。
就这样,我们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那时,我正在暗恋一个远方的男子,一个躲进自己的悲情往事,粗鲁而不失细腻的男子,一个视爱情为宗教,又宣布从此不再需要爱情的男子。显然,我到达他身边的时候已经错过了他的好时光,他的目光已经不再可能为我停留,因此,我远远的看着,并没有走上前去的打算。我把这些都告诉了小白,因为,他说,等待是一生最初苍老,然而我说,暗恋是一生最初苍老。
也曾跟小草交流过关于暗恋的话题,她尽管年青,应该还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却坚持认为暗恋是最美的性灵之花,那是一朵娇艳哀怨的水仙花。确实,暗恋就像恋自己,一般有暗恋经历的人都会有自恋的倾向,秘而不宣的单向爱恋,是因为爱自己的光衍射在他人身上。
我看着小草年青光洁的面庞,说,你应该去谈恋爱,趁早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哪怕最后不在一起,也不要怨恨。好过单相思千百倍,真的!也不知小草现在有没有在恋爱中,然而我自己?在心底挣扎萦回了许久,今年四月,终于放开了,我对好友说:我爱他,但我选择放手,原先我愿意一直守着他,快乐的相对,幸福的思念,永不怨怼,永不分享。现在我仍然爱他,我选择在心里留一席之地,独享爱的盛宴。
像火不能不燃烧一样,爱了也不能不爱。处于失重状态的爱渗透身体的堕性物质,它涌进我灵魂的最深层。那句古诗说得美妙无比,“记取崔征模样,归来暗写”。斯人惊鸿一瞥的擦身而过足以使一个少慕知艾的及荆少女念想感怀一直到出嫁前夜。暗恋就像平地里起了惊雷,暗恋的舞台上,所有人退场,你是我永远的主角,我是你唯一的观众,有个声音贯穿始终的柔柔唱道:“我爱你,心就特别软”。及至为人妻母,也难保在心里再次描摹,这就是暗恋,它本身没有光彩,光彩的是暗恋者的眼亮双眸和羞于语言的古典之美。
暗恋者的心事日月可昭,独独不见容于所爱的那个人。所以暗恋者的目光只好贴着爱人的头顶超低空飞翔盘旋。在想像中伸出双手摩挲着爱人的寻常举动,寻常话语,敝帚自珍。暗恋的人们在暗夜里守护着爱人们的美梦,这些后知后觉的憨懒人们因为毫不知情无牵无挂而睡得无比酣畅甜美──他们的梦中不会出现暗恋者的身影,倒有可能是隔壁阳台上偶然一见的寂寞少妇,超市里收银的青涩小妹,常去打牙祭那家小店里丰满殷勤的老板娘。暗恋者若知他们的梦境如此庸俗不堪,会不会失望?女人都是爱做梦的感情动物,幻想活在花团锦簇的童话世界,然而如果有一天王子走出童话,来到你的面前,一样的长有雀斑,体毛过重,甚至也会打嗝放疝气,你会不会转过身去,仓皇而逃?
然而暗恋就是这样矛盾。知道他其实很平凡,知道他没什么了不起,还是愿意关注他,愿意守候他,愿意陪伴他。渐渐地,在暗恋的目光之下,那个平凡寻常的对象不再是人海里泛起的微不足道的小泡沫,而是人鱼公主尾巴上晶莹闪亮的宝石一样的鳞片。他们在暗恋者的光照之下,通体透明,散发出洁净的气味,光明的颜色,然而暗恋者自己,仅管双目炯炯,双颧赤红,仍然不免形容孤苦。暗恋,夹带着一种尖锐的疼痛,在我们身心深处蔓延扩散,高贵而又神圣的装饰着我们年轻和不再年轻的梦想。
一个暗恋的人,可以是一个留守者,倾听者,梦幻者,乐观者,脆弱者,坚定者,占卜者,祷告者,殉情者,带有宣言色彩的预言家等等等等,但唯独不可能是一个收获者,因为在他们播种希望的时候,没有找到现实的土壤,他们的爱空中楼阁,无比精致,超凡脱俗,却无法安成一个最平凡普通的家。
男人的暗恋我不知道,女人的暗恋绝对是母爱泛滥的产物。即使你爱恋的那个人年长你数倍,即使你依恋和爱慕他如父,你依然会怜他如子,在甘愿附身亲吻他足下微尘的同时,也不会忘记替他打理生前身后一应红尘琐事,使他免于受苦,这简直是一种信仰。中世纪的法国,有一个修道院里的情圣,名叫贝恩哈德,他这样评价过暗恋者的不被救赎:“如果爱者自身不被人爱,而只是爱人,那么,这爱者会得到怎样一种慰藉呢?……孤独者多么可怜,孤独的爱将自己钉上了十字架,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仇恨自己。”
这么说来暗恋真的是带有宗教的意味,献身(想像中的)的伟大。那些形而下的肉体的狂欢,被不自觉地回避了,一些原来可能滚烫的激情被更加滚烫的纯情挤到角落里,不死心的跃跃欲试,然而大局已定。 暗恋的对象一般年长于已,他们大多身心有伤痕因而显得深沉而迷人,和自己不是同类,又有着异乎寻常的一致之处。那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小伙是不入暗恋者法眼的, 他们始终关注着那些心智上超越他们,能带领他们走出青黄不接的尴尬人生的成熟异性。
《一碌蔗》(Just One Look)里,余文乐总会对着对面阳台上陌生女子的性感内衣发呆,然而当他终于能够见到内衣的主人──舒淇的时候,他没有想入非非,只是粲然的一笑,施然离去。
归根到底,我爱你,只是因为我爱你。
暗恋是一段缄默时光,种种表达都可能朝着事与愿违的方向发展。就像王家卫的每一部电影,飘浮着似是而非的爱恋与擦肩而过的遗憾,然而生命中注定会有遗憾和错过,回忆便寄生于此。
说话间惨绿少年渐次成长,光彩照人,眉宇间闪耀的是暗恋的那人遥遥传递过来的心灵福音。也许暗恋的美好远甚于背叛的伤害。耳鬓斯磨的也不一定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暗恋的那份单纯的爱慕与快乐,多少年后再回首,仍然在附近,不离不弃。
或许人世间没有唱和的尘缘注定万般皆休,暗恋者的青春就这样长出了皱褶。韶华到眼轻消遣,过后思量,可怜不可怜,在各人。年华就这样老去,情怀就这样老去,暗恋也就成了一生最初的苍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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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里的俊客 发表于 2005-8-4 0: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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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2003-05-30 22:43:16
(十) 教学楼据说是民国时候国民党交通部大楼,现在已经成为重点保护文物了。四四方方的外形,走了进去却跟走迷宫似的。我刚来的时候,常常绕来绕去也找不着要去的教室。后来她们告诉我,不能一见到拐弯处就转,那样就等于绕着天井来回转,像小狗追自己的尾巴一样。我吸取了教训,记住了该在边门楼梯上去,向左转,朝前走,再向左转,就可以到自己的教室了。可是如果下次我从图书馆那边的门进楼,还是一样找不到教室。在这方面我的智商等于一只抱蛋的母鸡,不识路的。 现在我走在这幢老建筑里,听着皮鞋踩着走廊地板的嘀笃嘀笃的声音,少了点清脆,粘滞拖沓得很。教室里的地板是木头的,踩起来吱嘎乱响,踩一脚,响两声,声音从脚跟传到脚尖,一阵入骨的酥麻。我总担心它因为年久失修而承受不住我们的践踏。但是,事实证明,国民党的建筑师和共产党的维修工都是很尽职的,这房子使用起来丝毫无碍。 走进教室,他们都已经坐好了准备上课了。微笑着的老大,眨巴着眼挺直了背的三儿,斜睨着眼的深蓝,还有眼睛半睁半闭、永远像没睡醒样子的大鸟,他们都在。而我的位子,虽然空了好几天,现在也被擦得纤尘不染。冲老大和三儿笑笑,我坐到最后一排自己的位置上去。
“你怎么搞的跟林妹妹似的?”深蓝的桌子就在我的边上,说起话来很方便。
我挤出一个笑,又自觉苍白无力,便掩饰地说:“咳咳,受凉了。过几天就好了。” 深蓝欲言又止,我把书和本子从军挎里取出来,低着头佯看,不再看他。我知道深蓝不是爱打听别人是非的人,但我还是不想生活在同情和悲天悯人之下。 今天给我们上课的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女博士,有着我欣赏而不能企及的沉稳气质,神闲气定、淡然从容;也有着我羡慕而略有些害怕的烛洞阅世。在她身上我看不见一点的挣扎和烦恼,也许她有,我又怎么能知道呢?也许人家不像我这样庸人自扰吧,还是听课呗。 女博士正好在说:“此时此地此情此境的人遇到这样一件事,采取的是这样一种方法;彼时彼地彼情彼境的人遇到这件事,采取的又是那样一种方法,这个人这样做有他的合理性,那个人那样做也有他的合理性,为什么这个人这样做也对,那个人那样做也对呢?因为具体环境不一样;事物只能是趋于更真,但绝不可能就是最真,所以,什么样的解决办法,只有在那个时候那个环境那个问题上能够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就是一个合理的,正确的办法。” 她还在娓娓道来,我却已经听得痴了,只是怔怔地望着她。原来一直不喜欢哲学,觉得那都是一群人诡辩个不休,现在听这段话,真如醍醐灌顶、当头棒喝。 入学以来一直忙着上各种各样的公共课,说实在话,真的听进去的很少。我习惯了在各种各样的场合开小差,脑子里天马行空,除了必需要通过的英语学位考试,我不知还有什么认真的必要。今天听女博士讲课,才醒悟原来我只是自作聪明。入学之初,师姐曾跟我说过一句话,她说,这个学校或许会阻碍你做很多事,但是独独不会阻制你去读书。当时不以为然,现在眼看第一个学期要结束了,我才开始相信,虽然我把进这个学校当成第一件错事,那么在这里白白混三年,就将是我的第二件错事。一个错误我已经不能忍受了,岂可纵容自己再错下去? 最后一次站在你的身旁 藏起天使的翅膀 我不是你的天使 我不懂你的天堂 当月光变成你的目光 我不看你过往 一个学期就这样在我想握而握不住的颤抖着的手中溜走了,现在迎春花开了,广玉兰开了,接下来就会是槐花和樱花,再下来就会是满墙蔷薇。春天来了,我的春天什么时候能来?
一次外出,我毫不犹豫地进了一家理发店,重新把头发剪得很短,几乎看得见头皮。我对老大和三儿说,天热了,剪短了凉快。我还是喜欢自己短头发,来得干净利落。
老帮子的嫂子梅姐有一次很不意思的说,“末末,老帮子是没这个福气了,我有个好朋友的弟弟在达拉斯,人挺不错的,比较成熟,马上就要回国来了,你们可以先认识一下。”我难以相信这居然是她说出来的话,难道曾经的相依相偎都靠不住了,萍水相逢反而可以擦出火花来?我拒绝了她,斩钉截铁地对她说:“打死我都不会再找出国的人了!”梅姐叹了一口气,终于再不跟我说什么了,时间长了,我也就断了跟她的联系。
偶尔,我还会在电脑前发呆,一阵出神之后,三儿就会站出来说,“末小末,你别再不高兴了,不就一假洋鬼子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你把他的照片给我,我贴到靶子上扔飞镖砸死他。”我不由笑了出来。
三儿就是这样一个女孩,想问题想得很简单,好的就是好的,坏的就是坏的,永远两极分化,但是活得轻松自在。三儿小小的身躯顶着个大大的脑袋。可是这么大的脑袋记不住事儿,去图书馆借书和阅览,不是拿错了别人的书就是拿错了别人的卡,搞的连那个胖阿姨都说:这丫头,都读研了怎么还这样迷迷登登的。三儿也不解释,跟谁都嘻嘻哈哈的。原先我还大肆嘲笑过她大学四年都没有谈过恋爱,是一碗清白但是稀薄的粥,现在反过来羡慕她的单纯和快乐,好像已经是自己很难企及的了。 每周四,我们还是没有课,只有在这天,老大和三儿会给我留下一个私人的空间,让我一个人呆在宿舍里闻着空气中渐渐湿润起来的味道,或是啃着自己小手指的指甲发呆,或是抱一本不相干的书胡乱翻着。三八节那天正好是周四,深蓝和大鸟来约我们去爬山踏青,顺便算是给我们过节。我也跟着去了,但是钟山新绿、梅花初绽,游人如织,都没有给我一点适意的感觉,反而觉得只有我一个人是多出来的似的,有点插不上嘴的感觉,便也意兴寡淡,尽量靠边上走。 爬完山回来看见电影院正好上映《刮痧》,一行五人买了票,进去坐定了看电影。看到梁家辉被禁止与自己的儿子接近,看到他处处受委曲、受误解,我终于刹不住车让眼泪痛快地流了下来。老帮子你在一个陌生的国度里还好吗?你就那么喜欢那里的生活吗?拼死拼活的要去,去了之后又拼死拼活的要留在那里是为了什么?黑暗中,大家都在擦眼泪,谁也不会来注意到我,更不会知道我的那滴是为何流下,我以为我已经不会哭泣了,只是在今天,微咸的液体滋润着我干涩的眼睑。我在心里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再也不要为了他掉眼泪了,一边我的眼睛已肿得像害了眼病。 有多久了?已经不和老帮子再通信了,不干扰他,也不干扰自己。每天被繁多的课程及课程作业抽得像个蛇螺,我已经顾不上再玩小球了,写论文,向师姐看齐。老大和三儿对我很好,我心里明白,可是又说不出来。我会每天晚上做好水果羹,等她们跑步回来给她们吃,但是我拒绝再跟她们言说什么。“洗手做羹汤”的感觉很好,有一种居家的虔诚和等待,不同的是,我等待的是两个女人。 偶尔,熬夜加班到凌晨,她们都睡了,我会轻手轻脚,一个人到阳台上抽烟。是女仕寿百年,极淡带薄菏味的,借以提神。阳台是公共阳台,正对着校园外面,夜深人静的时候,只有汽车声浪,让我回想起很多东西。而且最重要的是,走廊里一个人也没有,没有人打扰我,我也不怕打扰别人,这种感觉已经久违了,自从到这个学校就一直生活在人堆里,想找个自己的空间和时间,难! 我的生活开始有了白开水的味道,平淡,乏味,泛善可陈,但是又不得不一杯杯地喝下去。只在春天开过两会以后,传言中要涨的工资终于变成了现实,被美国耽耽于怀的中国增加国防支出的17.7%里不知几十分之一的二百五十万之一就要落在我的头上了。这条消息让我们雀跃过不久,我在导导的催促下将综述改了改投了出去后,居然发在了一家核心期刊上,被导导大大表扬了一番。我没觉得有多兴奋,因为写论文好像已经成为打发时间的一种手段,老大和三儿却怂恿着我请客。 来到学校唯一的柜员机前取钱,发现排着很长的拐了几个弯的长队。入学之初我就发现了两条取钱的必然定律,即:如果去取钱,必然得排半个小时的队;如果没有人排队,必然已经没有钱可取了。这两条定律屡试不爽。 半个小时之后我冲进了小卖部,胡乱买了一大堆饮料、话梅、瓜子和豆腐干什么的,拎着就往宿舍跑。老大和三儿正在窃窃私语地说着些什么,见我进去了,连忙不说了。
我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们,可是她们都闭着嘴,我又不能橇开她们的嘴,只好郁闷地打开一罐可乐,灌了下去。
在吃完了我的豆腐干之后,三儿终于还是忍不住对我坦白了。 “末小末”。只有她一个人会这么老三老四地喊我,明明比我小,偏要装出一付小大人的样子来。“告诉你一件事情,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我看着三儿,她的头发不同寻常地用一个发卡卡住了,显然怪怪的。平时一向说话很直接的她今天怎么拐弯没角起来了。
“爱说不说。”我激了她一下。
果然她经不住激将,说道:“我,谈恋爱了。”
我哇的一声叫了出来,这确实是生活中的一剂调节气氛的良方。“谁呀谁呀,我认不认识?”
“你肯定不认识的,我也是刚认识不久的。”
原谅我的想象力没有那么丰富,不知道在这样的学校生活里还能有什么艳遇的机会。
三儿的扭捏作态直让我好笑,憋了半天她冒出一句,“反正,我就是很喜欢他。”
这样的宣言倒是够直接坦白。“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总可以告诉我吧。”
“他周末要请我吃饭,我说,我还有两位家属,他说没问题,一起来吧,反正早晚要认识的。”
三儿好象变了一个人似的,让我好生纳闷对方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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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里的俊客 发表于 2005-8-4 0: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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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2003-05-29 20:13:57
(九) 房间里只剩我一人了。巨大的空洞在吞没着我。
果然是这样,当真是这样,一切都不可能再回来了。
要到什么时候才会明白,醉生梦死原本就不存在,那根本就是张曼玉与西毒开的一个玩笑而已。世界上越想忘掉的东西,越是难以忘记,若饮酒真的有用,我宁愿现在冲出去买醉。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老帮子又不会回到我的身边了。
记得看《第一次亲密接触》的时候,我就对老帮子说过,老帮子,如果有一天有人把我也写成了小说,那用的名字肯定是“尘土飞扬”。我就是那么认为的,我是一颗漂浮在异乡的尘土,漫无目的的漂着,一旦哪一天我漂累了落在了谁的肩头,结果必然是被他轻轻抹去。也就是说这粒尘土只有不依附于任何人,才能保持它的存在。可是老帮子说,“你是尘土,我也尘土,一块漂着呗。呵呵。”现在我才明白原来老帮子是一道照见我的阳光,现在它不追随我了,我连自己的存在也看不见了。老帮子我终于还是一个人漂着走远了。
铺床,倒下,在沉沉厚厚的军被下渐渐睡去,这是我现在唯一想做的事。这一星期来我太累了,现在,结果已经出来了,反正也改不了了,想也没有用了。睡呗,睡着了会好一点。
可是头一挨着枕头,眼泪就不听话地流了下来。好在没有人在身边,我从来不愿当着人的面流眼泪,不过,好像以前也没有什么事非让我掉眼泪不可。老帮子甚至说我平时心肠挺硬的。不想了不想了,又是老帮子,我干嘛非得想他不可。
一连串的泪珠将面颊弄得冰凉。也将我崩紧了的神经终于暂时有个洪泄口可以放松下来。迷迷糊糊之中,我睡了过去。
真想一直在梦中生活,偏偏美梦总是横陈狼藉在我的身后。真想一直不要长大,偏偏脸上与日俱增的冷漠总是慢慢地将我与过去隔开。所有想要的都得不到,而得到的都是不想要的。这也是今天才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而我以前一直固执地不愿意接受它。
伍迪艾伦说,爱情像鲨鱼,要不停地往前游。那么我一定就是一只比较弱小的鲨鱼,容易被同类呑并的鲨鱼。睁开眼,觉得像是紫霞被那根钢叉插中了胸口一般疼痛,我坐了起来。鬼使神差般我打开电脑给老帮了写信。
“老帮子: 急着给你写这封信,因为我还关心着你,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能做决定本来就不容易,我不会再来纠缠你了,你也不必再为我担心。我的生活还是会一样慢慢地过下去。
因为一直太顺利,一直没碰到过什么挫折,以前总对那些为情所困的女孩感到不屑。感情嘛,就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变了,你何必再去哀求那颗变了的心回心转意呢。现在才明白,原因不懂的人是我。我又想起我们以前最喜欢看的王家卫,你说你喜欢《东邪西毒》,喜欢那大片大片的黄沙,你说你和欧阳锋一样,对山后边是什么已经不想知道了。你还记不记得,欧阳锋还说过一句话:‘这世上有一种人是永远也不会嫉妒的,因为他们太骄傲。’我也曾经以为自己不会嫉妒,因为我也很骄傲,我得到的都是最好的。可是现在,我不得不承认,我心里酸酸的,原来不是我不够好,而是对方已经另有所爱。没有办法,既然这是一场没有规则的游戏,是一场不公平的竞争,是我改变自己也无法改变结局的事情,那我又何必想不开?不管怎么说我存在过,走过路过,我没有错过,错过的人是你。
你的感情取舍我已经无权评论,只好希望你珍重前行,把握幸福吧。我还能说什么呢?看到信的时候我在机子前坐了半天,然后铺床躺下,一个人流泪,没有声音。我以为我会在床上一直躺下去,可是现在,现在是北京时间二十点三十三分,我还是起来给你写信了,而且自认为还算心平气和。我从来不肯在任何一个人面前哭泣,我以前一直在想将来有一个人能够看到我流眼泪的样子,就说明我在心里已经接纳了他了。没想到能够放心大胆地在某一个人面前哭泣竟然成为我最大的梦想。老帮子,我没有当着你的面掉过眼泪,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因为你的不擅言辞才更更显得话语的宝贵,因为暂时的分离而更坚定了对爱人的信念,因为种种显见的差距而更觉出相处的和谐与愉快。我就是这样一直在心底里坚持我的选择是美丽的,是值得坚持的,没想到那么快被人放弃了,只好哀叹现实与理想的距离就是两个脑袋之间的距离。好吧,说放就放吧,再不要想什么本来如此,本来应该,再不要说什么其实如何,其实怎样。本来我与你擦肩而过,其实我与你有缘无份。你既看不见我邀你同行的双手,我又何必追逐你舍我而去的脚步?
我不是一个坚强的人,但也我不是一个软弱的人,我和任何人都一样,也是一个不敢面对自己内心巨大空洞的人,此时此刻我稍许有些平静,可我知道,真正最难面对的是每天一早起床时的那种感觉,那种茫然和失落的好像心里都能挤出血来的感觉,无论如何,我将一个人去承受。不去假借什么诗词曲赋,不去借他人的故事浇自己心中块垒,也不去怨天尤人,这是我现在唯一能做到的珍惜自己的存在的方式。
好了,请你不要再内疚和回避,不要再躲在酒精的背后来与我通话,我将对你无所要求,只希望你这一次无论如何做一个勇敢的人,去面对你该面对的东西。
我准备去跑步了,金城武在《重庆森林》里说“每个人都有失恋的时候,而每一次我失恋,我都会去跑步,因为跑步可以将你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而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我要去风干我的眼泪了,下次不知什么时候再联系。如果你愿意,做今生的朋友吧。
最后,也送你一首诗,我喜欢的泰戈尔:
我已经把我生命的始终 全部暴露在你的眼前 没有任何隐秘和保留 因此——你不相信我 末末”
写完信,我关机下楼去操场上跑步。老大和三儿每天都会去操场上跑步,她们以前也问过我要不要一起去,可是我很害怕在这个狭小的跑道上碰上太多认识的人,就以天太冷为由拒绝了。今天身体里有一种巨大的燥热,让我盼望能被风吞没,被风卷走。
如鬼魅附体般,我目光灼灼、双颧赤红地溜到操场上,跑了起来。晚上空气真的很好,可以看见星星,可以听到风在林梢。我现在发觉跑步确实是最好的放松,边跑边将多余的水分排出体外,健身又健神,一举两得。
从三号院回来就一直再没跑过长跑,我沿着跑道跑着,同时默数着,一圈、两圈、三圈、四圈……军训时长跑可是我的长项,我是那种无论如何都不会掉队的人,累死也要跟着跑。班长那时总跟在我边上跑,让我别逞强,不行就下去。因为我的晕倒已经在基地成为重要新闻,不过,可怜见的,我只是因为紧张才晕倒的,因为班长惩罚我们每人喊五十声“报告”,在我之前的男生将这两个字喊得如山响,喊得地动天摇,喊得振聋发聩,喊得我得血压上升呼吸急促。快轮到我了,我觉得怎么样也张不开嘴,一紧张,就人事不省了。这么丢人的事情,很久没有想起了,今天我仿佛是有意,想要找一些事来冲淡心情。
“末末,你也来跑步了?”
不知什么时候深蓝跑到了我的身边。
我横他一眼,没有理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一般拒绝跟别人说话。 “以前怎么没见你跑过?”
我还是装作没听见,向前跑着。
深蓝说了句“这样跑有什么意思,那么慢,没劲!”就向前加速跑去。我一发狠,也拼命地跟上去,我就是不能让别人说我不行。
他开始还只是匀速地跑着,我跟着还不算吃力。后来渐渐加速,最后简直是疯了一般地向前猛冲着。我先还是咬住下唇跟着跑,后来就张大了嘴,狼狈不堪地跟着跑,我已经完全乱了手脚。
风急速地从身上舔过,留下它的口水。我和深蓝的距离渐渐拉大,我想我已经快要支持不动了。我发誓说如果深蓝再跑一圈,那我一定不再跟着他跑了,他是疯子,我可不是。
就在这个时候,深蓝停了下来,回过头,双手扶膝,喘气。我也停了下来,有点站不稳的感觉,大口喘着,嗓子先是发干,继而有种甜腻腻的感觉,咽,咽不下,吐,吐不出。
“你还行啊!”深蓝说了句。
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走到一边。
跑步也不能让我忘记悲伤,原来我只是外强中干,原来我以为看开了的,都圈存在大脑的入口处,任何一点东西进入我的大脑,都会条件反射地触动它们。
第一天我跑了十圈。 第二天,我独自又跑了十圈。 第三天,我还是独自跑了十一圈。 第四天,感冒趁虚而入,肺里拉起了风箱,咳个不停,但还是坚持上了一天的课,连教授都对我很同情,说,末末,实在不行就回宿舍去躺着吧。我不回去,我不想独自呆着,只要一闲下来,我眼里的水分就会溢出来。晚上我还想跑,被老大拦住了,老大说,“末末,你疯了吗,病得这个样子还要跑?”
老大逼着我量了体温,正常!我说,“看!我说没事吧。”,我打开门,摇摇晃晃来到操场,跑了五圈,实在撑不住了,回了宿舍,做了几个乱梦。
第五天,醒过来就开始发烧,在床上赖了一天,想想挺过去算了,谁知到了下午四点钟的样子还是不行,只好去门诊部,验血过后说要打针,我一看等着打针的全是男生,就又退回来宿舍了。晚上吃了扑热息痛,烧还是没退下去。
第六天又躺了一天,已经躺得浑身都痛了,才起来去打了两针,心里和身上同时开始出汗,这才算是退了烧。
第七天,我带着两个深陷的眼窝和一张焦裂脱皮的嘴唇,终于离开了宿舍,去教室上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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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里的俊客 发表于 2005-8-4 0: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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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2003-05-28 19:36:17 (八) 我知道我这是在做梦,因为现在已经是隆冬,而老帮子还穿着走之前我给他买的那件蓝格格的衬衫。也许是因为我一直没有长大,我一直固执地觉得格子条纹比较地让我心动,我喜欢看那蓝格子遮盖不住的他胸前裸露出来的一小块光滑、清洁的肌肤,像有一层光在上面滚动着。 现在,在梦里,老帮子就穿着这件蓝格衬衫,和他的几个哥们一起,是毕业的那会儿吧,我快乐的叫了起来向他冲过去。老帮子你们这是要去哪里?找地方吃饭去,走,一起走。说完,老帮子带着我们走到路边拦车。来了一辆桑塔纳才发现,我们一共有五个人,一辆车坐不下。司机很有职业道德的拒绝了五人共载的要求。老帮子却一把拉开了车门,带头坐进了后排,还把他的哥们儿也拉了进去坐好。这时我站在车门之外,门已经关上,我把住车窗,向他哭喊,老帮子,那我怎么办呀。
老帮子面无表情地说,坐不下了,你就坐下一辆吧。
说完,车子呼地开走了。我望着车子后面发出的尾气,绝望的跳脚,说,老帮子,你怎么不管我呀,让我到哪里去找你呢? 也许是哭得太投入了,我憋不住一口气,终于醒了过来。同时,起床号也恰如其分地响起了。它发出的频率和我的心跳形成了共频共振,在我的心脏猛烈地砰砰跳了几下之后,军号停止了,心跳好像也随之停止了。 还带着梦里老帮子不留情义地离去的惊悸,我想这已经是最后一天了,今天他就应该打电话给我了。尽管在这几天我天天都盼着这一天早点到来,可是它真的来了,我还是有点紧张。尤其是做了这个吉凶难卜的梦后,老帮子会怎样跟我说呢? 这几天老用小球来占卜,却总是很难突破我给自己设的目标。明知不能突破了我也不死心。刚过去的那个周末我一个人去了肯德基,吃完汉堡后我将可乐一口气喝干,然后打开杯盖,哗地一声将里面的冰块尽数倒在了托盘上。 知道这是在干嘛吗?这当然也是占卜的一种。我和老帮子认识之初,他决定要追我的时候,就用这种押单双数的方式决定到底要不要来跟我说。他告诉我,如果那一次他喝完了可乐之后杯子里剩的冰块是单数,那么我和他可能就没有缘分,他将从此当我只是一个好朋友;如果冰块是双数,那么就是老天在帮他,让他有胆量来找我跟我坦白。我听了觉得有点滑稽可笑,难道两个人在不在一起,合不合得来,可以用这种方式来决定吗?但是老帮子没有笑,他说,“末末,你应该感谢老天,是它把我推到你的身边的。”我看着一脸郑重其事的他,更是笑得直不起腰来。我问他,“那,要是那次真的是单数了,你是不是就不来找我了?”老帮子想了半天,说,“要是那样的话,我就还会再要一杯可乐,再数下去的。”我听了突然就有点感动。老帮子,一个信命的男孩,一个刚刚还让我觉得有点滑稽幼稚的男孩,有着一张坦白年轻的脸,这张脸就在我的面前,它是如此是美好,我的心软了,突然我就觉得有点害羞,说不出话来,低下了头。 那天我数冰块数得异常的顺利,16块!又是整数,又是六六大顺,令我喜上眉梢。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也变得像老帮子一样的迷信起来了。我会特别注意生活中这些小小的预兆,给自己一个情绪的判断。现在我随手拿起收音机,拨到FM975,居然传出来的是《飞鸟与鱼》。齐豫的声音本来被我视为天籁,干净无杂质、激越而清亮,让我听了心里像要长出手来抓住它一般。可是这首《飞鸟与鱼》,却是一首太过凄离的歌。大学校园里,每当有男男女女要分开了,特别是一人出了国,另一人因为现实原因不能出去,当结果摆在面前而人无法面对的时候,就会有一方放起了这首《飞鸟与鱼》,这大约也是校园晨的独特一景了。我却一直不愿意去听,觉得离我太遥远了,而此刻我听着收音机里唱着: “我是鱼,你是飞鸟,要不是你一次失速流离,要不是我一次张望观注,哪来这一场不被看好的眷与恋。你勇敢,我宿命,你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我是一尾早已没了体温的鱼,蓝的天蓝天的海,难为了,难为了我和你。” 心里有一种真实的疼痛,我不敢再想下去了,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
中午,老大和三儿都已经睡下了,我还呆坐在电脑前,看着屏幕,看着以前人们通的每一封信。电话铃终于撕心裂肺地响了起来。
是老帮子打来的!在我慌乱之中来不及反应该怎么说话的时候,老帮子已经先开了口。“末末,你现在怎么样?”
“还好,”少停,我又说,“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 “我知道,”老帮子温呑水一样的声音说道,“所以我先给你打个电话告诉你一声──我给你写了一封信,想说的话我都在信里写了,你看了就明白了。”
我的心晃悠了一下,我知道若是好消息他肯定会直接在电话里跟我说了,而不会让自己再联上网看邮件。既然让我看信,他肯定是很难开这个口了。我不愿意对他的这句话做出反应,因为我不想让他把电话挂掉。我抓紧了电话跟他僵持着,像个不明事理的小孩,大人已经说了不能再给你买冰棒了,你已经吃了第五根了,我明知大人是说真的,却还是赖在原地不走,眼巴巴地看着大人,妄图勾起他们的怜悯,换来他们的妥协,可惜大人们大多数情况下都很固执,都很讲原则,他们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不会跟你讲那么多条件。现在我再度对老帮子使出了这样的把戏,能不能成功自己心里也着实没有底。 老帮子叹了一口气,像个大人一样说:“末末,我们都应该理智一些对不对?我现在不跟你多说了,你去看信吧,等忙过了这阵子,你可以给我写信。好吧?”
见我不说话,老帮子说:“我挂了噢。”
我还是不说话,老帮子无奈地说,“别这样了末末,我求你了,你再这样不说话,我要发疯了。”
我心里又绝望又心疼。绝望是替自己,心疼是为了他。我真的真的想挽留住他,哪怕只是听他在话筒里的呼吸声,那也是一种难得的幸福了。可是我不愿意他如此视我为畏途、避我如虎豹,我哪里肯开口哀求哪怕只有一声呢? 在电话的这端,我对着一堵墙,试着将嘴巴张开,发出一点微弱的声音,可惜,喉管里只是嗯了一声,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老帮子的声音听起来也是那样的痛苦,他说,“就这样吧,我挂了,你先看信,回头再写信吧。多保重,再见。”
他呱哒一声挂断了电话,我听着听筒里的忙音,好半天,才缓缓地放好电话。
心急火燎地打开电脑,居然把水杯给撞翻了,靠近桌子这头的三儿,翻了个身,接着睡了,我草草擦了擦桌子。已经联上了,MSN的宝蓝色登录提示示意我有未读邮件,点开它,屏息速读。老帮子写道:
“末末: 这些天来我一直希望你我的相识只是南柯一梦。现在每晚我都喝酒,盼望其中一听真的是醉生梦死,但是没有用,我还记得我答应过你要给你打一个电话,就在今夜。还有五听啤酒,但愿今夜我可以从容地与一个已忘记意义的号码通话。无论如何请你原谅! 上天让我能够认识你这样一个有灵气的女孩真的很宠幸我了。在过去的那些日子里,你带给了我很多欢乐,还有热情,这一切我都会好好珍惜,就像珍惜我自己的生命那样。我不会说话,但是你知道我从来不说假话。我一直把你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来对待。如果不是因为命运让我的生活转向了另一个轨道,不是因为我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的距离无法逾越,不是因为另一女孩也走进了我的心里,我可能一直会认为我们之间是最合适的,也是最应该在一起的。但是现在,我只能说抱歉。 你确实很聪明,猜到了她就是那个推荐我看《小王子》的人。本来我只是把她当成一个普通的朋友,我知道她对我挺好,但她好像对谁都很好,很客气。只是在我看了《小王子》之后,才发觉,原来一个人可以这样地去等待另一个人,她知道我有女朋友,但是她宁愿守护在我身边,做一个等爱的人,她说她期待被我驯服,让我带走。我很感动。 末末,我一个人在异国他乡,很孤独。倒不是怕寂寞,而是这里要找一个能沟通的人太难了。我想,上天让她走到我的身边,她又对我那么好,一定是一种缘份吧,所以我不想错过。所以那天从高速回来的时候,我一个人想了很多,回来就去找她了,告诉她,我将试着放弃从前的一切,重新开始一段生活。我已经对她这样说了,再也收不回来了。如果我再出尔反尔的话,她一个人在这里,让她怎么面对生活呢?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是我不够好,欠你的,只好下辈子来还。希望你能理解我。 我总是很担心你的身体,你一定要多多注意才行。不想多说什么了,我的头很疼,写完这封信我就要给你打电话,面对不知是坚强还是脆弱的你,不知你会不会把我大骂一顿,但是我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心里其实也很为难。上次通过电话我就一直在想,还是觉得不能改变我原来做出的决定。不多说了,一直很喜欢席慕容的诗,下面几句或可能表达我此刻的心境: 人若能转世,世间若真有轮回,那么,我的爱人,我们前生曾经是什么? 你若曾是江南采莲的女子,我必是你皓腕下错过的那一朵。 你若曾是那个逃学的顽童,我必是从你袋中掉落的那颗崭新的弹珠, 在路旁草丛里, 目送你毫不知情地远去。 你若曾是面壁的高僧,我必是殿前的那一炷香,焚烧着,陪伴过你一段静穆的时光。 而朝我们迎来的,日复以夜,却都是一些不被料到的安排,还有那么多琐碎的错误,将我们慢慢地慢慢地隔开,让今夜的我,终于明白: 所有的悲欢都已成灰烬,此去千里,任世间哪一条路我都不能,与你同行。” 我趴在桌上,一动也不动,脑子里只一个声音,它在反复地,一字一顿地像针般扎我全身的血管。“此-去-千-里,任-世-间-哪-一-条-路,我-都-不-能,与-你-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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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里的俊客 发表于 2005-8-4 0: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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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2003-05-27 22:35:06 (七) 散会了,我拿起帽子第一个就想往外冲,没想到导导把我叫住了。导导说,“末末,你跟我到办公室来一下。” 低着头,我跟着导导走进了他的办公室。导导还兼管行政要职,平时忙得不可开交,只有他找我,我从来是找不到他的,当然我不敢也不想去找他。今天我竟然有种不吐不快的心情坐在导师的面前。
“你最近忙什么?综述写的怎么样了?”
我盘算着,怎样跟他说出心里的想法。我说“导师,我最近常常觉得力不从心,好像没有力气再学下去了。”
导导吃惊地看着我说,“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呢?这倒要好好谈谈呢。”
我扭着马裤呢上的铜纽扣,觉得胸口像堵了一块发热的炭一样,让我不能呼吸。
导导看我不说话,就和缓了一下口气说:“没关系,你有什么就说什么,我们来交流一下。” 我依然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难道我可以告诉他,我想退学,只是为了一个男孩?而且是一个差不多快要把我给甩了的男孩? 我犹豫着,怕话一说出口就无法再改变。自小而来,为了父母的荣誉和面子,一次一次地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念自己不喜欢读的专业。我喜欢那种敢爱敢恨,敢想敢做,敢做敢当的女孩,可是当事情真的掉到我的头上的时候,我会一次次在心里设想它的非常态的结局,可是现实生活中我还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人。
好像是卡夫卡写过的一段话:
两个时钟走得不一致。内心的那个时钟发疯似的,或者说着魔似的,或者说无论如何以一种非人的方式猛跑着;外部的那个则慢腾腾地,以平常的速度走着。
这也就是我了。 人家都说独生子女任性,可是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在任性的背后,并不是无知和自以为是,而是来自心底的脆弱和对社会的绝望。我总是不敢承担,在看似冒失的行为之下,内心未尝不是患得患失、优柔寡断的。我会任性地请病假只为了躲在宿舍里看碟;会任性地坚持不肯不给领导敬礼而每次出门手上都拎着两个水瓶;也会任性地在纠察纠我的时候告诉他我是研究生队的,我的名字叫末末,一切只是为了逞一时之快。但是,同时我也会在请病假时将手脚做得很漂亮手续齐全;会在与领导狭路相逢的时候甜甜地喊上一声首长好;也会在与纠察颐指气使之后迅速地找人打通关系,使他们对我的违纪瞒报不报,这一切,又都只是为了自保。我倒底是任性的,还是理智的,还是两者兼而有之呢。换句话说,我的任性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支持得动我做我想做的事情呢?而理智又在多大程度上让我能够跟着大家亦步亦趋,不出头不冒泡呢? 我犹豫了很久没有开口,其实也许只是过了几分钟,但这几分钟让我如此为难。导师始终平视着我,在他的目光之前,刹那间竟然觉得自己原先的决绝有些破损了。 如果要退学,第一步肯定要做通父母和导导的工作,但是我怎么才能跟导导开这个口呢?我早已预料到我就算说了,他也不会同意的。没有谁会愿意自己的弟子出这样的事的。尤其在部队,会有一群人来做你的思路政治工作,那些形形色色的领导全都跃跃欲试的拿你当他们检验自己军队政工水平的肥美试验田,轮番上阵,让你应接不暇,一点顽灵不知消解成怎样的鸡毛蒜皮了。想到这里我不禁有点不寒而栗。 个人的荣辱成败可以不计,但让我怎样活在大家的侧目和关注之下呢?这些乱纷纷的想法在撞击着我的胸口,我的指甲将掌心都快要掐通了,还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末末啊,”导导先打破了沉默,“我平时太忙了,也不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没能顾得过来,你不要有什么意见呀。” 我连忙说:“我哪有呀。”我想这也是个机会,不将我心里想的讲出来,以后再找这样的机会就会很难。所以我接着说道:“其实,我觉得我在导师和其他导师面前是一个样子,在其他人面前又是另一个样子。”说完,我急忙解释道:“不是说,我在你们面前就在装样子了,我只是觉得,我压抑得挺累的。你们看见的我,都是我压抑自己本性的结果,我其实并不想这样。”
导导看着我,我觉得他那目光里的含意像是有些饶有兴趣。他说,“你怎么会这样想呢?我倒没有想过。”
“我就是这样感觉的,我怀疑自己根本做不来一些事情,却偏要我去做。我根本就不是搞科研的料。”要想让别人对你失望,就要装作对自己很失望。
果然导导再次把眉一皱,嘴一啧,“咦,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的?我们觉得你很优秀呀。” “不行,我自己知道,我学得有多累。我觉得大家个个都很厉害,我根本无足轻重。”其实我真想学着纪晓岚一样对导导说,你就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我在专业上好象没什么头脑。”
导导在圈椅上将翘着的二郎腿换了个方向,说:“你怎么会对自己这么没信心呢?
我不说话。他又说,“你这样是不对的,啊,不对的。你的世界观有问题。怎么能对自己这么没有信心呢?我们觉得你还是很优秀的呀。”
我低低的说,“我心里的感觉只有我自己最明白。” 导导桌上的电话不合时宜的响了。他接过电话,喂了一声之后迅速地换了一个灿烂的笑脸,说“噢,你有什么指示,呵呵呵,好好,我在办公室,你马上过来吗?好的,再见。”说完,导导转过脸对我说,“末末,我这里马上要来一个人,你先回去吧,有什么想法咱们下次再交流好吧,你再好好想想,对自己要有信心呀。”
我求之不得地说了声导师再见,转身出了门。 宿舍里看起来比平时整洁多了,尽管我们平时保持得也不错。三儿说就在刚刚我和导导说话的工夫,队领导领着系领导已经来抽查过宿舍内务了。记不得这已经是第几次检查了,每一次,我们都会像蚂蚁搬家一样,把桌上多出来的小零碎迅速地藏到各个看不见的角落里。好在领导对我们的抽屉和柜子不至于打开来看看,要不然就会发现里面是个真正的杂贺摊,从吃的到用的应有尽有。在这方面我们的“快反”能力相当发达。 有一个我很佩服的学者型领导曾经在一个重要的整风会议上对我们说过这样一句话:“你们的宿舍太乱了,在一个凌乱的房间里怎么写得出条理清晰的论文来呢?你们不觉得看着书堆得到处都是会变得逻辑思维混乱吗?”
我不觉得,我倒觉得他这话本身已经够让我逻辑混乱了。房间凌乱就等于论文条理不清晰吗?反过来说,房间整洁就等于论文逻辑无懈可击吗?喔,我是真的头痛了。
时间刚刚过去一天都不到,每分每秒啃进我的心里,那么漫长,那么难熬,老帮子六天后到底会给我一个怎样的回答呢? 打开电脑,想接着写前几天没写完的综述,可是写不了几行,又卡壳了,信手点开小球,我开始漫无目的的玩了起来。 小球很可恶,今天像是要故意要跟我对着来,我想先成中间的,它偏掉成了天女散花一样,让我一点可借之势都没有。我想先成四边的,它又齐刷刷地不同颜色挤在中间一起掉下来,烦死我了。连三百分都玩不到。我的水平原本就不高,没有见过比我在游戏上更弱智的人了,从来不会停下来算计一下,总是信马由缰,冒然送死。
此刻我真希望我能玩到五百分。五百分对玩家来说什么都算不上,可是对我这个大菜鸟来说已经是很难得一见了。 第一盘我只玩了二百六十分,第二般三百八十分,最后盘上堆满了小球的时候,我简直挪走哪颗,就会在原地再落一个不同颜色的球,我急红了眼,不停地按动鼠标挪走它,最后越落越多,终于成了一盘死球。第三盘在三百多分的时候,因为我的失误,将一个斜线对歪了,结果满盘都堵死了。我心里那个懊恼就别提了,真是把手指给剁了的心都有了。 老帮子现在还不知在干什么呢,那个上海小师妹还呆在他身边吗?他们在一起说些什么呢?想象中老帮子和一个长发飘飘长裙裾地的女孩两相对望眉目传情,我心里就是一阵绞痛。我恨那个上海女孩,她不该跑到我和老帮子的中间横插一杆,人家明明有女朋友了,为什么还要主动送上门去?我也恨老帮子,这么快就喜新厌旧了,没想到地球背面的我心里长了一只猫似的,乱乱的,慌慌的。我也恨这个小球,我把鼠标在桌上死命地拍着,小球它还是不听话,横七竖八地掉着,盘桓着,我恨得牙痒痒,恨得手抽筋。
我就这么在电脑前一直坐到了天黑,没有睡觉,没有吃饭,没有喝水,熬着,像个赌徒,押上了所有的资本,把每一次都当成最后一次,捞了本就不再来了,可每一次又都成了再来一次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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