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了,去买药。去买卖了几十年一两毛钱一片的扑热息痛,却被告知没有。但随后,店员却又热情地拿出来了一盒十片的胶囊,告诉我说,这就是扑热息痛,一看,价格也涨到了十来块钱一盒,也就是一块来钱一粒胶囊。我自然不甘心,又跑了几家店,都是同样的结果。我暗自诧异:政府不是一再对药价调控作出新政了吗?怎么倒是把便宜的药都给调控没了?
回来赶紧找了几本经济学的原理,想弄懂个中道理。谁知还是专家们有水平,用不了多少话就化解了我心中的疑惑。也让我对于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有了些提高。
原理一:谁应该是价格的决定者。经济学上讲,价格的决定者不是哪一个人,而是市场间的供求关系,马克思早已从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们那里就知道了,价值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价格围绕其进行上下波动。而为什么会发生波动,就是因为供求关系总是处在不平衡的状态之下。因此,价格总会存在着不确定性。而供不应求的时候,资本就会流向生产方,生产会趋向于提高从而产生平衡。药品也是商品,因此肯定会受到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操纵。有需求就会有生产,但是我需要扑热息痛,市场就应该有扑热息痛,为什么没有了呢?表面看起来不符合市场规律。因为家里有搞药的专家,我知道,片子的扑热息痛和胶囊的扑热息痛只是剂型上的不同,功效上没有什么差异,(什么这个停,那个康,以及什么林,都不过是一种药的不同剂型,而实际上只不过都是扑热息痛而已,只要孩子肯吃下去,每天吃几元钱的什么林和吃下去半片扑热息痛在效用上绝对不会有什么差异,如果它们成分上有什么差异的话,那么,早就会被药政部门查处了。)但价格低的片子和价格高的胶囊应该各有各的市场,但为什么现在片子的就没有了呢?生产了几十年的药厂难道都黄了不成?
那么不生产了肯定是价格的问题。在店员那里我找到了答案:它是属于限价药,药厂都不生产了。药品新政通过对于价格的调控来人为地压低了价格,表面上药品降低了价格,但那都只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胶囊可能被指令性地从十块降到了九块,但它的成本只有不到五块,所以利润还可以,药厂依旧生产,但片剂也同样地被指令性地从三毛降到了二毛,而成本本来就是近二毛,于是药厂都会转向胶囊,而停止片剂的生产。于是统计学上来看,药价都普遍下降了,但实际上便宜的你买不到了,吃亏的还是生活水平较低的消费者。政府定价表面上听起来让人鼓舞,但从经济的运行上来看,基本上都是事倍功半,甚至于是给市场帮倒忙的一种行为。中国在文革末期,表面上来看价格几十年一贯制,这种计划经济可以最大程度上地避免通货膨胀,但实际上,这种通胀只不过是以隐性的形式出现,在人们那时的记忆中,价格虽然没变,但什么东西都买不到,都排大队,黑市(资本主义尾巴)的大量出现都是隐性通货膨胀的证明。
买不到了一两毛钱一片的扑热息痛也不过是政府价格调控所导致的一种药品隐性通胀而已。不管对于药品新政如何宣传,但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我是受害者,那么谁是受益者呢?一是宣传者,二仍然是药厂,三就是药品管理者。定价权、审批权都增加了寻租的空间,权力租金随着涨价了。
原理二:信息不对等原理。这也称信息不对称原理,以色列的经济学家因为这个得了诺贝尔奖,但核心就是中国一句老话,买的没有卖的精。卖的永远掌握着更多的信息。这在药品生产中显得尤为明显。该吃什么药,什么药好使,什么药利润高,买药的肯定所知甚少,于是只能听取店员们和坐堂医们的推荐。因为在信息上双方是不对等的。那么消除这种不对等的方式一般来说就是有一个中介机关。而一般来说,这个中介机关就是医生。医生比你还了解你的身体,他比药厂更了解哪种药品适合治什么病。其实医生的挂号费是什么?不过就是中介费而已。你挂了他的号,他告诉你去买哪种药最符合你的病情。为什么国外的医生看病那么贵?就是因为这里面包含着他的大量知识。而在中国,医生们现在成为药厂的共谋者,就如同房产中介与卖房子的人一同把那些破房子吹得天花乱坠骗取买房人的金钱,这样就没有任何中间力量能够牵制住那些药厂。
另外的信息中介者应该是政府,它一方面掌握着同质同价的原则对于药品销售进行监管,但现在的情况是它在鼓励着药厂大量以新药的名义为老药提价以增加财政的收入。正是它鼓励着老药变名成为新药,鼓励着扑热息痛改名成为这个停,那个康的。
原理三:寻租经济。药品新政的出发点倒不一定有什么样的阴谋。但在实施过程中它就逐渐地成为了一些利益共同体的集体利益。药品真的降价是需要增大市场的竞争,划清各种利益,并把它们拿到阳光之下受到百姓的监督,但这样的结果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于是在新政的名义之下,谁也不想去依靠增加市场竞争的方式来平抑药价。现有的药厂自然不愿意,因为那意味着他们利润率的普遍下降;地方政府不愿意,因为现在各个城市里高利润的药厂是各地财政的重要支柱,药品监督部门更不愿意,因为它们既是药厂的监督者,但同时更是药厂的亲爹。各个药厂等同于他们的下属单位,也就等于是他们的衣食父母。中央政府倒是对此颇为头疼,但对于地方政府却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民的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基础教育支出这些本来应该由中同财政拿大头的经费现在在由地方承担,这样地方财政的下降会导致地方政府的罢工,因而对于药品管理导致的地方财政的下降也无法承担。于是,只能默许地方政府的寻租行为。
而药品新政的核心是给予各级政府以更加广泛的权力,这对于执行者来说无异于增加了他们个人利用权力寻租的机会。所以他们对于这样的政策当然举双手赞成。
于是药品新政的结果就是一千元的药降成了九百五十元,而我真正需要的二毛钱一片的扑热息痛从此告别了中国的市场,但统计结果上如新闻联播所说,药品价格又下降了几个百分点。
看来真正出问题的并不是药品本身,而是对于药品管理开错了药,开出了一剂治标不治本的药,而这味计划经济的药方变了剂型,变了包装,又以新药的名义开给了中国社会。其结果必然是新一轮的药品隐性通胀。